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浙江企业商会 :2001年创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更新时间:2024-09-21 05:10

北京浙江企业商会,由在京浙籍企业家代表组成,经北京市民政局社团管理办公室登记注册,于2001年3月11日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主管部门为浙江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指导部门为浙江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商会以“服务企业、服务会员”为宗旨,以“民主办会、两级办会”为方针,致力于推动京城50万浙商的共同发展。经过7年多的发展,商会不仅成为浙商共同议事解难的桥梁和维护浙商合法权益的平台,也成为凝聚浙商共同价值观、促进浙商紧密团结,连接京浙两地的桥梁和纽带。

商会简介

商会现有遍布北京市各个区县的会员单位4000多家(含四个分会组织和一个团体会员单位)。会员单位涉足房地产开发、专业市场批发、服装、餐饮、珠宝、百货、建筑、钢铁、能源、文化产业、矿产等各个行业和领域,现已形成了市场专业化、产业规模化的投资特色。在商会“义利兼顾,德行并重”的倡导下,各会员单位不仅为首都经济增长和市场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而且在与京城商业文化的对接与融合中,成为了既有自身人文传承又与全球接轨的商业文明模范,成为新商业文明的积极塑造者和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一直以来,商会积极团结浙商、服务浙商、引导浙商,不断完善组织的各种职能:努力整合商会内外部资源,为会员提供各种商机和合作渠道;深入加强对外合作联系和学习交流,建设学习型商会组织;不断完善服务机能、拓展延伸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内容;扎实推进党建工作,探索商会思想政治工作新思路;聘请资深专业律师加强法律维权功能,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公益慈善事业,回报社会,反哺家乡;做好浙商品牌建设工程,传承并提升浙商文化精神财富。商会通过一系列创造性的工作为北京浙商实现共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2010年12月26日,商会在中国大饭店召开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了以中国万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钟涛为会长的商会第四届领导班子。新一届领导班子坚持改革创新,以“把北京浙江企业商会建设成为务实、规范、民主、和谐的一流商会”为发展目标,积极实施“和谐均衡”、“创新提升”、“人才强会”、“开放合作”四大战略,带领广大会员积极开创商会发展新局面。

奔腾不息曲折入海的钱塘江,孕育了浙商至柔至刚、能容能大的精神情怀。置身首都这个政治文化中心的北京浙江企业商会,将以更广的视野和更高的境界,为促进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贡献新的力量。

形象大使

茅威涛,女,嘉兴市人,中共党员。师承尹桂芳,工越剧小生。现任浙江小百花越剧团团长(一级演员);全国人大第七、八、九、十届代表;中国剧协副主席;浙江省剧协副主席;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浙江小百花越剧基金会会长;获浙江省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浙江省首批特级专家等称号。

楼云,男,浙江杭州人,第23、24届奥运会跳马金牌得主。1982年获运动健将称号;1985年,获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1984年、1987年,两次获国家体委颁发的体育运动荣誉奖章;1987年、1988年两次被评为全国十佳运动员;1989年被评为新中国成立四十年来杰出运动员。在长达16年的体操生涯中,楼云夺得过40多个跳马冠军,其中包括3次世界冠军,被誉为“跳马王”。现任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发展中心副秘书长、北京楼云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组织机构

秘书处

办公室

宣传部

会员部

商务合作部

公关外联部

法律维权部

公益慈善部

商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定名为:北京浙江企业商会。英文名:

Zhejiang Chamber of Commerce in Beijing,缩写英文名:ZCCB。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浙江省省在京企事业单位和在京浙江籍企业家投资经营的企业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服务会员,服务社会,促进京浙两地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北京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办公住所: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26号浙江大厦五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向会员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开拓创新,促进会员企业发展和实力增强;

(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为会员不定期地组织国内外经贸交流、考察、培训、联谊等活动;

(四)加强商会企业的党团、工会等组织建设,充分引导发挥会员单位党员模范作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团体由单位会员组成。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浙江省省在京企事业单位或在京浙江籍企业家投资经营的企业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向本团体秘书处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常务理事会发给会员证,会员证实行年审制度,有效期为四年。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有关的会议和活动权;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完成本团体委托办理的事项;

(三)关心和积极参加本团体工作和活动;

(四)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五)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七)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不按时缴纳会费超过半年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超过一年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严重损害本团体集体利益和政府声誉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本团体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

(六)通过有关决议、决定等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三十日前,应将换届准备材料送至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确认符合换届条件后方可召开。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

