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应嘉 :明朝中议大夫

更新时间:2024-09-20 18:53

胡应嘉(?-1570年),字克柔,又字祈礼,号杞泉,胡效忠之子,南直隶淮安府沭阳县人,世居淮安府城。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进士及第,初任江西袁州区知县,不久任吏科给事中,后三迁都给事中,迁湖广布政司左参议,晋中市议大夫。

人物生平

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进士及第,初任江西宜春县知县,不久任吏科给事中,后三迁都给事中,迁湖广布政司左参议,晋中议大夫。应嘉峭直,恪尽职守,且不畏权势,曾弹劾过侍郎黄养蒙李登云及布政使李磐、侯一元等,使其劣迹暴露,被革职。还曾揭发大学士高拱庇护乡里,执法不公,并趁帝病,私运直庐器物于宫外诸罪。李恒嗣位,应嘉靖帝御文化殿,与辅政面议大政,以集思广益。穆宗欣然采纳。

隆庆元年(1567)正月,吏部尚书杨博负责考核京官,挟私贬斥给事中郑钦、御史胡惟新,而庇护乡里,山西人无考核下等者。施士洁弹劾杨博私愤,贬斥言官,包庇同乡。胡惟新亦上疏,揭发杨博考察官吏不公,上下其手,营私舞弊。大学士高拱等挟私报复,指责应嘉、惟新“党同官妄奏,拟旨斥为民”,引起舆论哗然。给事中欧阳一敬、辛自修,御史陈联方等不平,联手俱交奏章营救,指责高拱徐阶,应嘉遂得以免祸,调任建宁推官。后任湖广布政司、左参议等职,仍一如既往,直道不诬。应嘉居言官,主张仗义执言,不能“挟私妄论邪正臧否”,并断言“忠直者,必正人也;谄谀者,必小人也。”应嘉是当时号称“敢言”、“忠直”的贤臣,奸官视之若虎。后高拱重新柄政,气焰嚣张,应嘉一再遭受打击,郁郁不得志,忧愤回归故里。晚年汇编《科甲奏疏》。

家族

曾祖父:胡纲,封刑部主事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祖父:胡琏,曾任户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

父:胡效忠,曾任知县、顺天府通判

母:佟氏

兄:应恩(知县)、应捷、应征(举人

弟:应采、应守(生员)、应桥

明史传记

胡应嘉,沭阳县人。由宜春市知县吏科给事中。三迁都给事中。论侍郎黄养蒙李登云及布政使李磐、侯一元不职,皆罢去。登云者,大学士高拱姻也。应嘉策拱必害己,遂并劾拱,言:「拱辅政初,即以直庐为隘,移家西安门外,夜潜归。皇帝近稍违和,拱即私运直庐器物于外。臣不知拱何心。」疏入,拱大惧,亟奏辩。会帝崩,得不竟。拱以此衔应嘉。李恒嗣位,应嘉靖帝御文华殿与辅臣面议大政,召访诸卿顾问侍从,令科臣随事驳议。帝纳焉。施士洁居谏职,号敢言。然悻悻好搏击,议者颇以倾危目之。

参考资料

沭阳历史人文.个人图书馆.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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