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灿军 :洛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原院长

更新时间:2024-09-21 13:19

张灿军,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于河南伊川,硕士学历。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洛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院长。2019年7月,洛阳市纪委监委对张灿军(正处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给予依法双开处分。

人物简介

1982.07——1983.06 周口市商水县白寺乡农技站工作;

1983.06——1985.04 周口市商水县农牧局工作;

1985.04——2006.06 历任洛阳市农科所党办主任、副所长、所长;

2006.06——2011.12 洛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院长;

2011.12——2013.01 洛阳农林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正处级);

2013.01——2018.12 洛阳农林科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人物荣誉

先后荣获“河南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河南省优秀专家”等称号;被评为国家小麦区试先进个人、洛阳市知识分子工作先进个人、洛阳市优秀共产党员、洛阳市科技拔尖人才;洛阳市第八届、第九届党代会,河南省第七、八届党代会代表。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9年3月22日,据洛阳市纪委监委消息:洛阳农林科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张灿军(正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洛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19年7月,洛阳市纪委监委对洛阳农林科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张灿军(正处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灿军违反组织纪律,违规谋取人事方面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对洛阳农林科学研究院育种失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违规出租国有划拨用地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坐收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灿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洛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灿军开除党籍处分;由洛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款物随案移送。

参考资料

洛阳农林科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张灿军被查(简历).中国经济网.2019-03-22

洛阳农林科学院原院长张灿军被"双开".中国经济网.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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