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毓昌 :清朝戊辰科进士

更新时间:2024-09-20 11:40

李毓昌(1771~1808),字皋言,号荣轩,山东省即墨县即墨城阁里人。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考中恩科举人,嘉庆十三年(1808年)考中戊辰科进士,榜下以知县用,分发江宁区候补。

爱新觉罗·颙琰十三年(公元1808年),黄淮泛滥,淮安市一带洪水成灾,清代廷发放赈银救济灾民,李毓昌等10人受两江总督铁保委派赴淮安区查赈。山阳县知县王伸汉贪污赈银,对前来查案的官员一一贿赂,唯李毓昌拒收贿赂,并准备上报淮安知府,后被王伸汉所害,此案被称为淮安奇案,又被列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爱新觉罗·颙琰十四年(公元1809年)春,其妻子林氏对死因产生怀疑,李毓昌叔叔李泰清于是亲赴北京都察院告状。最终此案经爱新觉罗·颙琰亲自批示,冤案得以昭雪。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李毓昌少年勤奋好学,聪明过人,品行端正,孝敬长辈,曾以品学兼优闻名乡里。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考中恩科举人,嘉庆十三年(1808年)考中戊辰科进士,授江苏省知县职,遂赴江苏抚署侯缺。

查案经历

嘉庆十三年(公元1808年),黄淮泛滥,淮安市一带洪水成灾,清代廷发放赈银救济灾民,李毓昌等10人受两江总督铁保委派赴淮安区查赈。山阳县知县王伸汉贪污赈银,对前来查案的官员一一贿赂,被派去查赈的其他九名官员均接受贿赂,沆瀣一气,知情不举,唯李毓昌拒收贿赂,谢绝王伸汉为其安排的馆舍,独住于善缘庵。

农历九月二十九日,李毓昌带领仆役亲赴农村,深入民宅逐户查核人口及领取赈银数目,登记造册,与原山阳县所报之放赈名册逐一核对,至十月底即查完两个乡。李毓昌掌握了王伸汉虚报户口、克扣赈银实据后,随即写好禀贴,准备上报淮安市知府

被害致死

王伸汉探知李毓昌即将揭发其贪污罪行的消息后,急忙修书将李毓昌请回县署,设宴款待。席间,王伸汉对他诱之以利,但被李毓昌严词拒绝,王伸汉见李毓昌不为金钱所动,便与亲信包祥计议,决心将李毓昌置于死地,以达灭口之目的。

王伸汉派包祥将李毓昌的三个仆人李祥、顾祥、马连升买通,应允事成之后酬以白银500两;然后亲往善缘庵邀请李毓昌去县署赴宴。李毓昌对王伸汉虽十分厌恶,但碍于情面,只得同往。席间王伸汉假意殷勤劝酒,致李毓昌带醉而归。深夜,李毓昌酒醒口渴,李祥便将事先预备好的毒药投入茶水中,奉给主人。李毓昌喝下茶水后,不一会便高喊腹痛,神色骤变,口吐鲜血。李祥等三个遂即用丝带紧勒其咽喉,登时气绝。随后,三人又将李毓昌的尸体悬挂于屋梁上,伪造自缢身死现场,时为清嘉庆十三年十一月七日。事后,王伸汉从李毓昌衣物中搜出揭发其贪污行径的禀贴,并买通淮安市知府王毂,以自缢身亡定案,着其亲属迎柩回故里发丧。

沉冤得雪

爱新觉罗·颙琰十四年(公元1809年)春,李毓昌妻林氏在检点丈夫遗物时,发现带有污血的衣服及禀贴残稿一页,稿中有“山阳冒赈,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恐上负天子”等语,遂对毓昌之死因产生怀疑。由此开棺检验,发现死者有明显中毒迹象。毓昌叔李泰清遂亲赴北京都察院告状。此案经嘉庆皇帝亲自批示,于清嘉庆十四年(1809年)七月十六日将谋杀李毓昌之主犯王伸汉、王毂、包祥、李祥、顾祥、马连升等处决;两江总督铁保、江苏巡抚汪日章等被革职流放,与此案有牵连的官吏亦受到惩处。爱新觉罗·颙琰亲制《悯忠诗》30韵,刻石立于李毓昌墓前,冤案得以昭雪。

后世纪念

清代李毓昌墓建于1809年(嘉庆十四年)秋,1966年秋遭毁,在社会仁人志士的慷慨囊助下,于1996年冬重新修复。

参考资料

李毓昌案被称为清朝四大奇案之一.搜狐青岛.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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