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乡 :辽宁抚顺市顺城区辖乡

更新时间:2024-09-20 15:35

抚顺市顺城区河北乡近邻城区周边,东与前甸镇接壤;西与高湾经济区交融,同沈阳市地界比邻;南与市区隔大辽河对望;北与会元乡毗邻。全乡东西狭长,交通发达,北通铁岭市,西进沈阳,南入市区,东抵清原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进入长白山山脉,全乡境内山林叠嶂,土地肥沃,幅员总面积98.2平方公里。

历史沿革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抚顺解放,设抚顺县时即设河北乡。

1962年,成立河北公社,后改为河北乡,曾属抚顺县、郊区办事处、抚西区、河北区

1978年,划归郊区。

地理环境

地形地貌

河北乡地处高尔山脉沿线,浑河北岸,地势东高西低,地形西部为半山区,中部多丘陵,南部是平原。境内有大望山,最高点海拔266.6米。

自然资源

土地资源

耕地面积884公顷,林地面积3949公顷。

行政区划

1988年,河北乡设9村、11联社,共20个村级单位。

2011年末,河北乡辖黄旗、龚家、四家子、欧家、葛布、西戈、北关、新区、英石、东华、方晓、里仁、孤家子、连岛14个村民委员会、黄旗果树农场和一个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51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河北乡辖1个社区、14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顺城区新城路17–1号。

人口民族

2011年末,河北乡辖区总人口23309人。另有流动人口49人。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18398人,占78.9%;有满、锡伯、朝鲜等7个少数民族,共4911人,占21.1%。超过1000人的少数民族有满族1个民族,达2469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50.3%。人口出生率8.7‰,人口死亡率1.6‰,人口自然增长率7.1‰。

截至2018年末,河北乡户籍人口22759人。

全乡总户数7185户、22298人,其中农业人口18409人,农业劳动力4994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河北乡财政总收入9668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6744万元。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851万元,增值税634万元,企业所得税418万元,个人所得税263万元。

农业

2011年,河北乡农业总产值4.16亿元,比上年增长15%,农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9%,农民人均纯收入10535元。粮食作物以玉米、水稻为主,生产粮食6546吨,其中水稻774吨,玉米5657吨。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蔬菜种植面积0.33万亩,产量1061吨,主要品种有白菜、萝卜,其中白菜460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牛、家禽为主,生猪饲养量6.8万头,年末存栏2.2万头;羊饲养量0.6万只,年末存栏0.2万只;牛饲养量0.3万头,年末存栏0.1万头;家禽饲养量226.2万羽,上市家禽187.5万羽,生产肉类9818吨,其中猪肉4643吨,牛肉467吨,羊肉90吨;禽蛋4323吨,牛奶2200吨;畜牧业总产值2.4亿元。水果种植面积1.2万亩,产量2500吨,主要品种有苹果、梨,其中苹果1050吨,梨1300吨。

截至2011年末,河北乡累计造林0.61万亩,其中防护林3800亩,经济林3200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8.2万株,林木覆盖率7.3%。

工业

2011年,河北乡工业总产值达到40.9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3家,职工1429人,实现工业增加值75059万元。

2018年,河北乡有工业企业101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10个。

现有各类工商业户1016家,其中私营、股份企业251家,投资5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34家。

商业

2011年末,河北乡商业网点374个,职工2048人,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29.29亿元。进出口总额5516万美元。

2018年,河北乡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0个。

交通

2011年,河北乡有铁路沈吉铁路过境,境内长15千米,为双轨双线铁路,日客运量1500人次。沈吉高速公路、黑大公路公路过境,其中沈吉高速公路境内长20千米,双向4车道,有新区1个出口,通往吉林省;202国道境内长18千米,双向4车道,通往沈阳市吉林市方向。有县乡(镇)级公路7条,总长51千米。2011年,运输企业拥有货运汽车180辆,客运汽车40辆。

社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河北乡有幼儿园2所,在园幼儿124人,专任教师14人;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在校生583人,专任教师81人。

2011年,河北乡教育经费达65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65万元,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65万元,预算内教育事业费82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22%、8.34%、7.56%、4.21%。

医疗卫生

2011年,河北乡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6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5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8680人,参合率98.43%。

社会保障

2011年,河北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96户,人数163人,支出56.5万元,比上年增长24.8%,月人均289元,比上年增长3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661户,人数1172人,支出88.9万元,比上年增长34.09%,月人均63.15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9人,支出5.09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82人,安置义务兵、士官等29人,抚恤事业费支出51万元。社区服务中心14个,社区服务站14个。新增就业人员161人,有26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2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5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0.3%。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526人,比上年末增加385人。

参考资料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