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朴 :明朝洪武时官员

更新时间:2024-09-20 20:14

王朴,大荔县人。洪武十八年考中进士。本名权,朱元璋赐名为朴。授官吏科给事中,因直言上谏触犯旨意罢官。不久起用为御史,陈说时事干余言。性格鳗直,数次与皇帝论辩是非,不肯屈服。在一次争执中,朱元璋发怒,命令将他处死。

人物经历

王朴出生于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奉元路同州(今陕西大荔)。他的原名为权,后被朱元璋赐名为朴。

王朴性格刚直,多次与朱元璋论辩是非,不肯屈服。在一次争执中,朱元璋发怒,命令将他处死。然而,在到达刑场后,朱元璋又召回他,询问他是否愿意改变。王朴回答说:“皇帝不以臣为不肖,提升为御史官,为何如此摧残侮辱?如果臣无罪,为何要杀呢?如有罪,又何必使我活命呢?臣今日只想速死。”朱元璋大怒,立即命令行刑。在经过史馆时,王朴大喊:“学士刘三吾记住:某年月日,皇帝杀无罪御史朴也!”最终,王朴被处死。

朱元璋在王朴死后撰写了《明大诰》,称王朴诽谤,但仍然列入了他的名字。

史籍记载

《明史 第三册》中记载:“王朴,大荔县人。洪武十八年进士。本名权,帝为改焉。除吏科给事中,以直谏旨罢。旋起御史。陈时事千余言。性鲠直,数与帝辨是非,不肯屈。一日,遇事争之强。帝怒,命戮之。及市,召还,谕之曰:“汝其改乎?”朴对曰:“皇帝不以臣为不肖,官御史,奈何摧辱至此!使臣无罪,安得戮之?有罪,又安用生之?臣今日愿速死耳。”帝大怒,趣命行刑。过史馆,大呼曰:“学士刘三吾志之:某年月日,皇帝杀无罪御史朴也!”竟戮死。帝撰《明大诰》,谓朴诽谤,犹列其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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