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大和 :狂躁症患者

更新时间:2024-09-21 08:32

曹大和,男,1978年10月5日出生于中国,2008年9月24日,在开出的广州市遵义市的1291次列车上,疑患狂躁症的贵州籍男子曹大和因为在火车上乱喊乱叫,被列车长和列车员用胶布捆住了手脚。曹大和在挣扎了整个晚上之后,于9月25日去世。

事件过程

家里父母尚在,还有妻子和一双儿女,儿子1岁,女儿4岁。

亲历事件的成准强、黄先生等几位乘客不约而同在网上发帖披露此事,还有照片被发到网上。这几位乘客网友接受采访时称,他们说帖子是真实的。铁路方面官员接受采访时承认确有此事,但质疑网帖标题不当,细节上有出入,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死者家属告诉本报记者,10月6日,死者在家乡入土为安。他的家人在接受了铁路给出的总计12万元补偿后,在犹豫是否坚持向铁路部门发起诉讼。

死者名叫曹大和,前不久到佛山市打工。才上班一天突然精神不正常,乱喊乱叫,两个同乡在问过他家人后决定带他回贵州仁怀老家。9月24日曹大和搭乘广州市遵义市的1291次列车,于当日22点40分从广州开出。曹大和与两位同乡一起坐在4号车厢,曹大和却突然在车厢里的狂躁喊叫

“这时候有乘客提议把曹先生绑起来,于是有人报告了乘警。乘警通知了列车长,列车长决定要把曹先生绑起来,他们马上拿来了那种6 厘米左右宽的封箱胶布,列车长和几个列车员手忙脚乱地把曹绑了起来。当时绑的情况是:曹的上臂和胸部连上衣被缠绕了若干圈,膝盖以下缠绕了若干圈,缠的宽度大概为7-10厘米。

被捆绑以后,曹开始不断地挣扎,很快胶布开始松动,上臂的胶布松动后,曹差不多可以用手来解开这些胶布了。列车长过来看了情况后,又在曹的手腕部位、脚部位缠上了胶布。这些关键部位被绑以后,曹就没有办法自救,开始不断挣扎,不断地哀求周围的人松开他的捆绑。”

黄先生说,“我看到的是手和身固定,两脚也固定了,其中有个戴眼镜青年为此提出异议,说这样做不行,但那个列车长拍胸口承诺负责。此时被绑的男人情绪更激动,他破口大骂,乱叫着方言。

”曹大和在叫什么黄没听懂,但听到曹的贵州省同乡在哈哈大笑,他们告诉黄,曹喊的是意思大概是:“天塌了!杀人了!”“整个晚上曹都是不断要求解开缠的胶布,但是曹的生命还是活生生的。看他挣扎很痛苦,我不断地安抚他,这个时候他都很温顺。”黄先生的描述是:“后半夜在他的杀猪般的叫声中多数人进入了梦乡。”

9月25日上午7点多,他去餐厅就餐,向乘警反映了情况。成说,解开胶布应该不会造成危害,因为曹不具有攻击性。但是乘警和乘务员一致不同意,认为还是需要继续绑住。“这个时候曹还是活泼的。”

车过茂名市,天也亮了。成准强说,“到了9点多的时候,列车长出现了,然后说怎么松了,转身就去拿了一卷上述规格相同的黄色封箱胶过来。我一看顿时觉得不对劲了,马上站起来反对。说原来的捆绑已经很痛苦了,不要再绑了。列车长问:跳车怎么办?伤人怎么办?对此我无言以对。”

成准强回忆,过了不到十分钟,他发现曹伸在凳子外面的脚不断地抽搐。他走过去就看到曹大和已经脸色苍白,浑身虚汗,于是马上跑到餐车对列车长说。成说当时列车长依然在说:“出了事,我负责!”他指着该列车长说:“好,你负责,那我一定会作证!”

