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道 :明嘉靖辛酉(1532)中进士

更新时间:2024-09-21 04:35

李学道(1532-1577),字汝致,古渊头(东阳市北部)人。明万历间由进士出宰陕西丹阳。有人提出“县中赋税收入有剩余,可纳为私有”,学道收取后悉数充公。昭雪冤狱,其人用百金相酬拒受。归里后贫不能治父丧,开馆授徒赖以生计。守服期满任监察御史,巡视京都中城。其时宦官非法营私扰民,学道不畏权势,予以制裁。

人物介绍

古渊头李学道,字汝致,嘉靖四十一年壬戌(1562)科进士,任陕西七品丹阳市尹,后任江西省御史万历六年(1579),客死山东青州知府任上,位极四品,年仅四十七岁。他一生中历经嘉靖、隆庆、万历三朝,人称年轻的“三代元老”。其任期内,爱民如子,清廉拒贿,忠心鲠骨,昭雪冤狱,百姓拥戴,政声赫赫。由于任上经常脚穿草鞋,走乡入村,访贫问苦,人们又送他一个“草鞋御史”的美名。

李学道走马上任陕西丹阳县尹时,由于丹阳地处贫脊,加上历年官府盘剥,已是粮仓空,土地荒,囚犯多,积案成山,农民四出逃荒。翻开狱监案卷,差不多人都被定为抗粮不交的“刁民”。

李学道上任伊始,首先勘查监狱,但见牢房挤得满满,冤枉之声响彻耳畔。李学道首先提审了“为首闹事”的王良。刚刚提及事由,王良即竹筒倒豆子一样原原本本地说出情由:

我王良种有水田旱地各二十亩,家有父母妻儿,牛羊牲畜,算得上是殷实农家。谁知近年来丹阳市不断更换县尹,换一个加一次田税,增加一些负担。早先每亩三十斤税,先来的一个加到每亩四十斤,一年后他吃饱拿足走了;又换一个加到每亩六十斤,农家还勉强过得去;等到第三个上任,加到每亩九十斤。农家出汗出力出肥料,到头来也不过只有这个数,遇旱年连皇粮也交不出,大家没办法都逃荒去了。我是村上最后一个逃荒者,县老爷却说我是个为首分子,把我抓到这里来了。其实关在这里的都是老实巴交的种田户,谁愿意离乡背井去逃荒啊!……

李学道看王良面相忠厚,讲话诚实。再审讯几人,都众口一词,大致相同。李学道不禁泪如泉涌。他想起头天晚上微服私访,听见儿童高唱童谣:“铁打的江山流水的官,一个个吃饱拿足就滚蛋,谁管百姓死和活,新爷老爷都姓贪!”不禁长叹一声:“当官不为民,社稷怎保?江山怎久?为百姓黎民谋福祉,当从李某开始!”经过一段时间的排查摸底,李学道颁布了上任后的第一道示:吾邑农户凡回家种田者,无论男女老幼,均可领到三个月的口粮;再加每亩种籽粮五斤,年底奉还;田税按先定每亩三十斤;有私贪强加者,依法严惩!

告示传遍丹阳市,逃荒者纷纷回乡春播,到夏收时农民不但还清了口粮与种籽,连皇粮也一并交清,百姓盛赞李县户为“李公田”。

有个叫周礼明的拦路抢劫犯,正待秋后问斩,李县令查勘冤狱时,他也大声喊起冤枉。李学道翻阅案卷,上面写着:“查周犯礼明,某日收帐返回丹阳江渡,遇到王二,两人在离渡十多里的三岔路分手,一个向东,一个向西;第二天王二被害,一百两白银被抢,于周家搜出,周犯供认不讳。”李学道喝问:“大胆凶犯,证据俱全,口供实招,你为何翻案?”周礼明说:“老爷在上,那一百两白银本为小人家用,口供乃屈打成招,此事实为冤枉,望青天大人明察。”

第二天,李学道勘查王二家,王二妻子交出她在凶杀现场拣到的一把杀猪刀,就集中全县屠户交出屠具,发现张屠户少了一把这样的刀,就逮了张屠户,张屠户不服。李学道访问县内铁匠铺,从城南尚铁匠口中得知,这把刀出自他之手,刀背上印刻着“尚”字铁印,为张屠户所购。在人证物证面前,张屠户低头认罪,交代自己因为当时生意不好,了解王二身带银子,就早早候在三岔路口的大树下。等周、王两人分手之后,一刀将王二杀死,抢得白银一百两,回来后放出空气,说被周谋财杀害。刚好皂役在周家搜得一百两白银,以为此事已瞒天过海,谁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还是被青天老爷查明真相。李学道释放周礼明,严惩张屠户,百姓纷纷称李县令为“李青天”。

李学道的事绩明史有载,留有《青霞集》十卷传后。古渊头建有花台题额“名御史第”纪念李学道,其联曰:忠贞气节贯青史;刚直威名震紫宸。

参考资料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