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图书馆 :南京林业大学图书馆

更新时间:2024-09-21 17:04

南京林业大学图书馆创建于1952年,藏书170万余册。1961年建成图书馆大楼,面积7600m2;1996年又建成新馆,面积13,000m2。新旧馆通过外廊相连。新馆主要为图书借还、图书阅览、电子阅览等,旧馆主要是报刊阅览、信息咨询、行政办公和书库等。此外,还有生命科学等三个分馆和阅览室,五个规格不等的报告厅。

馆藏资源

南京林业大学图书馆现有纸质藏书110万册,订购中外文现刊1,600余种,中外电子图书(含硕博论文)70余万册(篇),电子期刊1.6万余种,光盘约2万片。订购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资源系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库、中国林业信息网、超星数字图书馆、Apabi电子图书、OCLC电子图书、Ovid数据库、EBSCOhost、PQDD、Springer-link、CA、BA、EI等30余个中外文数据库。馆藏文献以林业为特色,是中国林业文献信息收藏最完整的图书馆之一。同时,也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出版物指定收藏馆之一。与世界上40多个国际学术机构定期交换资料,经常接受国内外团体和个人赠书。 1996年引进图书馆自动化集成管理系统ILAS,全部实行计算机自动化管理。2002年,对该系统进行了升级更换,采用了功能更强、技术更先进的“汇文文献信息服务系统”。书刊实行全开架借阅,藏-阅-借一体化服务。设有各种阅览室10余个,阅览座位1900余个,每周开放时间超过90小时。图书馆开展书刊借阅、信息检索、电子文献阅览、馆际互借与原文传递、用户教育及培训、课题咨询与查新、技术服务等多种服务。

1997年建立图书馆网站,主页提供丰富的网上信息服务,设立了馆藏信息查询、电子资源、学科导航、资源下载、教辅图库、读者指南等10余个大类数十个栏目。图书馆主页是全面了解和利用图书馆资源与服务的重要窗口,是图书馆与读者交流的重要平台。

中文数据库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期刊网)

中文科技期刊全文数据库

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

中国法律资源全互动数据库

南京林业大学博硕论文数据库

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资源系统

中林集团信息网

华通数据库

全国期刊联合目录

外文数据库

ScienceDirect

LexisNexis Academic学术大全数据

2007年度NSTL新购国外网络版科技

ASCE Online Research Library

国道数据库

LexisNexis Environmental

举办“北大法意网”数据库使用讲座

CA(美国化学文摘)

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Cana

ASABE 松香酸 Library

The Forestry Chronicle

Nature 及其生物系列电子期刊

Educational Resources Informat

Proquest Agriculture Journals

ProQuest Biology Journals

EBSCOhost全文数据库

Kluwer Online Journals全文

Springer LINK全文电子期刊

Online Journal外文全文期刊

PQDD博士论文全文数据库

AGRICOLA、AGRIS、CABI农业文献

BIOSIS Preview数据库(文摘型)

美国工程索引数据库(EI文摘型)

场馆管理

1、书刊外借与阅览 正式注册读者均可使用馆藏各类文献,并按照管理规则享受外借或阅览服务。图书馆实行全开架借阅一体化服务。

2、信息检索与咨询 通过计算机,读者可以检索图书馆购买的多种光盘数据库和网络数据库,可以查询馆藏书目信息及个人借阅信息。

3、馆际互借与原文传递 为教师、研究生定期办理《江苏省高校通用借书证》,开展多种方式的原文传递和馆际互借服务。

4、用户教育及培训 为学生开设“文献检索”选修课程,举办各种信息检索与利用知识讲座,开展计算机软件等认证培训。

5、课题咨询与查新 为重大科研课题提供定题跟踪服务,为课题申报、鉴定、评奖等提供查新服务,为个人或学科提供学术论文引文评价数据。

6、技术服务 提供文献复印、打字、排版及图像扫描等服务。

文献传递

为了加速文献信息传播,同时也为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共享,南京林业大学图书馆决定与CALIS全国农学文献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图书馆)合作开展文献传递业务。

一、服务内容:

面向教师、学生、科研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提供文献传递服务。为读者索取、传递不能在直接获取的馆外文献全文,包括:图书、期刊全文、学位论文、电子文献等。

二、服务流程:

1、校内读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校本部图书馆信息咨询部办理文献传递服务手续,也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E-MAIL等方式向图书馆信息咨询部提出申请。

2、按要求填写“文献传递服务请求单”,或在网上下载(仍保留.doc格式),并将请求单交到或作为附件E-mail发送至图书馆信息咨询部。

3、工作人员将在1个工作日内,处理读者提出的请求,将在四个工作日内送出文献(可加急),非农学中心馆藏,如需转到其他图书馆,则处理时间有一定顺延。收到他馆传递的文献后,将向读者发出通知,凭本人证件取件并结算费用。