说完之后,成立即跑回曹身边,向周围的乘客借了小刀割开了胶布,“但是这个时候生命已经开始从曹的身上流逝,给他喂水,他已经不能吞咽了,舌头开始变色,眼睛也不转动了。我摸他的脉搏和心跳都已经没有了,这个时候列车长才到现场。”黄先生也发觉乘客突然都围到后车厢去了,广播也不断重复,说6号车厢有病人需要医生乘客的帮忙。他知道出事了,曹大和松绑后“面黄黑嘴紫青”。

25日中午火车在广西来宾站停下,卸下尸体,成准强也同时下车到派出所报案。成准强听说列车方面在写交接单的时候注明的是“危重病人”时,马上就大叫起来,说人都死了,还“危重病人”!车站方面的工作人员马上就不干了,要求列车长留下。最后,列车长还是上车走了,因为这趟车只有这一个列车长,上级来电表示要他继续对车上1000多名乘客负责。

曹大军家属最后接受了铁路方面12万元的赔偿方案。其中包括2万元的保险和10万元的补偿。9月30日,他在贵阳市与铁路方面签了一个协议,签字后得到了12万元现金,曹大和的尸体随即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火化。曹大军非常感谢从9月25日开始一路坚持陪伴的成准强。成还联系了北京市的律师张凯,准备帮他们打官司。

各方言论

网友成准强:我亏欠他的

网友黄先生:我当了一次看客,我鄙视自己。黄先生是广西人,在广州市工作,事发时他一直在场,在列车长捆绑曹大和时,他曾闪过一个念头,用手机把他们拍下来,但后来他放弃了,为此他非常后悔。“如果拍下来,那就是铁证了啊。”

家属:我们还在等尸检报告,曹大和弟弟曹大军表示,他这两年在福建省打工,对二哥曹大和的身体情况并不了解,他也不敢肯定二哥的身体状况究竟如何,是不是因病发猝死。所以他还在等尸检报告。

2012年4月17日,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就精神异常乘客曹大和意外死亡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1291次旅客列车原列车长黄建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曹大和的家人获得12万元的赔偿。

今天,曹大和家属委托的律师张凯告诉记者,曹大和的家属以1291次旅客列车上的乘警不作为和滥用职权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贵阳铁路公安处承担60万元的国家赔偿。目前,诉状已递交到贵阳中院。

“我们打这个行政诉讼的主要目的就是想让民众知道,在列车上,列车长的职权和乘警的职权是不一样的,列车长行使的是企业委托的管理权,而乘警行使的是维护乘客安全的司法权,也就是说,乘警在看到列车长组织捆绑曹大和时,应该制止,但当时的情况是,乘警不但没有制止,还参与了第二次捆绑。”张凯解释。

2008年9月24日,1291次旅客列车长黄建成在列车上接到旅客报称有一精神异常乘客在车厢内大喊大叫,并欲从车窗跳车的消息后,遂会同列车其他工作人员赶到事发车厢。在了解情况后,黄建成劝说曹大和的3名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护送人员带其在前方车站下车治疗,待情绪稳定后再改乘其他次列车,但护送人不同意下车。

根据护送人及部分旅客提出对曹大和进行约束、避免自伤及伤及周围旅客的建议,在护送人的协助下,黄建成用胶带对曹大和实施约束,同时向护送人交代注意事项,要求护送人看好曹大和,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之后,曹大和挣脱胶带,黄建成根据部分旅客再次约束的建议,用胶纸带对曹大和再次实施约束,由于约束过紧,造成曹大和因心肌缺氧引起急性心律失常致心力衰竭死亡。

张凯律师告诉记者,捆绑行为一共发生了三次,第二次是乘警实施的,乘警作为流动车厢中的执法人员拥有国家赋予的公权力,应该正确行使职权,而不是滥用职权。

“在一列旅客列车上,列车长、乘警长和司机是一个领导核心,他们共同承担安全运送旅客的责任,像这种捆绑精神病人的行为,乘警一般都要同列车长协商,或得到了列车长要求协助的请求才行使,行使这种权力的主观目的是为了保护其他旅客的安全,我认为,诉乘警不作为不合适。”一动车组乘警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否则,其他旅客也要起诉他不作为。

张凯认为,乘警应该在列车长实施捆绑行为时就制止,而不是参与。

曹大和的家属要求贵阳铁路公安处承担60万元的国家赔偿的依据是什么呢?张凯说,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60万元的赔偿标的是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即按职工平均年工资的20倍执行。曹大和的年平均工资为2.9万元,加上孩子的抚养费和老人赡养费差不多60万元人民币。

据悉,诉乘警行政不作为,此类案鲜见。

参考资料

1291次列车 狂躁乘客被绑一夜死在火车上.中国新闻网.2023-07-28

曹大和确系被捆绑致死.新浪网.2023-07-28

民工列车上被绑死亡后续:鉴定书称其被同伴捆绑.中国新闻网.2023-07-28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