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校 :中国安徽省合肥市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

更新时间:2024-09-20 23:24

安徽新华电脑专修学院学校,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蜀山森林公园南麓,是由安徽新华集团全额投资兴办的一所具有颁发学历教育资格证书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1998年学校办学资格正式获得国家批准。1999年,作为中等职业教育新生力量,学校中职招生形势喜人,同时大专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过率名列安徽省前列;2000年,学校全面开展素质教育,提升新华教育内涵;2001年,学校获评合肥市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2002年,毕业生就业率达100%;2003年,学校获评合肥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先进单位;2005年,学校以票数第一的成绩荣获“学在合肥 读者心中最信赖的十大知名民办学校”称号;2005年10月,安徽省教育厅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评审组对学校创建申报国家级重点进行了评估,并顺利通过省级评估。

历史沿革

学校始建于1997年,前身为合肥新华职业学校;

2006年,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2007年,学校被安徽省职成教学会吸纳为理事单位;

2013年,电子商务专业获批为市级示范专业;

2017年,学校当选为安徽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校企合作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安徽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民办职业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同时被吸纳为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德育工作研究会会员单位;

2020年,计算机平面设计实训基地列入省级示范实训基地重点建设实训基地。

办学条件

办学规模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365亩,建筑面积131669.44平方米,在校生6200余名。

硬件设施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365亩,生均校园占地面积39.26平方米;建筑面积131669.44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21.24平方米。全校固定资产总值4083.44万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约2243.2万元,生均仪器设备价值7061元;其中企业投入供学校使用实习实训设备金额429.34万元。

学校建有1座图书馆,总建筑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1.78万册,生均图书35.7册,订阅国内外刊物共计159种;阅览座位数100位。学校拥有实训基地4座,省级示范实训基地1个(计算机平面设计),综合多媒体教室13个,实验实训室68个,计算机1640余台。还拥有标准体育场、篮球场、足球场、餐厅、浴室、洗衣房、礼堂多功能厅等教学和生活服务设施。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总数381人,专任教师320人,生师比为19.7:1。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65人,占比为20.3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33人,占比为41.56%;“双师型”教师人数136人,占专业教师的70.10%。另有兼职教师148人。

专业设置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业

普通中专共开设了10个专业:电子商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计算机平面设计、社会文化艺术(学前教育方向)、计算机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机电技术应用(空中机器人方向)、航空服务、服装设计与工艺数控技术专业应用。

对口升学班招生专业

对口升学班开设了5个专业:计算机应用、社会文化艺术、会计、电子商务、服装设计与工艺。

五年制高职招生专业

五年制高职开设了10个专业:电子商务、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物流服务与管理、会计、机电技术应用、计算机动漫与游戏设计、建筑工程施工、金融事务。

省级示范专业:计算机平面设计、电子商务、社会文化艺术。

所获荣誉

2005年,荣获合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2008年,被安徽省消费者协会评定为“重质量、讲诚信”单位,同时获评“市级平安校园”;

2009年,被表彰为“安徽省民办教育先进单位”;

2010年,荣获“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优秀培训基地”;

2011年,荣获“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设计创意教学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教育先进单位”;

2014年,荣获“合肥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4A单位”、“合肥市五四红旗团委”、“新市民普法学校”、“国家信息化人才培养与职业技能鉴定示范单位”;

2016年,荣获“安徽省五四红旗团委”、合肥市“双比双争”先进党支部;

2017年,获评“合肥市办学质量信得过单位”、“国家信息化人才培养示范培训单位”、“团学改革团省委直接联系示范单位”;

2018年,获评为安徽省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单位案例典型”、“安徽省首批校企合作示范典型学校”、“合肥市二十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合肥市大中专辩论赛最佳组织奖”;

2019年,获批“合肥市中小学课程德育创新实验学校”、“首批合肥市校企合作示范校”;

2020年,荣获中国教育在线“2020年度公信力品牌学校”、合肥市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首批合肥市“美丽校园”、市智慧校园试点学校;

2021年上半年,获评合肥市民办教育“先进集体”、高新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就业政策

为确保学生就业质量,切实做好学生就业安置工作,学校根据学生学业成绩和个人素养,对学生就业实行双轨制:即学校推荐就业和学生自荐就业,学校对需要推荐且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负责全部推荐。对于自荐就业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关就业指导和合法资料、证明出具。

现对我校学生就业相关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需要学校推荐实习就业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顺利完成学校所规定的学业,各门功课理论考试合格(含德育考核);

2、在校期间应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实习就业时无处分或处分已撤销;

3、身心健康,年龄满16周岁以上。

4、在培训期因专业技术被淘汰,就业处室重新调整单位或岗位,须能接受且积极配合。

三、对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优先推荐:

1、品学兼优;

2、优秀社团干部、班干部(学区将初选结果报至就业处室,由就业处室和学区共同评定最终人选);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且取得实质性成绩。

以上学生由学区上报并经学校就业处室初选后,由就业处室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向优质校企合作单位直接输送,也可根据学生意愿,由就业处室向学生心仪校企合作单位推荐。

四、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将不推荐或暂缓推荐:

1、没有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业,不予推荐;

2、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且推荐时处分尚未撤销,不予推荐;

3、被单位面试通过但没有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完相关手续,暂缓推荐;

4、年龄未满十六周岁(以二代身份证为准),暂缓推荐。

五、对于自荐学生的规定(自荐指由家长为学生找实习就业单位):

1、自荐手续办理时间:按学校就业处室通知时间办理;

2、自荐的学生须由单位开具接收证明(有人事部门的联系电话)并由家长(需出具有效证明)陪同到校办理相关手续;

3、对于未按学校规定办理手续,擅自离校的学生,学校对该生按自动退学处理,同时对于该生以后所需的相关证明,学校将不予出具。

六、对再推荐的学生规定:

1、学校推荐的学生纯粹因个人原因离开原单位,需要再推荐,学校就业处室将根据该生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再安置;

2、学校推荐的学生因单位原因造成不能继续就业的学生,学校将给予及时再次安置。

行政管理

学校领导

参考资料

学校简介.安徽新华学校.2024-01-12

匠心育匠人,铺就成才路 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安徽新华学校.中国日报网.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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