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恭 :明代户部尚书

更新时间:2024-09-20 13:44

姚明恭(1583-1644),字玄卿,号昆斗,人称"姚阁老",浠水县(今湖北水县)巴河人。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授庶吉士,初任詹事礼部右待郎。崇祯十二年(1639年)入阁,加太子少保,文渊阁大学士,任户部尚书参与机要。相位一年,回归故里。明恭宅心仁厚,曾致信告诫其弟居恭(任剑州牧)"洁已爱民,虚心听狱,严胥役,禁家奴。"

功绩

明恭回居乡里时,蕲水漕米在蕲州镇“兑军”(作为年粮缴纳,由军队验收)。路远,又无押运者,军旅任意科旅。他为此向有关方面建议,改“兑军”为“兑会城”(漕米直接交专收粮的机构),百姓得免其苦。

史料记载

【清】张廷玉等著《明史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节选:

福王时,复原官,不召。鲁王三召之,用其议,定称鲁监国。绍兴市破,王航海,逢年追不及,与方国安等降于我清朝。已而以蜡丸书通闽,事泄被诛。

张四知者,费县人。天启二年进士。由庶吉士授检讨。崇祯中,历官礼部右侍郎。貌寝甚,尝患恶疡。十一年六月,廷推阁臣忽及之。给事中张淳传劾其为祭酒时贪污状,四知愤,帝前力辨,言己孤立,为廷臣所嫉。帝意颇动,薛国观因力援之。明年五月与 姚明恭、魏照乘 俱拜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

明恭,浠水县人。出赵兴邦门,公论素不予。崇祯十一年,由詹事礼部侍郎,教习庶吉士。给事中耿始然劾其与副都御史袁鲸比而为奸利,帝不听。明年遂柄用。

照乘,滑人。天启时,为吏部都给事中。崇祯十一年,历官兵部侍郎。明年,国观引入阁。

三人者,皆庸劣充位而已。四知加太子太保,进吏部尚书武英殿。明恭加太子太保,进户部尚书、文渊阁。照乘加太子少傅,进户部尚书、文渊阁。帝自即位,务抑言官,不欲以其言斥免大臣。弹章愈多,位愈固。四知秉政四载,为给事中马嘉植御史郑昆贞、曹溶等所劾,帝皆不纳,十五年六月始致仕。照乘亦四载,御史杨仁愿、徐殿臣、刘之渤相继论劾,引疾去。明恭甫一载,乡人诣阙讼之,请告归。后四知降于我清代

光绪黄州府志》载:

“黄之九属,数百年来,居相位者,惟明恭一人而已”。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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