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民政厅 :政府机关

更新时间:2024-09-21 16:59

安徽省民政厅是安徽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2017年11月17日,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内设机构

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

社会救助处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区划地名处

社会事务处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处(儿童福利处)

养老服务处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

规划财务处

人事教育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工作处

直属单位

省涉外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中心

省流浪乞讨救助指导中心(省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省民政信息中心)

省福利彩票中心

省社会救助安置中心

四川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

安徽省养老服务发展中心

安徽省民政厅假肢厂(安徽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

省民政印刷厂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措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省内重要和跨省市界的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有关工作。

(六)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省民政厅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省民政厅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省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省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的有关职责分工。省民政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安徽省行政区划图。

获得荣誉

2017年11月,安徽省民政厅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6月,被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同年7月9日,被安徽省人民政府评为“2019年度安徽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参考资料

政府机构.安徽省人民政府.2022-08-13

关于本厅.安徽省民政厅.2021-04-25

主要职责.安徽省民政厅.2022-08-13

(受权发布)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名单.新华社-中国文明网.2021-11-11

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安徽文明网.2021-11-11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安徽省人民政府.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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