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26 14:11
1949年由陕甘宁边区设置(地级)。在今陕西省东部。行政机构驻大荔县。辖大荔、阳、蒲城县、澄城县、白水县、韩城市、朝邑、平民等八县。1950年改置大荔专区。
1949年设大荔分区,辖大荔、澄城、郃阳、韩城、白水、蒲城、朝邑、平民等8县。
1950年平民县撤销,并入朝邑县。同年撤销大荔分区,原大荔分区所属各县并入渭南市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