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教育局 :汉阳区教育局

更新时间:2024-09-21 05:47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汉阳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指导、协调、监督实施。

主要职责

(二)会同有关部门规划、调整区属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布局,审核本区新建小区配套建设中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规划、布局和教育设施的设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中等以下(含中等)学校的建立、撤销、变更;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和闲置教育资产的处置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按权限管理民办教育,负责实施学历教育(初中、小学)、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及其他非学历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负责民办高中阶段学校设立、变更、终止的初审。负责管理社区教育工作。

(四)参与研究和制定全区经济、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指导全区办学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

(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教育预算标准的政策和办法;负责提出区级教育部门教育年度经费综合预算计划建议并监督使用;负责汇总编制全区预算内、外教育经费年度决算报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发展费的年度使用计划。

(六)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前、贷后管理工作;区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市政府励志奖学金的管理工作;公办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的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区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规定和办法,协助管理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编制,指导和检查学校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师资调配、教师职业资格的考核考试、认定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评选推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系统区级及以上先进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暨表彰奖励工作;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校长及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指导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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