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洪清 :曾任河南省纺织工业管理局党委书记

更新时间:2024-09-21 04:44

汪洪清(1911年-1990年),湖北省汉阳县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1年参加宁都起义。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河南省纺织工业管理局党委书记。

1990年12月22日,汪洪清同志因病逝世。

革命生涯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任红5军团15军政治部干事,第13师37团连政治指导员、团政治委员,红9军团敌军工作部部长,红4军敌军工作部部长,第10师政治部主任,红4军政治部统战部部长。参加了中央苏区反“围剿”和长征

中国抗日战争时期,任军委总政治部组织科科长,八路军八路军第115师留守处副主任,关中警备司令部保安3团政治委员。

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冀鲁豫军区2纵5旅副政治委员、教导队政治委员,独立4旅副政治委员,晋冀鲁豫军区新兵总队司令员,汉南军分区副政治委员,许昌军分区副政治委员。参加了安阳市等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师政治委员,河南省军区商丘军分区司令员,许昌军分区司令员,河南省纺织工业管理局副局长。

人物生平

汪洪清,1911年6月2日生,湖北省汉阳县鹦鹉洲瓜堤河街人。曾用名汪保生、汪宏清。贫民家庭出身。1922年至1931年9月在湖北裕华纱厂当童工、工人。1926年受进步思想影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党的领导下参加罢工等革命活动。1931年10月至12月在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六路军当兵。12月由宁都起义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团第一十五军交通队战士、宣传员。193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5月任红五军团第十五军政治部青年干事。1933年2月任红五军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第三十七团第三营连政治指导员。1933年11月至1934年3月在中央苏区马克思共产主义大学高级班学习。1934年7月至9月任第五军团第十三师第三十七团政治委员。1935年1月至12月任红九军团政治部敌工部部长等职。参加中央革命根据地第四、第五次反“围剿”斗争和中央红军长征。1935年9月随红九军团留在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1936年1月至4月、1936年11月至1937年8月任红四军政治部敌军部部长。1936年4月起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军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政治委员。11月至12月任红四军第十师政治部主任。1937年8月至1938年3月在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第二大队第四队学习。1938年4月至7月任中央军委总政治部组织科科长。同年8月至1940年8月任中共陕西省委军事部副主任,做友军工作。1939年9月任陕西省委教导营营长兼政治委员。1940年9月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41年9月至1943年5月任陕甘宁边区关中分区警卫第三团政治委员等职。1943年5月进中共中央党校一部学习。1945年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参加中共七大。同年11月至1946年5月任晋冀鲁豫军区第二纵队第五旅副政治委员。1946年5月任晋冀鲁豫军区第二纵队教导队政治委员。8月任冀南军区独立第四旅副政治委员。1947年12月至1948年8月任晋冀鲁豫新兵部队司令员。1948年9月任桐柏军区汉南军分区副政治委员。1949年2月任江汉军区汉南军事指挥部副政治委员。在襄阳市敌众我寡的情况下,冲出重围,还攻占谷城县,受到大军区首长的表扬。1949年5月至8月任襄阳军分区副政治委员。同年8月至1951年8月任河南军区许昌军分区副政治委员。参加安阳市等战役。1951年9月至1952年6月任空军第二十四师政治委员。1952年8月至1955年7月任商丘市军分区司令员、军分区党委委员(至1955年2月)。其间,1953年6月至1955年2月进中南高干班速成中学学习。1955年3月至1958年4月任信阳市军分区司令员。1958年响应党中央关于军队干部支援地方经济建设的号召,转业到地方工作。1958年5月任河南省纺织工业管理局副局长、党分组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致力于河南省纺织工业的建设和发展,1960年被河南省纺织工业管理局评为一等劳动模范。“文化大革命”中遭迫害。河南省第五届政协常委,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3年离休后担任老干部党支部书记。被选为河南省第一次离退休干部代表会议的代表,并赴京参加新中国成立35周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典礼,受到中央领导的接见。中共七大候补代表。1990年12月22日因病逝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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