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尾镇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下辖镇

更新时间:2024-09-21 01:19

海尾镇,隶属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地处昌江黎族自治县西北部,东与十月田镇接壤,南与乌烈镇昌化镇相连,西濒临北部湾,北隔珠碧江儋州市海头镇对峙相望。镇人民政府驻地距县城石碌镇50千米。总面积202.6平方千米。 

历史沿革

海尾镇为汉族聚居的滨海集镇。

明代琼山区、儋县、临高县等地商民、渔民来此谋生,渐成集镇

古代设铺,称大员。

因古代属儋耳辖地,又地处州府南下海滨之尾端,与儋县海头南北呼应,故俗称海尾。

宋置小市,称海尾老市。元明清因之,民初置海尾镇。

1950年属昌感县第二区。

1957年设海尾乡。

1958年置海尾人民公社。

1983年设区。

1987年重置镇。

2002年,南罗镇、海尾镇合并,设立海尾镇。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海尾镇地处昌江黎族自治县西北部,东与十月田镇接壤,南与乌烈镇昌化镇相连,西濒临北部湾,北隔珠碧江儋州市海头镇对峙相望。镇人民政府驻地距县城石碌镇50千米。  总面积202.6平方千米。 

水文

海尾镇境内河流有属珠碧江水系的南罗河、沙地河和卡叉河3条。境内河道总长31千米,流域集雨面积共180平方千米。 

自然资源

2011年末,海尾镇有耕地面积55450亩,坡地面积34830亩,水域面积24659.4亩。 

行政区划

区划沿革

1949年12月,辖11个小乡。

1956年,辖14个乡。

1961年5月,辖2个居委会、6个生产大队。

2002年7月,辖3个居委会、12个村委会。

2011年末,辖海渔、新港、沙鱼塘3个社区,海农、沙地、白沙、进董、打显、五大、三联、五联、南罗、长山、大安市、高石塘12个村。 

区划详情

截至2020年6月,海尾镇辖3个社区、12个行政村,  镇人民政府驻海尾村。 

人口民族

2011年末,海尾镇辖区总人口32914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162人,城镇化率6.5%。另有流动人口1206人。总人口中,男性16601人,占50.44%;女性16313人,占49.56%。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30079人,占91.39%;黎族2835人,占8.61%。2011年,海尾镇人口出生率15.46‰,人口死亡率3.5‰,人口自然增长率11.96‰。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67人。 

2017年末,海尾镇常住人口为29184人。 

截至2018年末,海尾镇户籍人口33162人。

2021年,昌江黎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截止2020年11月1日零时常住人口为21242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末,海尾镇农民人均纯收入5535元。2011年,财政总收入1098万元,比上年增长44.26%。 

截至2018年末,海尾镇有工业企业1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个。 

农业

海尾镇“示范户”产业基地

2011年,海尾镇以种植水稻、甘蔗番薯、西瓜、瓜菜为主。粮食种植面积18675亩,总产量6380吨;瓜菜种植面积13335亩,总产量13672.8吨;热带经济作物种植面积12240亩;总产量326吨。 

畜牧业以饲养猪、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11248头,年末存栏3815头;羊饲养量6041只,年末存栏1366只;家禽饲养量8.31万羽。 

渔业以海洋捕捞和浅海养殖为主。2011年末,各类捕捞渔船532艘,总吨位8255吨,年捕捞总产量33368吨,总产值44009.28万元。浅海养殖有江菜、麒麟菜海菜花、螃蟹、虾及网箱养鱼等。其中麒麟菜4300亩,年产值5000万元;养虾25公顷,网箱养殖产量4300公斤。 

2011年,海尾镇农业总产值28760万元,占全镇地区生产总值的45%。 

商业外贸

2011年末,海尾镇有城乡集贸市场1个,年成交额324万元。有商业网点78个,职工90人。2011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404万元。主要海产品马鲛鱼、红鱼、鲳鱼、鲨鱼、麒麟等,年出口额662万元。 

金融

2011年末,海尾镇境内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625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784万元。 

邮政业

2011年,海尾镇邮政业务收入94万元。 

电信业

2011年,海尾镇电信业务收入118万元。 

交通

2011年末,海尾镇镇区有客运站1座,日发客运汽车30班次,日均客运量1000人次。新港设有渡口,日发轮渡15班次,日均客运量500人次。 

文化

2011年末,海尾镇有镇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15个,各类文化专业户20户,各类图书室23个,藏书12万册。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有广播电视站1个;有线电视用户5420户,入户率达67.3%。 

社会

海尾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我镇职能部门有“五办四所两中心一室”。“五办”: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办公室。“四所”:司法所、国土资源所、规划建设管理所、安监所。“两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一室”:监察室。

教育事业

2011年末,海尾镇有幼儿园4所,在园幼儿190人,专任教师7人;小学8所,在校生1809人,专任教师143人,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97%;初中2所,在校生894人,专任教师61人。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达100%。 

医疗卫生

2011年末,海尾镇有各级卫生医疗机构13个,其中乡镇级1个,村级12个。另有个体卫生室10个。共有床位42张,每万人拥有病床12.5张。专业卫生人员34人,其中执业医师3人,执业助理医师19人,注册护士12人。2011年,15个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体育事业

2011年末,海尾镇有学校体育场2个,设有看台座位1000个。乡村篮、排球场12个。35%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 

社会保障

海尾镇核电站

2011年,海尾镇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农村医疗保险1466人次,共支出29320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24户,人数1772人,支出14.22万元,月人均80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85人,抚恤事业支出37.86万元;农村五保户人员125人,抚养费支出37.5万元;渔业财政资金补贴3009.5万元。2011年,全镇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9260人,参保率92.6%。 

基础设施

2011年末,海尾镇有邮政支局(所)2处,邮政网点12个。有电信企业2家,服务网点8个;固定电话用户2750户,电话用户普及率34.8%;移动电话用户0.3万户,互联网用户0.05万户。 

2011年,海尾镇镇区设自来水厂1处,有深水井2眼及成套净化设施,年供水量9万立方米。镇区主要道路两侧铺设排水管道380米。 

2011年,海尾镇镇区设有供电所、变电站各1处,年供电量2075万千瓦。 

2011年末,海尾镇镇驻地有花坛18个,绿化面积2300平方米。 

旅游

海尾镇境内有港湾、海防林长廊、海尾湿地公园3处。名胜古迹有恩荣牌坊、文翁周公墓、十三村抗捐遗址、海尾农民抗敌同志会旧址5处。 

文化

地名由来:因地处古州府南下海滨之尾端,并与儋县海头南北呼应,故称海尾。 

获得荣誉

海南岛西滨海乡镇,是“南海四大渔场”之一。

参考资料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红黑统计公报库.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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