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速剌丁 :元朝陕西行省平章政事

更新时间:2024-09-20 15:56

纳速剌丁(?—1292),回族赛典赤·赡思丁的长子,元朝著名政治家,封地延安市。1284年任云南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从一品),成为位高权重的地方大员,对云南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1291年调任陕西行省平章政事。1292年卒,追封延安王。

人物介绍

纳速剌丁(?—1292),赛典赤赡思丁的长子,元朝著名政治家。1260年随兀良合台进入云南,先后任安南达鲁花赤、云南诸路宣慰使都元帅,1274年赛典赤赡思丁担任云南行省首任平章政事后,纳速剌丁作为父亲的主要助手,对稳定元初云南局面做出了重要贡献。赛典赤·赡思丁去世后,纳速剌丁受命担任云南等处行中书省左丞,不久升为右丞。1284年任云南省行省平章政事(从一品),成为位高权重的地方大员,对云南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做出了贡献。1291年调任陕西行省平章政事。1292年卒,追封延安王。

纳速剌丁是元代第一批进入云南的官员,在平定云南的过程中贡献了力量。1274年赛典赤赡思丁担任云南行省首任平章政事后,纳速剌丁作为父亲的主要助手,对云南的安定与建设做了很多事情。至元十六年(1279年),纳速剌丁招抚少数民族寨子300多处,得民户120200。他在这里定租赋,设驿站,立卫兵,不仅稳定了西南边境局势,而且妥善地处理了棘手的民族关系,其所作所为在当地深得人心。

赛典赤·赡思丁去世后,云南省的民族关系出现了波动。为稳定局势,孛儿只斤·忽必烈“诏云南省臣尽守赛典赤成规,不得辄改。”但是云南省臣并没有听他的话,赛典赤的许多“成规”还是被云南官吏或放弃,或更改,对少数民族仍然采取剥削压榨的办法,使已经缓和的社会矛盾又趋激化,少数民族又开始武力反抗。至元十七年(1280年),纳速剌丁被委任为云南等处行中书省左丞,不久升为右丞。他向朝廷建议了三件事,一是罢撤不利于当地人民而专营金制品的“云南造卖金箔规措所”;二是罢云南都元帅府,把军政与民政都统一在行省的领导之下;三是缩小云南省官员质子范围,减轻中下级官员精神负担,缓和民族矛盾。这三件事都得到了朝廷的同意。

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纳速剌丁晋升荣禄大夫,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在云南的7年时间里,他继承父亲遗志,在云南废旧政,裁冗官,兴屯田,定赋税,开驿路,一事权,破迷信,办教育,改善民族关系,政绩卓著,对云南的地方建设、国家的安定统一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当他调任陕西行省平章政事,要离开云南时,云南人舍不得他走,就按照当地的风俗,用金属给他铸了像来纪念他。

纳速剌丁是元朝云南省赛典赤·赡思丁之后又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改革家,其政治生涯主要在云南。在他担任云南历史上第二任平章政事期间,顺应历史潮流,继承其父赡思丁的事业,采取了一系列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改革措施,稳定了社会秩序,进一步巩固了行省政权,加强民族团结,减轻人民负担,推动了云南社会经济的发展,受到云南各族人民的尊敬与爱戴。

史籍记载

纳速剌丁,累官中奉大夫、云南诸路宣慰使都元帅。至元十六年,迁帅大理白族自治州,以军抵金齿、蒲、骠、曲蜡、缅国,招安夷寨三百,籍户十二万二百,定租赋,置邮传,立卫兵,归以驯象十二入贡,有旨赏金五十两、衣二袭,麾下士赏银有差。会其父赛典赤·赡思丁殁,云南省臣于诸夷失抚绥之方,世祖忧之,近臣以纳速剌丁为言。

十七年,授资德大夫、云南等处行中书省左丞,寻升右丞。建言三事:其一谓云南省规措所造金簿贸易病民,宜罢;其一谓云南有省,有宣慰司,又有都元帅府,近宣慰司已奏罢,而元帅府尚存,臣谓行省既兼领军民,则元帅府亦在所当罢;其一谓云南官员子弟入质,臣谓达官子弟当遣,余宜罢。奏可。二十一年,进荣禄大夫、平章政事。奏减合剌章冗官,岁省俸金九百余两;屯田课程专人掌之,岁得五千两。二十三年,以合剌章蒙古军千人,从皇太子脱欢征交州,论功赏银二千两。二十八年,进拜陕西行省平章政事。二十九年,以疾卒。赠推诚佐理协德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中书丞相,封延安王。

参考资料

元史 卷一百二十五 列传第十二 纳速剌丁传.www.sne.snnu.edu.cn.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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