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富才 :曾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更新时间:2024-09-20 16:22

刘富才,男,汉族,1952年2月生,广东广州人,1972年2月入党,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7年上海海事大学运输管理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曾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18年6月6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发布关于部分外逃人员有关线索的公告,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的刘富才在列。

人物经历

1996年——1997年03月,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兴华船务公司经理、南方船务公司经理兼香港南方船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1997年04月——1998年04月,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运输部部长;

1998年05月——1998年11月,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轮公司业务主管副总经理;

1998年12月——2001年08月,广东省湛江港务局任局长兼党委书记;

2001年09月——2003年03月,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

2003年04月——2003年12月,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2004年01月——2009年09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

2009年10月——2012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

人物事件

违纪情况

违纪行为1:未经报告擅自出国未归

2015年7月2日,广东省纪委调查组负责人拨出了一通不寻常的越洋电话。电话线的另一头,是拥有43年党龄,已退休3年多的省国资委原主任刘富才。面对省纪委下达的“最后通牒”,他自称“反反复复地在脑海中过滤,真找不到有什么严重违纪的事情”,并一再以身体不佳、不能坐长途飞机为由,拒绝归国配合案件调查。

“你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按组织要求执行,这是党性的体现。”这位负责人义正辞严地强调。然而,在随后10天的要求期限内,省纪委始终没有等到刘富才的幡然醒悟。

经查,刘富才于2014年4月25日,未向组织报告擅自出国。此后,省国资委多次致电要求其回国说明情况,刘富才以身体有病为由长达1年多不归。2015年7月,纪检监察机关致电刘富才,宣布省纪委对其立案决定,并明确要求其按期回国接受组织调查,刘富才仍不回国,拒不配合组织调查。

存“外逃”情节

2014年4月25日,未向组织报告擅自出国,此后以身体有病为由长达1年多不归

2015年7月,在省纪委宣布对其立案调查后仍不回国,拒不配合组织调查

违纪行为2:授意企业购豪车给自己用

同时,刘富才还存在长期占用下属企业车辆归个人使用、在本单位和下属企业报销应由个人及亲属支付的费用等违反廉洁自律的问题。

据披露,刘富才于2008年7月授意下属企业划拨90万元购买日产豪华越野车一辆,长期归个人使用,直到2013年2月才将车归还该企业。

此外,2008年8月至2013年2月,刘富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本人及亲属支付的费用16多万元,在本单位及下属企业报销。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日前,经省纪委、省监察厅研究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刘富才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

违反廉洁自律

2008年7月,授意下属企业划拨90万元购买日产汽车公司豪华越野车一辆,长期归个人使用

2008年8月至2013年2月,利用职务便利,将应当由本人及亲属支付的费用16多万元,在本单位及下属企业报销。

省纪委:违纪主要发生在国资委任期

省纪委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提升到新的高度,反复强调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然而,刘富才依然故我、目无法纪,置党纪党于无物,将自己置于党纪党规之上,影响恶劣。

值得注意的是,刘富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主要发生在他担任省国资委主要领导期间。刘富才将所在单位与管辖企业视作自己的“后花园”和“自留地”,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拿什么就拿什么,错误地认为“小贪不怕,少拿没事”,持权轻纪,观念错置。其行为表面上看是“贪小便宜”“图小利益”,本质上却是党性不强的表现。

刘富才严重违纪案的严肃查处释放了一个信号:对于违反党纪,不管涉及到谁,不管职务高低、党龄长短、是否退休、身在何处,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惩罚结果

开除党籍

2015年10月12日,经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纪委对省国资委原党委书记刘富才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刘富才违反组织纪律,未向组织报告擅自出国,也不参加组织生活,长期滞留国外不归;拒不配合组织调查;在担任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长期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将本人及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单位报销。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

刘富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长期滞留国外不归,拒不配合组织调查,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富才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

国际追逃

2018年6月6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发布关于部分外逃人员有关线索的公告,向社会通报了50名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外逃人员有关线索。这是中央追逃办在党的十九大后首次、也是自成立以来第二次向国内国际社会通报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部分外逃人员有关线索。

在此次的通报中,2014年4月25日外逃澳大利亚,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广东省国资委原主任刘富才赫然在列。

参考资料

广东国资委原主任拒绝组织调查 擅自出国未归.中国青年网.2015-11-09

广东省国资委原主任刘富才被中央追逃.南方网.201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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