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政府工作部门

更新时间:2024-09-21 17:39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1〕8号),设立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二)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指导。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监测分析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三)负责人才开发有关工作。协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人才计划(工程),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牵头开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负责全市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推进技工院校建设,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流动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负责海外引才站点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人才资源统计制度。

(四)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工作。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金领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被征地养老保障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落实中央和省社会保险基金调剂制度和统筹政策,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基金运行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六)拟订全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目标管理考核项目实施办法的审核、发布和考核结果的验收、评比工作。综合管理市级机关部门考核奖发放工作,负责规范全市考核奖发放工作。负责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政府表彰奖励活动,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有关工作。

(七)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制定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查处违法案件。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人事处

政策法规和调研处

计划财务和信息化管理处(审计处)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

人才开发和市场处(国际合作交流处)

职业能力建设处(技工院校管理处)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表彰奖励处(事业单位考核奖惩处)

劳动关系

工资福利处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仲裁信访处

行政审批处

机关党委

局属单位

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编制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承担养老、工伤等社保经办工作;承担养老、工伤保险信息采集使用和维护管理、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承担养老、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核算、稽核;承担工伤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和费用结算;承担养老待遇享受人员资格认证及服务;承担劳动能力鉴定经办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区县(市)养老、工伤等社保经办工作。

宁波市就业管理中心

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组织实施创业指导和服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管理服务;承办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和稽核;协助开展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和稽查工作;承担校企合作工作;承担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开展公共就业信息系统建设。

宁波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计划,指导、协调、督促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依法对管辖范围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劳动者的举报、投诉。依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处理;按管辖权限承担全市重大劳动保障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宁波市人事考试院

拟订全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统一规程;参与全市人事考试考区、考点的规划,指导、协调各区县(市)人事考试工作;参与全市人事考试工作和考风考纪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职称资格、执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考试的考务工作;协助做好公务员招录、公开(竞争性)选拔干部考试、军转干部安置等政策性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参与各类人事考试合格证书的制作、发放及信息工作。

宁波技工学校

学院始创于1958年,复办于1978年,隶属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财政全额预算的市属综合性培养熟练技工和技师型人才的国家重点技工学校、高级技术学校、技师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国家首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浙江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宁波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

宁波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宁波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宁波市老年活动中心)为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工作职责是:组织全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服务及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技能人才评价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市技能人才评价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考评员等技能人才评价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所属老年活动场所管理工作,为老年人提供文体娱乐活动服务;承担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应用平台、数据中心的建设及运维工作;承担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分流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投诉举报的办理反馈工作。

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

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为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挂宁波市人才评价中心、宁波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牌子。中心所属中国宁波人才市场是浙江省唯一的国家级人才市场,是浙江省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

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

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成立于1988年9月,根据工作职能,增挂宁波市公务员与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宁波市继续教育院,是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

中心现阶段的主要职能是承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转业干部培训;承担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委托的各类培训及培训咨询服务;承担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继续教育的公共科目培训;承担全市各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开发与培养;配合全市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学研究与指导;为初次求职人员、失业人员和转岗就业人员等群体提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表彰为:浙江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参考资料

机构职能.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12-05

市局机构.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08-04

局属单位.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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