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大成 :彭大成

更新时间:2024-09-21 13:16

彭大成,全国知名法律专家、广州市知名专家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和广州律师协会会员,现任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简介

彭大成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0510137762),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学历研究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律师协会会员。

彭大成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省经国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来,为当事人成功代理了数千宗民事、经济、刑事、行政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深谙广东地区各级法院判例和诉讼程序,具备娴熟的律师执业技巧。曾在多家大型外资上市公司担任法务经理(BVI徐福记有限公司、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对疑难复杂的诉讼案件,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敢于挑战一审败诉、申诉案件,以丰富的诉讼技巧及经验力争败诉案件翻案胜诉。

彭大成律师现担任德国(香港)洪宇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宇成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海珠区凤阳街凤和经济联合社、广州豪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新凤和经济发展公司等数十家集团公司及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执业范围

分为诉讼与非诉讼业务,诉讼业务指为当事人代理各类经济、民事、海事、行政案件;为刑事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及刑事辩护。非诉讼业务指为各类客户提供法律顾问、商务谈判、项目策划,起草、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律师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

接受企业及个人的委托,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提供专业、实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其解决各种法律问题。内容包括:草拟、审查和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参与商业谈判并草拟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资信调查、收集和提取证据等方面;提供法律知识培训;维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代为办理企业专利、商标、工业产权的注册、登记,协助企业维权打假等。此外,我们还为顾问单位提供专项的法律服务,包括企业融资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与收购、大型项目的招投标等。

‖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继承、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

接受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继承、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参加一审、二审诉讼及执行;接受委托,担任判决生效的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继承、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当事人的申诉代理人。

律师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下列法律服务:调查取证、了解案情;出庭陈述事实、参加法庭辩论和调解;出席谈判,进行和解;代为提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起诉;应诉;反诉;提出上诉、申诉;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执行法申请等。

刑事案件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聘请,担任其辩护人,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了解案件真实情况,并就刑讯逼供、错押等问题代为提出申诉、控告,申请取保侯审,保外就医等;向公、检、法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罪名、事实情况,调查取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出庭辩护等;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

‖仲裁案件‖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案件的调解、仲裁。

‖行政案件及国家赔偿‖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当事人对各类行政案件提出行政复议,代为提出行政诉讼。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当事人因国家行政机关、刑事司法机关的行为受到的损害赔偿代为提出国家赔偿。

执业承诺

有信心胜任客户委托的工作,并保证在未来的工作中严格信守以下每一项具体承诺:

1、在采取合法途径的前提下,全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客户的形象和利益;

2、严格落实文件资料交接、签收制度,文件送交及时、安全、准确;

3、根据客户的要求,为客户的法律事务配备充足的人力资源,并可随时根据客户的需要增加各工作岗位的人员;

4、牢固树立客户第一的观念,待客热情有礼、耐心细致,竭诚为客户服务;

5、有充足、先进的办公资源,以作为向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的物质基础;

6、按照客户要求,及时与客户做好沟通、汇报和请示工作,确保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7、严格保守客户隐私、不向外泄露客户的个人资料及企业单位的商业秘密;

8、对我们出具的法律意见和制订的法律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12楼1207、1208室(位于东风路与解放路交界处。地铁二号线纪念堂站D1出口)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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