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远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更新时间:2024-09-21 02:02

王明远是一位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和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包括能源法、环境资源法、基础设施与城市规划法以及高新技术的法律规制。他的学历背景包括北京大学理学学士、法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以及清华大学博士后。他曾获得北京大学环境学学士、环境资源法学硕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学博士学位,并在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北京大学理学学士(1992)、法学硕士(1996),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1999),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博士后(2001)。

个人作品

有《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清洁生产法论》、《转基因生物安全法研究》、《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中国公司法与外商投资企业法》、Property and the Law in 能量 and Natural Resources以及Beyond the Economy:Energy Law in Transition等。

主要成就

研究领域

能源法学;环境资源法学;基础设施与城市规划法学;法律、科技与生态文明;法律与全球环境治理。

科研成就

主持或参与多个研究项目;参加多项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起草或论证。

论文著作

在《环境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

社会任职

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法律专家,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环保联合会理事,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委员会委员,《亚太环境法学报》(ASIA PACIFIC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编委,《能源与自然资源法学报》(JOURNAL OF 能量 AND NATURAL RESOURCES LAW)编辑顾问委员会委员等。

曾任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美国律师协会、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环境资源法项目顾问,哈佛法学院、哈佛大学环境中心、天普大学法学院、纽约大学法学院美国-亚洲法研究所访问学者,纽约大学法学院环境与土地利用法中心全球研究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环境资源法)重点研究基地兼职研究员等。

参考资料

王明远.清华大学法学院.202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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