(七)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接受理事会提出的对本团体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由九十三名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下列职权,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对理事会负责: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四)决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议新一届组织机构候选人,聘任领导成员、名誉职务成员,提交理事会表决通过;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理事会同时换届。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大的影响力;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为人正直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本团体活动。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为会长。会长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会长任期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六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本团体各项决议、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人员的聘用;

(五)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社监事会,由五人组成,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选举产生监事长、副监事长;

(二)出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三)监督本团体及领导成员依照《社会团体管理登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

(四)监督本团体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

(五)对本团体成员违反本团体纪律,损害本团体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处理建议;

(六)对本团体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七)对本团体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监事会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政府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终止程序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团体章程,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社会团体管理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商会大事

2001

3月11日

北京市浙江企业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在北京昆仑饭店隆重召开。商会作为北京市第一家省级异地商会正式宣告成立。钟涛先生当选为第一任商会会长。

6月28日

浙江驻京机构与北京市浙江企业协会联合举办“向党献爱心,申奥在北京”大型演出活动,并发起了支持北京申奥的签名活动。

2002

3月,北京市浙江企业协会召开第一届理事扩大会。

2003

1月11日

北京市浙江企业协会团体会员之一的北京宁波商会成立,这是全国第一家成立的宁波商会。

2004

3月

北京市浙江企业协会嘉兴分会成立。

12月19日

商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和监事会,银泰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沈国军先生当选为新一届会长。“北京市浙江企业协会”正式更名为“北京浙江企业商会”。

2005

2月20日

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汇报会在北京召开,包括商会部分会员在内的社会各界在京浙籍人士200余人欢聚一堂,共谋发展。

2006

4月25日

为庆祝“国际劳动节”国际劳动节,弘扬浙商精神,商会在北京大学百周年纪念大讲堂举办了一台以“乡音·乡情·相恋”为主题的在京浙商大型联欢会。共有2000多人观看了演出。

6月2日至4日

在“2006浙商大会”上,商会会长沈国军荣获“2006浙商社会责任大奖”和“2006浙商(省外)商业地产精英”,常务副会长马云荣获“2006浙商创新大奖”,常务副会长张伟祥荣获“2006回乡投资模范浙商”。

8月10日

中共北京浙江企业商会第一次党员大会在浙江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会议室召开。中共北京浙江企业商会党支部正式成立。

10月28日

北京浙江企业商会台州分会成立。

2007

4月21日

由北京浙江企业商会主办,北京浙江企业商会台州分会、吉利学院共同承办的“伯乐与千里马的对话”国际劳动节大型论坛活动在北京吉利大学隆重举行。来自教育界、企业界的专家、企业家、高校学子500余人共聚一堂,畅谈大学生择业观与企业用人观,为促进校企联动搭建平台。

7月19日

北京温州企业商会成立庆典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国宴厅隆重举行,标志着北京浙江企业商会又拥有了一家分会组织。

12月20日

商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和监事会,中国万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钟涛先生当选为新一届会长。

2008

4月20日

“2008北京浙江企业商会校园招聘会暨在京浙商与浙籍学子供需洽谈会”活动在北京林业大学举行。商会与北京林业大学签订《北京浙江企业商会与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共建校企人才供求链合作意向书》。北京浙江企业商会成为在北京牵头组织企业进行大规模招聘活动,并与高校签订人才合作意向书的第一家商会组织。

5月19日

首期北京市浙商沙龙亮相京城。作为商会着力打造的系列品牌活动,每月一期的“北京浙商沙龙”以“每月一聚、畅叙乡情、同享商机、共谋发展”为宗旨,为更好地服务会员,促进会员间的交流合作和资源的有效对接提供了一个极佳的平台。本次沙龙活动中,商会还组织会员为5·12汶川地震灾区募捐。

7月20日

商会三届一次会长会举行,会议发布了新的北京浙江企业商会视觉形象(VI)系统。当日,北京浙江企业商会与北京市浙江大学校友会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北京浙江大厦隆重举行。

8月8日

2008北京奥运会在国家体育场隆重开幕,商会积极组织会员观看赛事。在此之前,商会努力引导会员积极参与奥运会场馆建设,并为奥运提供多项产品和服务,受到了有关部门表扬。

