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格律恩 :哲学家

更新时间:2024-09-20 23:22

卡尔·格律恩(1817——1887)。

格律恩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典型代表。早年信奉黑格尔哲学。他在大学时期属于青年黑格尔派。1842年至1843年主编资产阶级激进派的《曼海姆晚报》。期间,因撰写反对政府当局的文章遭到驱逐。1843年结识赫斯,受到哲学共产主义思想的影响,并于1844年4月作了《论真正的教育》的讲演,表明他已由青年黑格尔派向哲学共产主义过渡。

简介

“真正社会主义”是德国小资产阶级文学家和哲学家的一种思潮。其主要观点是鼓吹阶级和平,用超阶级的“博爱”和“人道”代替阶级斗争,反对暴力革命。1844年12月格律恩在《德国公民手册》上发表了《费尔巴哈与社会主义》一文。翌年在《新轶文集》上发表了《法兰西和比利时的社会运动》的长篇文章,在《德国公民手册》上发表了短评《费尔巴哈和社会主义者》,同年底写了《政治和社会主义》,在上述文章中阐述了他“真正的社会主义”的观点。1845年5月他又在达姆斯塔编辑出版了《新轶文集》,其中收入了赫斯的《论德国的社会主义运动》、格律恩自己所撰写的《生产运动》、《目前法国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洛·施泰因关于当代史的评论》、《泰·蒙特论社会的历史》、《泰·厄尔克斯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运动》等文章。大约同年8月下旬迟至9月中旬他又出版了《法兰西和比利时的社会运动》多卷本社会主义史的序篇的书。1845年在巴黎活动。1846年应皮埃尔-约瑟夫·普鲁东之邀,将《贫困的哲学》译为德语。他很早就开始了文学评论生涯,特别赞赏那种旨在实现自由主义主张的“青年德意志帝国”运动的美学纲领,倡导“善!真!充满真善形式的美!”

内容

在上述论著中,格律恩系统、通俗地向德国公众介绍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在他看来,德国不同于英国法国,它的社会主义直接来自哲学理论的进步,也就是说,是由“思想”、而非由“外在的需要”推动。德国的社会主义的观念产生于哲学。它具有明显的优越性。虽然法国社会主义运动较德国早、影响要深远,但德国的社会主义决不是“模仿法国人的错误”,相反,它从一开头就是对法国社会主义的“批判”和“补充”。

在《法兰西和比利时的社会运动》一书中,格律恩对法国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者亨利·德·圣西门、傅立叶及其学生圣阿芒·巴扎尔、巴泰勒尔米·普罗斯佩·安凡丹、米歇尔·舍伐利埃、勒鲁和孔西德朗、埃蒂耶纳·卡贝、路易·勃朗、和泰奥多尔·德萨米,直到皮埃尔-约瑟夫·普鲁东的历史发展,同德国哲学和社会理论自伊曼努尔·康德约翰·费希特谢林经过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费尔巴哈、威廉·魏特林施蒂纳的历史发展,进行了比较,并且从完全以对人的“真实的”或“真正的”本质的认识为根据的“真正的社会主义”的立场,对这两种发展进行了评论,称他们都是“片面的”、“肤浅的”,“总的来说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在他的著作中,格律恩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上首次提出了“科学社会主义”这一概念,而后为卡尔·马克思、恩格斯所延用,并逐步取代过去的“乌托邦”或“空想社会主义”,以后得到了社会主义者公认。格律恩从人道和人性出发,主张以此实现人的解放。他反对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否认在德国进行民主革命的必要性。

《法兰西和比利时的社会运动》一书出版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当时的许多报刊都发表了介绍和评论,甚至费尔巴哈一段时期也“致力于”研究此书,还把它送给“尊敬的亨利希·海涅”。该书的出版社受格律恩的委托将书寄给了卡尔·马克思。马克思不仅立即阅读了该书,而且毫不迟疑地把它视为进行一场原则性争论的契机。现在流传下来作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二卷第四章的对格律恩的观点进行了批判。

1848——1849年格律恩任普鲁士王国国民议会议员。1850——1861年,侨居布鲁塞尔。1861年回到德国,曾在高等学校任教。1887年去世。

马克思曾在《论蒲鲁东》一文中讽刺格律恩,“我被逐出巴黎之后,卡尔·格律恩先生继续了由我开始的事情。他作为德国哲学的教师,还有一个胜过我的地方,就是他自己一点也不懂德国哲学”。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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