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4-09-20 20:26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2018年,根据机构改革信息,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保留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关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和风险监测,监督抽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并发布餐饮服务日常监督管理有关信息;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三)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审核工作。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承担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负责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

(九)负责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组织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交易。

(十)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批、检查。

(十一)指导全省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指导全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三)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四)利用监督管理手段,配合宏观调控部门贯彻实施国家食品药品产业政策。

(十五)开展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办省政府及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机关处室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餐饮服务监管处 ·保健品化妆品协调监督处

·药品注册处 ·医疗器械处

·药品安全监管处 ·药品流通监管处

·人事教育处 ·财务规划处

·机关党委 ·纪检监察室

·稽查分局

地市机构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湖州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舟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直属单位

·认证中心 ·中国专利信息中心

·浙江省医药经济发展中心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浙江省药品检验所

·中国现代应用药学杂志社 ·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参考资料

浙江省政府有哪些机构设置?一张图看明白.浙江手机报-搜狐网.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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