10月1日至15日

北京浙江企业商会组织考察团赴美考察美国证券市场。

12月20日

北京浙江企业商会迎新年招待会在北京饭店金色大厅隆重举行,来自政界、文体界、企业界、新闻界等600余位在京浙江人出席了此次迎新年招待会。会上,北京浙江企业商会发出了《向金融危机宣战》的倡议书。

2009

1月19日

“北京浙江企业商会与美国中国商会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北京隆重举行。

3月25日

北京浙江企业商会图书捐赠(青川县)揭牌仪式在四川省青川县马鹿镇中心小学举行。此次揭牌仪式标志着北京浙江企业商会在青川县10所小学捐建的“北京浙商爱心小图书馆”的正式落成。

5月30日

“2009浙商大会”召开,首次推出“2009年浙商全国500强”榜单,商会常务副会长单位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榜单第三位,另有5家会员单位进入浙商全国50强行列。同时商会名誉会长沈国军和常务副会长张伟祥还在会上荣获“浙商社会责任奖大奖”。

8月14日

全国浙商营销网络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杭州市召开。商会会长钟涛出席会议。北京浙江企业商会被选定为首批试点之一。

8月18日

商会党支部第二次党员大会在北京市浙江大厦召开,换届改选产生了第二届委员会。

8月19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北京浙江企业商会高级顾问仇保兴博士亲临北京浙商沙龙,并就“我国城镇化面临的挑战与浙商发展的新机遇”进行主题演讲。

9月14日至23日

北京浙江企业商会考察团赴英国参加第二届博鳌亚洲论坛国际资本峰会,并在英国、瑞士开展商务考察活动。

10月16日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北京市市委副书记王安顺等浙京两省市领导在北京会议中心喷泉广场共同接见了来自北京浙江企业商会的80余位在京浙商代表,并在随后举行的浙江(北京市)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洽谈会上,为推动全国浙商营销网络建设试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向北京浙江企业商会及相关会员单位负责人授牌。至此,“北京浙江企业商会浙江产品拓展市场办公室”、“北京地区浙江产品营销中心”和“北京浙江企业商会浙江产品信息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10月31日

北京浙江企业商会丽水分会授牌仪式在朝阳区金街国际商城举行。丽水分会的成立使省商会和分会的资源得到进一步地整合,沟通和交流将进一步增强。

12月20日

由北京浙江企业商会主办的以“乡音、乡情、乡缘”为主题的“北京浙江企业商会迎新年招待会”在北京万豪酒店宴会厅隆重召开。

2010

3月19日

商会特别邀请了希望工程发起人、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徐永光先生在第十六期北京浙商沙龙上就“现代慈善的规范和潮流”做主题演讲,倡导会员关注慈善,富而有爱。

5月12日至14日

北京浙江企业商会组织会员一行30人赴沪参加2010年上海市世博会。

5月19日

浙商新城项目推介会在廊坊市盛大召开。这标志着由在京浙商为投资主体,规划占地2万亩,总投资300亿的浙商新城项目正式启动。浙商新城分四期先后建设浙商服装城、浙商商贸城、浙商理想城和浙商旅游休闲城,计划到2015年全部建成。先期建设的浙商服装城和浙商商贸城预将在今年6月初开工建设,预计年可实现营业收入600亿元以上,吸纳5万人就业。

8月19日

商务部副部长钟山亲临第21期北京浙商沙龙,就“中国外贸发展形势与企业新商机”进行主题演讲。

9月28日

在山东青岛举行的中国现代服务业大会上,北京浙江企业商会荣获“中国最具影响力民间商会50强”称号,钟涛会长入选“中国杰出商会领袖30人”。

12月26日

北京浙江企业商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在中国大饭店隆重召开。来自商会的300余位会员代表参加了这次盛会。浙江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北京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的有关领导出席大会。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国家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邵琪伟,国务院参事室主任、党组书记陈进玉,商务部副部长钟山,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建满新增为商会高级顾问。中国万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钟涛当选为新一届会长。

2013年

1月20日

由北京浙江企业商会主办的第四十三期北京浙商沙龙在丰收日浙江海鲜大酒店(长安街建国门桥东800米路南,秀水街市场斜对面)如期举行。特邀请原国土资源部副部长、中国观赏石协会会长寿嘉华就“观赏石与中华赏石文化”作主题演讲。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获得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商会组织”通报表扬。

2021年1月,被评为2019—2020年度全国“四好”商会。

参考资料

全国工商联关于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商会组织通报表扬的决定.全国工商联.2020-12-08

2019—2020年度全国“四好”商会名单.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202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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