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法院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属单位

更新时间:2023-11-09 15:39

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属单位。

挂牌成立

2017年8月18日,经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作为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成立,被写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写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大事记》,评为改革开放40年40个“第一”。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信息、文秘、档案、保密、宣传等工作;办理计划财务、资产管理、行政后勤等事项。

(二)政治处

主管全院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本院机关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办理院党组决定的有关干部人事任免、录用、调配等事项;办理在编干警的工资、福利、绩效奖金发放等事项;负责在编干警的考核、考勤、表彰奖励、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三)立案庭(司法服务中心)

负责本院管辖案件的登记立案及诉讼保全裁定等工作;负责调解、速裁、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负责司法救助、申诉、信访等工作;负责12368热线等诉讼服务平台工作;办理司法鉴定等事项。

(四)互联网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理杭州市辖区内的互联网购物、服务、小额金融借款等合同纠纷,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侵权纠纷,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案件。

(五)互联网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理杭州市辖区内的互联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依法审理发生在杭州市江干区上城区、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富阳区临安区建德市淳安县桐庐县辖区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和垄断纠纷案件之外的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案件。

(六)综合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理杭州市辖区内的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依法审理杭州市辖区内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案件。

(七)综合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理同级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依法审理在车站、货场、运输指挥机构等铁路工作区域,铁路运输企业职工在执行职务中和列车上发生的刑事自诉案件。依法审理发生在浙江省省内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交通运输等民事案件。

(八)审判监督庭

办理依法由本院受理的各类案件的申诉、申请再审;依法审判各类再审案件;依法办理执行异议之诉等案件;负责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效检查评估、司法统计等审判管理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审判监督工作事项。

(九)执行警务局

依法执行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执行异议裁决案件;执行上级法院指定及交办的案件;依法协助外地法院的执行事宜;办理诉讼保全、证据保全及司法网拍等事项。负责本院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警卫法庭、看管押解被告人和罪犯;负责对本院法警的行政管理、训练及警用设备的管理等工作。

(十)研究中心

负责调研涉互联网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探索完善涉互联网案件诉讼规则,以及其他审判综合调研工作。

(十一)信息技术中心

负责本院信息化建设规划和互联网法院技术规范制定;服务保障各类信息技术系统和设备的正常运转;承担数据库建设、共享和大数据分析等工作。

获得荣誉

2021年1月,杭州互联网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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