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4-09-20 18:42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4〕7号),设立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曾为省政府直属机构。2018年11月,河南省发布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厅、应急管理厅,重新组建省司法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组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组建省林业局,作为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的部门管理机构;对应审计署职责优化调整,优化省四川省审计厅职责;不再保留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省农业厅、省畜牧局、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省综合性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拟订全省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及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草案、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不含特种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监督管理省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负责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省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国家调查处理特别重大事故。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八)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不含煤矿安全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不含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十)组织拟订全省安全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以及科研成果申报、推广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和监督监察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担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省政府及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重磅!河南省机构改革这样展开(附机构设置表).郑州日报-搜狐网.2022-08-03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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