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龙 :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

更新时间:2024-09-21 00:48

李龙(1937年1月24日至2020年12月2日),男,湖南省祁阳市龚家坪镇人,著名马克思主义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新中国法理学的重要奠基人、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享受院士待遇。研究领域为法理学、宪法学以及法学教育。2020年12月2日因病医治无效在武汉逝世,享年83岁。

人物经历

1950年参军入伍,参加抗美援朝战争,从事医疗救护工作。1954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律系从事法律专业的学习和研究。1980年就职于原黄石师范学院(现湖北师范大学)政教系,从事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后任政教系主任。1988年就职于武汉大学法学院,1989年被聘为教授、博士生导师,1991年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1996年任武汉大学律师进修学院名誉院长。2000年受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2004年被遴选为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1997年曾作为中国法学会代表团团长率团参加在阿根廷召开的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第十八次代表大会。1999年作为中方主题发言人出席中美法学家联席会议等重要国际学术会议。2001年主持海峡两岸法学研究会议,并作为大陆法学代表团负责人率团赴台湾出席研讨会。

社会任职

李龙毕生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曾兼任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审议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工作专家和湖北省政协委员等职。

研究方向

法理学、宪法学以及法学教育。

代表性论文

1、《日本宪法第九条及其走向》,《中国社会科学》,2002第4期;

2、《财政立宪主义“我国宪法时刻的理论基础”》,《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4第4期;

3、《论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创立》,《中国法学》,1990第3期。

4、《法治模式论》,《中国法学》,1991第6期。

5、《宪法学基本范畴简论》,《中国法学》,1996第3期。

6、《宪政规律论》,《中国法学》,1999第4期。

7、《论宏观调控与法的功能》,《中国法学》,1997第1期。

8、《经济全球化与法学的演进》,《中国法学》,2002第1期。

9、《论协商民主》,《中国法学》,2007第1期。

10、《宪法新论三则》,《法学研究》,1994第3期。

11 、《中国民法沿革考》,《法学研究》,1986第4期。

12、《中国古代的年龄制度》,《法学研究》,1984第2期。

13、《人本法律观简论》,《社会科学战线》,2004第6期。

14、《论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政治学研究》,2008年第1期。

15、《论协商民主》,《中国法学》,1997年第1期。

16、《社会管理创新的法理探源与中国特色》,《中国法学》,2012年第 2 期。等160余篇。

主要著作

《人本法律观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

《法理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

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

《法学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

《西方宪法思想史》,高教社,2004年。

《西方法学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

《邓小平法制思想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

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回顾与反思》,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

《以人为本与法理学的创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参考资料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