元诗纪事 :清代陈衍所著书籍

更新时间:2024-09-20 15:39

《元诗纪事》共四十五卷,陈衍辑。於每一诗人名下﹐注明生平和著作﹐元代一些重要诗人的事迹﹐大都罗在这部书中。对有些诗的真伪还加以考证﹐如指出孛儿只斤·图帖睦尔《自建康之京都途中作》被人窜改十数字﹐改题朱元璋诗﹐又指出诗中“两三条电欲为雨﹐四五个星犹在天”﹐是抄取五代十国卢延逊《山寺》诗。末一卷是元代歌谣﹐编者所能见到的尽皆收入。它是一部对研究元诗很有参考价值的著作。

序言

《元诗纪事》前有陈衍《自叙》说:“纪事之体﹐当蒐罗一代传作﹐散见於笔记小说各书者﹐不宜复收寻常无事之诗。”并另立凡例四则﹐说明选辑体例和去取标准。全45卷﹐资料丰富﹐所收有事可记的诗近千首。

作者简介

陈衍(1856~1937)字叔伊﹐晚号石遗老人。福建侯官(今福州市)人。清光绪八年(1882)考取举人﹐曾任学部主事京师大学堂教习。著有《石遗室诗集﹑文集》﹑《石遗室诗话》﹐编选《近代诗钞》﹑《辽诗纪事》﹑《金诗纪事》﹑《元诗纪事》等。他提倡宋诗﹐是“同光体”的重要诗人和理论家。

生平

陈衍(一八五六——一九三八),字叔伊,一字石遗,室名大江草堂,福建侯官人。光绪八年(一八八三)举人,曾参湖广总督张之洞幕。辛亥革命後,不预政事,创立诗社,与同人优游赓和,以遗老自居。他学问广博,精通三礼,尤长於诗,与陈三立郑孝胥齐名,是「同光体」的重要作家和评论家。「同光体」诗人不满王士祯的「神韵说」及沈德潜的「格调说」,祁向「三元」(元嘉、元和元祐),诗学宋调,以生新为贵,以奇险为尚;反对步必求合於古的诗风,提倡诗人之言与学人之言结合。陈衍的诗歌理论对「同光体」诗人的上述主张作了较为系统的总结与发展,具有集大成的意义。他的诗作则瓣香白居易杨万里,多抒发闲适情趣,涵泳山水妙旨,遣词造句,颇具新意,於「同光体」中自成一家。著有石遗室集、石遗室诗话,编有辽诗纪事、金诗纪事、元诗纪事等。

诗作名家

元代自公元一二三四年灭金统一北方,至公元一三六八年朱元璋登基的一百多年中,诗人们上继辽、金、南宋,下启明,清二代,诗风多样,蹊径各别,或模拟盛、晚唐,或步武两宋,虽时有柔弱纤细之病,亦不乏清佳瑰奇之章,出现了耶律楚材赵孟頫虞集杨载范梈揭傒斯、傅与砺、杨维桢等一大批较有影响的作家。其诗人辈出,作品繁盛的情况,在顾嗣立元诗选中已可见大概,从陈衍元诗纪事中亦可窥一斑。

元诗纪事编于清末。陈衍有感於唐、宋、金诗皆有纪事,而元诗独无,故有是举。他鉴于宋诗纪事旨在以人存诗,重於网罗散失;而顾嗣立元诗选家数已然大备,因此以从笔记小说中钩辑有本事可徵之诗为归依,使之与纪事之体相符。收书范围,他在初刻本凡例中说:「采书以明代为限,其间及本朝者,必本事考据所在,其泛泛评品,概所不登。」本书初编结集时仅二十四卷,初刊叙云:「惟见闻弇陋,挂漏定复不少,异时续有所得,当更为补遗继出焉。」故初刊问世後,陈衍仍继续广为蒐集,至光绪十二年丙戌(公元一八八六)重新编定为四十五卷

元代诗歌

此据新编本序所署年份而言,初编序未署年月,故此处究竟为重新编定之时,抑或初编结集之时,尚待考。

即现通行所见之本。新编本在收集体制上较初编有所调整,如初编所引句、联,新编本往往改录全首。新编本除歌谣外,收作家(包括无名子及仙鬼)八百馀名,较初编本增二百馀名;所征引书籍近四百种。引条除月泉吟社诗、大雅集、诗薮、西湖竹枝集等书所载为因人存诗,或纯系评论之言而外,馀多为有事之诗。这些资料不仅反映了元代诗歌繁盛情况,且广涉元代史实、典章制度、传闻异事、风俗民情等,足资参考。

主要版本

本书的版本主要有二种,即石遗室刻本及商务印书馆排印本。前者为初编二十四卷本。後者为四十五卷本,初版于一九二一年,大字本,十二册,一九二五年、一九三五年曾再版;又有小字本,收入国学基本丛书及万有文库。石遗室刻本与商务印书馆排印本收目多寡悬殊,石遗室本所收,商务本均全录;而商务印书馆所印各本则同出一源,仅有个别字因误排而致异。建国后,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曾于1984年初整理本,形式为精装全一册或是平装上下两册。

堪正注意

因此,本书在整理时采取如下处理方法:

一、以商务印书馆刊大字本为底本,个别误字参石遗室刻本及国学基本丛书本改正。

二、因本书系汇集笔记、小说及各家诗集中「有事」之诗所成,为求引用资料的准确性,除少数善本难以寻觅外,均取原书覆案,查证书目凡四百馀种,所取版本,在首次出校时注明。

三、凡引自笔记、小说之诗作,原作者有专集存世者,一般均取以校勘,并据以改正讹夺。如异文较多或集中文句胜于本书所引者,则酌情於校记中说明。

四、本书所引各书,凡有节引或意引者,如无妨文意,概不出校。如系直引,除有较重要的异文或错讹外,一般亦不出校。

五、本书凡有错讹,除明显误字在正文中改正後复于校记中说明外,一般仅在校记中加以辨正。凡避讳字及误排,则径改而不复出校。

六、凡引用书名与原书不符者(如西湖游览志馀误作游览志),一般在校记中说明该条实见何书及其卷次。个别出入较大者,则于正文中改正後加以说明(如霏雪录误作「雪霏录」)。

七、本书通例,凡引用资料来源,均出书名,然亦间有径称某某曰或某人某文者,凡遇此种情况,则尽可能查找该文出处,於校记中说明。

八、因本书所收作家达八百馀名之,为方便读者查检,特于书後附编人名索引。

李梦生

一九八四年二月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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