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汝稷 :明朝太仆少卿

更新时间:2024-09-20 21:37

瞿汝稷(1548年——1610年),字元立,号那罗窟学人、幻寄道人、谈等,南直隶苏州府常熟(今属江苏省)人。瞿景淳之子。以父荫受职,三迁至刑部主事,出知辰州府,任职长芦盐运使,累官至太仆少卿。幼秉奇慧,博览强记,宿通内外典。历从紫柏、密藏、散木等诸公游,又闻禅法于竹堂寺之管东溟。其后紫柏真可禅师于径山刻大藏,汝稷乃为文导诸善信,共襄斯举。又于佛前发誓,愿荷法藏。万历三十年(1602年),撮汇历代禅宿法语为《指月录》三十卷,盛行于世。康熙十八年(1679年),有聂先者,编续《指月录》二十卷以接踵其书。瞿汝稷另著有《石经大学质疑》、《兵略要》、《瞿卿集》等。

轶事遗闻

瞿汝稷娶尚书徐拭之女为妻。因父瞿景淳去世,守丧三年,未与妻同房。其妻徐氏竟与 二弟瞿汝有染。最后徐氏被叱回家。一日汝稷前去拜见徐拭,徐拭大怒称:“生自念亦有所悔乎?”(你有悔意吗?)汝稷说:“悔不能刑于寡妻,至于兄弟。”(后悔不能给妻子做榜样,再影响自己的兄弟。此语见《诗经·大雅·思齐》)徐拭听毕,竟无言以对。

明史文载

瞿汝稷好学,工属文,以荫补官。三迁刑部主事扶沟县知县宗人,赵顼令予重比。汝稷曰:“是微服至邑庭,官自抶扶沟民耳。”上,竟得释。历黄州府知府,徙邵武市,再守辰州永顺县土司彭元锦助其弟保靖县土司象坤,与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冉跃龙相仇杀。汝稷驰檄元锦解兵去,三土司皆安。寻迁长芦盐运使,以太仆少卿致仕。寻卒。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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