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 :原住房需拆除重新安置的住户

更新时间:2024-09-20 12:14

拆迁户也称被拆迁人或被征收人,是指被纳入国家建设征地范围,或因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而需要改造的地区,其原有住房必须被拆除,并重新安置到其他住房的居民。拆迁户应当具备合法的居住房屋以及相应的房屋使用证明、户口簿、粮食供应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拆迁概念

城市房屋拆迁是指由于国家基础建设、城市经济发展以及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需要,拥有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机构依法拆除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并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进行补偿或重新安置的行为。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条例中的被拆迁人即为拆迁户。

拆迁形式

由政府部门组织的统一拆迁形式

是指通过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有权力的单位经由专门委托统一对房屋进行拆迁、拆迁补偿、对被拆迁人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形式,按照《拆迁条例》的规定:对于有一定条件的城市以及在城市有地区中实行的是综合开发的,应当统一实施拆迁。

自行拆迁

实施的房屋拆迁,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和拆迁补偿由拆迁人负责。所谓自行拆迁,是指拆迁人在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经过有关部门的核准,自行自行拆迁。

委托拆迁

是指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自己不承担拆迁工作,通过与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订立拆迁委托合同,由他们去进行拆迁。

拆迁原则

房屋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被征收人有权参与评估机构的选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拆迁户对补偿方式自由选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即拆迁户)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先补偿后搬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拆迁权益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户的财产权应该得到保护。此外,根据《宪法》《物权法》《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等一切和拆迁户相关的规定,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应受保障。

财产权

在中国,财产权的概念包括物权、债券以及知识产权和继承权。城市房屋拆迁活动主要涉及到的是被拆迁户的物权。

知情权

知情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是指被拆迁户有资格获取城市改造中和自身相关的情报和观念、知悉并监督立法、行政、司法权行使的一切事实真相。

参与权

政府或政府的授权部门应召开有城市改造中被拆迁户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地听取包括被拆迁户在内的各方人士的意见。

人身权

城市改造拆迁活动的实施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严禁采用各种野蛮手段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或是生命健康权。

监督权

城市改造中被拆迁户对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或对政府授权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或拆迁行政裁决书不服的均有行政复议权、诉讼权。

补偿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相关事件

山东平邑拆迁户被烧死事件

2015年9月14日,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一农民张纪民在家中被烧身亡,当时,魏运波等人正对他家的房屋进行强拆。此外,事件相关责任人魏运波等七人还对张继民的妻子实施了2个多小时的非法拘禁。平邑官方此前通报称,该事件排除他人人为纵火,火灾系死者张纪民自身行为所致。事件发生后,张继民的家属获得了平邑县地方镇政府150万元的赔偿。

广州杨箕旧城改造钉子户

2011年9月,越秀区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收回国有土地上钉子户姚润珍的房屋,杨箕村强迁拉开序幕。2012年3月,留守户李洁娥所居住的房屋按照越秀区法院的判决,被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同年5月,李洁娥从杨箕村内一栋5层楼高的房顶跳下身亡。2012年12月,已经拆迁的百余名村民集体回到杨箕村,打出横幅标语,敦促最后8户钉子户尽快搬迁。期间,搬迁户与钉子户之间有短暂交流,但未能就搬迁一事达成协议。2013年7月27日,经过3年的沟通,最后两户杨箕村留守户李健明、李启忠答应搬迁,随后施工单位将对这两栋楼进行拆除,是当时广州市旧城改造中动迁历时最久的一宗案例。

参考资料

relocation household.有道词典.2023-07-30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法律文书.爱企查.2023-07-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金寨县人民政府.2023-07-30

山东平邑农民被烧死事件:房屋被拆村民住进村委会.中国新闻网.2023-08-01

山东平邑村民强拆中被烧死,三官员涉嫌滥用职权被移送检方.央广网新闻.2023-08-01

广州“最牛钉子户”同意搬迁 其他搬迁户等了3年 期间百位老人离世.观察者.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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