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鹏飞 :陕西延安籍犯罪团伙

更新时间:2024-09-21 13:05

吕鹏飞,陕西延安籍犯罪团伙。

犯罪经历

2017年下半年以来,吕鹏飞、李琦等4名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延长城区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吕鹏飞、李琦为首,被告人李某某、拓某某为骨干成员,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对在校未成年女学生和辍学未成年少女实施性侵犯罪的恶势力团伙。该团伙将被害人哄骗、挟持至城区宾馆房间或住所,以暴力殴打、恐吓、拍摄裸照等手段进行胁迫,多次对多名未成年人(含幼女1名)实施强奸、强制猥亵等犯罪,并实施了敲诈勒索、抢劫、盗窃等犯罪,给当地群众、在校学生造成严重恐慌,给社会生活环境造成严重混乱。吕鹏飞、李琦还控制、教唆同案5名未成年被告人犯罪。

判处死刑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鹏飞、李琦无视国法,道德沦丧,多次对多名未成年人实施强奸、轮奸、聚众强制猥亵犯罪,组织未成年人实施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等犯罪,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9年6月14日,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延长对吕鹏飞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吕鹏飞犯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盗窃罪(未遂),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000元。

参考资料

恶势力团伙对多名未成年人实施强奸 两人被判死刑.新浪网.201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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