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文化 :考古遗存中所观察到的共同体

更新时间:2023-10-30 16:21

考古学文化是指在同一历史时期内,在特定地域范围内,具有共同特征的遗迹、遗物的集合体。这些特征可能包括特定种类的工具、器具、制作技术和建筑风格等。考古学文化的概念源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当时为了区分不同地区和时间的考古遗存,提出了这一概念。考古学文化的研究不仅涉及时代和分期问题,还包括对其内容、特征、分布范围、起源和发展等方面的探究。通过对典型遗址的全面研究,可以深入了解考古学文化的内容及其背后的共同文化传统。

命名原则

考古学文化通常以其首次发现的典型遗址所在地的地名为基础进行命名,这种方法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例如,欧洲的莫斯特文化、梭鲁特文化、马格德林文化,以及中原地区的龙虬文化、周口店镇文化、丁村文化、小南海文化、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河姆渡文化等均采用了此方法。此外,也有一些文化以地区或流域命名,如欧洲的多瑙河文化。对于那些与典型文化既有相似之处又有显著差异的地方性变体,可能会在其地名前加上前缀,如甘肃省仰韶文化、河南龙山文化等。如果差异较大且足以被视为独立的文化,那么就需要为其赋予新的文化名称。还有一些文化以特征遗物命名,如过去的细石器文化、彩陶文化、黑陶文化等,尽管这种方法已经不太常用。最后,一些文化也可能以族别命名,如巴蜀文化,但这种方法只适用于较晚的历史时期,并且需要经过精确考证,以免混淆。

研究方法

对考古学文化的深入研究需要解决多个问题,包括时代和分期的确定,以及对该文化内容、特征、分布范围、起源和发展路径的探索。为了充分理解一个考古学文化的内容,通常需要对一处典型的遗址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以掌握该文化的核心要素。考古学文化包含多种文化因素,如特定类型的住宅、墓葬、工具、陶器和装饰品,以及相关的工艺技术。这些元素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反映了背后共同的文化传统。考古学作为一种历史科学分支,既要研究人类社会发展的共性规律,也要探讨各地区、各族群的独特发展历程。为此,考古学文化这一概念的提出,使得能够针对不同的文化共同体进行系统性的研究,从而揭示出物质文化和社会发展的独特规律性。

分布范围

考古学文化的分布范围并非始终与自然地理区域保持一致,而且在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其分布范围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文化因素也会随之演变。当一种文化演变成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类型时,可能是同一文化的全新阶段,但也有可能是全新的文化。这种判断需要充足的证据支持,并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文化特征的形成既受内部发展影响,也受与其他文化交流的影响。这些都是在研究考古学文化时需要注意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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