教育培训

读者教育与培训是图书馆的一项长期工作内容。南京林业大学图书馆自建馆以来就非常重视利用馆藏资源开展用户教育与培训。文献检索课一直是图书馆指导学生利用文献资源,掌握文献检索方法,培养学生独立获取文献信息能力所不可缺少的一项工作。根据图书馆资源结构调整情况,以及网络资源迅速增加的现状,进一步增加并扩大培训范围。通过增加讲座等方式,让更多的读者了解和利用图书馆的馆藏资源,学会运用现代信息检索手段获取知识信息。办公地点:信息咨询部(老馆201房间)

服务指南

馆藏布局

规章制度

电子阅览室读者规则1.电子阅览室是供读者阅览电子文献和上网检索信息的场所。

2.读者上机需持借阅证进行充值,费用从借阅证中扣除。

3.本室电脑均为XP操作系统,上机前需在入口处刷卡,然后自选机器,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即可进入系统。下机需刷卡结账。

4.本室藏有各种计算机软件和欣赏、教学等学习光盘,还有馆藏图书的随书光盘,供广大读者借阅及复制。

5.本室禁止上机打游戏,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规定,杜绝违反互联网法规的不良行为。

6.请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吸烟,请勿乱扔纸屑。

7.读者不得随意更换机器。如有疑问可向管理人员提出,服从管理人员管理

8. 爱护键盘鼠标等设备,发现损坏及时上报管理员。

文艺报刊室阅览规则

1、期刊实行开架阅览。读者主动出示本人借阅证入室,并按规定签名登记。

2、期刊只限于室内阅览,概不外借。如需复印者,可办理复印登记手续,复印后当班归还。违者按违章罚款处理。

3、读者阅毕请自觉将期刊、报纸放回原处,过刊合订本请放在指定书车上。

4、读者入室阅览,其包、袋、书刊(笔记本和文具除外)不得带入室内。

5、爱护书刊,爱护公物,保持室内清洁。凡偷窃、污损、撕毁书刊者,破坏公物、影响环境卫生者,均按《图书馆违章处罚规定》处理。

6、遵守秩序,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通讯工具置于无声状态。

古籍特藏室阅览规则

1、本室面向教职工、研究生开放。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入室阅览。

2、读者入室阅览,请勿携带包、书籍(笔记本等文具用品除外)。

3、本室图书仅限室内阅览,一律不得携出室外。

4、在书架上寻书时,将经选择不需阅览的书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找到所需书籍,请到座位上查阅,阅毕请将书置于附近的书车上。

5、爱护图书、爱护公物,保持室内清洁。凡偷窃污损、撕毁图书者,破坏公物、影响环境者,均按《图书馆违章处罚规定》办理。

6、遵守秩序,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通讯工具置于无声状态。

自修室管理规定

1、自修室是全校学生课余学习的地方,禁止用书包等物抢占座位。

2、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贵重东西要随身携带,不要置于桌上,以防丢失。

3、请保持室内环境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不要乱扔垃圾。

4、禁止在室内吃东西,喝有色饮料。禁止吸烟。

5、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请把通讯工具置于无声状态。

6、讲究文明礼貌,衣容整洁大方,举止端庄得体。

7、禁止将室内桌椅搬出室外或将自己的物品搬入室内。

图书馆违章处罚规定

广大读者应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爱护书刊、公物及公共设施。对违章,污损、盗窃书刊及损坏公物者,则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罚款等处理。

1、污损、涂写书刊者,按原书刊价1-3倍罚款,被污损书刊经罚款处理后,仍归图书馆;如污损严重,则按丢失书刊的有关规定处理(最低不少于10元)。

2、丢失书刊,按原书刊价3-5倍赔偿;遗失成套书刊之一,按原书刊全套价2-3倍赔偿(最低不少于20元)。

3、丢失或损坏“阅览牌”赔偿5元,损坏条码赔偿2元。

4、偷窃书刊或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携带出室外者,均以偷窃论处,撕页、“开天窗”者,视情节轻重,处以原书刊价5-10倍的罚款,并责令写出检讨;情节严重者,图书馆将公布姓名及情节,并通报所在单位。

5、对只限室内阅览,不予外借的书刊,如读者以复印为名,实则携带出馆外,当班不予归还者,则按违章处理,逾期时间按2元/天罚款处理(古籍特藏书5元/天)。

6、使用他人借阅证借书者,一律拒借,并处以10元罚款;盗用他人借阅证借书者,处以50元的盗用证罚款,盗借书籍按窃书规定予以处罚。

7、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杂物者,处以5元罚款,并令其打扫干净。

8、破坏公物、公共设施、污损建筑、刻划桌椅、攀折花木者,视破坏程度,处以20元至公物原价2倍的罚款,并责令写出检讨,情节严重者,通报所在单位。

9、对不良行为,违规行为进行劝阻、揭发举报的读者,图书馆给予适当的奖励、表扬,以发扬正气。

10、所借书刊要按期归还,过期按每天每册0.10元罚款。

开放时间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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