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谋盛 :李谋盛

更新时间:2024-09-21 08:40

李谋盛教授(1913-2004),湖南湘乡县人,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我国当代著名的国际法、国际关系专家。 1942年,先生在武汉大学硕士毕业后,任国民政府考试院考选委员会编,直至1945年7月迁移至乐山市武汉大学法学院任讲师。 1947年,回武汉大学执教,任政治系、法律系讲师。

个人履历

李谋盛教授(1913-2004),湖南湘乡县人,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我国当代著名的国际法、国际关系专家。1942年,先生在武汉大学硕士毕业后,任国民政府考试院考选委员会编纂,直至1945年7月迁移至乐山的武汉大学法学院任讲师。1946年,先生在安徽大学政治系指教,任副教授。1947年,回武汉大学执教,任政治系、法律系讲师。1959年,因武汉大学院系调整,包括先生在内的很多法学老前辈都被调入湖北大学任教。1962年,先生调到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系任教直至1978年武汉大学法学院重建时,已近花甲之年的先生重新调回武汉大学法学院,主讲“国际法”、“国际关系”课程,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

研究方向和主要贡献

李谋盛教授长期从事国际法、国际关系和各国政治制度及宪法的教学和研究,著有《英法内阁权力之比较》、《英美法德考试制度的比较研究》、《资产阶级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批判》和《法学绪论》等著作和文章,并承担编纂了《周鲠生文集》、《国际关系史》、《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和《现代国际关系》等教材,为当时的硕士研究生深入了解和掌握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相关知识提供了大量理论资料,可谓专业硕果累累。

李谋盛教授对国际关系和国际法学进行交叉研究,认为研究国际关系和国际法是通晓国际问题、解决国际问题的先锋,而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在很多方面具有相同之处。首先其研究领域一致,其次,两者的任务和发展规律具有共同性,但是,二者又各有侧重点。在国际法基础理论方面,先生认为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各国的协议,而国际法效力的原因是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所起的一定作用。

社会评价

李谋盛教授是一位严谨治学、求真务实的学者,一位诲人不倦、无私奉献的师者。李谋盛教授以自己完美的人格、博大的胸怀向我们诠释了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研究一代宗师的光辉形象。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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