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15 17:12
成都市教育局位于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是成都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负责制定全市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政策,负责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市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
(四)负责管理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终身教育;负责组织制定全市中小学入学、招生政策和计划;指导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指导以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市属高校,参与拟订市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统筹规划、管理全市民办教育;承担联系在蓉高校工作。
(五)指导全市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的政治思想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
(六)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评估标准,组织教育督导和评估;负责对区(市)县政府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七)负责全市学校教师、管理人员等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区(市)县开展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负责市属学校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
(九)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协调教育区域合作和对口教育援助工作。
(十)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十一)负责市属学校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工作,指导区(市)县按照属地原则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和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负责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安全、信访、政务公开、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
法规处:负责牵头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牵头推进全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工作,组织协调市本级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区(市)县教育行政审批和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
发展规划处:负责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拟订有关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负责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指导学校基本建设、校舍维修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学前教育处:负责管理全市学前教育。牵头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拟订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指导学前教育教学改革及成果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普通教育处:负责管理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牵头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牵头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政策,参与拟订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计划;负责管理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教材、教辅;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办学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民族教育工作;指导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教学改革及成果推广。
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负责市属高校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参与拟订市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牵头联系在蓉高校。负责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参与拟订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政策和计划;指导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及成果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承担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工作;参与产业人才培养工作。
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处(成都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终身教育工作;牵头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社区教育、扫盲后巩固提高、全民阅读工作;指导中小学校教育资源向社区开放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民办教育,承担市管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负责统筹协调校外教育培训(含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及语言测试考前辅导等)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承担面向全市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区(市)县校外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指导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党的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拟定校外教育培训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校外教育培训行政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的社会竞赛等活动。
德育与宣传工作处:负责管理全市教育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德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指导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牵头抓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指导市属高校辅导员、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建设。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管理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指导禁毒教育、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等工作;参与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学生体育竞赛、艺术演出比赛活动。
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制度、指导性文件和评估监测方案;牵头开展区(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牵头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监督、检查、评估工作;承担各级各类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的归口管理工作;起草教育督导报告;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科技与信息化处: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科研工作;指导学校科普教育工作;负责制定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牵头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承担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工作。
对外交流合作处: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出国留学、来蓉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和教育系统来蓉外籍教师、专家的有关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联系国际学校工作;负责牵头开展区域教育合作,组织协调对口援助民族地区教育工作。
应急管理处:负责拟定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工作指导性文件;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会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维护稳定、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牵头组织校园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承担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党建工作处:负责牵头开展教育系统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市属高校、直属(直管)学校(单位)党建工作;牵头开展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指导区(市)县开展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负责市属学校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学校(单位)的审计工作。
人事与教师工作处: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学校(单位)机构编制、教师人事管理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承担校长及教育行政干部的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
财务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政策,拟订全市教育收费政策;负责牵头编制并组织实施部门年度预算;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监督直属学校(单位)财务工作;负责牵头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资助和教育基金会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组
成都市教育考试院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中学
四川省成都市第五十二中学(四川省成都市工读学校)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
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局
成都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锦江区教育局
青羊区教育局
金牛区教育局
武侯区教育局
成华区教育局
龙泉驿区教育局
青白江区教育局
新都区教育局
温江区教育局
双流区教育局
郫都区教育局
新津区教育局
简阳市教育局
都江堰市教育局
彭州市教育局
邛崃市教育局
崇州市教育局
金堂县教育局
大邑县教育局
蒲江县教育局
熊宗辉:中共成都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成都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莉:中共成都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成都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陈蕾:中共成都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成都市教育纪检监察工委书记,成都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成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三级高级监察官
沈鹏:中共成都市委教育工委委员,成都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敏:中共成都市委教育工委委员,成都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敬仕勇:中共成都市委教育工委委员,成都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忠云:成都市教育局副局长
石斌:中共成都市委教育工委委员,成都市人民政府总督学
谭莹:成都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何荣:成都市教育局二级巡视员
注:更新截止2024年5月
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3号1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