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

更新时间:2024-09-21 00:42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新成立的政府组成部门。

新组建的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作为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将原自治区农业厅的职责,以及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农村工作职责、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自治区财政厅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农田整治项目、自治区水利厅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自治区海洋和渔业渔业管理职责等加以整合,并将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内。另外,原自治区农业厅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草原防火职责划入应急管理厅,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划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的组建着眼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标志着广西壮族自治区“三农”工作进入了发展新阶段。

工作职责

(一)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负责提出全区农业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三)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拟订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OD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五)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六)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全区远洋渔业和渔政渔港,参与国家渔业维权护渔。

(七)监督管理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广西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全区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监督管理全区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学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广西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审批、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全区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拟订全区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拟订广西农业对外援助政策,指导实施有关农业援外及援桂项目。

(十五)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及自治区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职责分工。

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农业农村厅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农业农村厅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奶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06号),我厅所属事业单位51个,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信息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植保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病虫预测预报站、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检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农药检定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广西壮族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站(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站、广西壮族自治区蚕业科学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肥料测试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茶叶科学研究所、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广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蜂指导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屠宰技术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兽医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监察所(广西壮族自治区饲料监测所、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水牛研究所(中国农科院广西水牛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品种改良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广西渔业安全应急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渔港监督局、中国渔政广西壮族自治区支队、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渔业病害防治环境监测和质量检验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渔业基地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引育种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澫渔港监督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果技术指导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干部学校、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广西桂林农业学校广西梧州农业学校广西玉林农业学校广西百色农业学校、广西广西钦州农业学校广西机电工程学校广西水产畜牧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技术培训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种畜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朋种畜场、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种畜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物资仪器设备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亚热带名优水果实验示范场、农家之友杂志社。

历史沿革

2018年1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正式挂牌成立。

获得荣誉

2019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外交流合作处获得“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荣获2019—202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参考资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工作职责_机构职能.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2-08-02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内设机构一览表_机构职能.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2-08-02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构设置_机构职能_.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1-12-06

历史性一刻!广西一批新组建部门挂牌成立(组图)(2/6).广西新闻网.2018-11-13

广西表彰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完整名单→_南宁市.搜狐.2021-12-0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9—2020年度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广西新闻网.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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