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强 :现在在一家鉴定中心做法医病理和法医临床鉴定

更新时间:2024-09-20 15:40

胡志强,男,1977年从徐州医科大学毕业的工农兵大学生,毕业后在地方一个小医院担任外科医生。后来在公安部门当法医,和刑警大队工作,现在在一家鉴定中心做法医病理和法医临床鉴定。

人物经历

工作经历

1977年,胡志强是徐州医学院工农兵大学生,毕业后在地方一个小医院担任外科医生,1983年,当时家乡的公安机关需要法医,他就回到家乡从事法医工作。后来他是公安部门的法医,同时是刑警大队的教导员。据他说:这样的环境决定了鉴定人与侦查人员荣辱与共,更多考虑的是必须围绕犯罪寻找蛛丝马迹,鉴定人就是为侦查破案服务的。他不喜欢这样的环境,“不够中立,也不够超脱”。于是,2003年起,他到南京医科大学组建的法医司法鉴定所。。2007年,再转到相对独立的鉴定中心做法医病理和法医临床鉴定。

人物事件

常林锋杀妻案

这起命案发生在2007年5月16日凌晨,地点是海淀区中央财经大学家属院,死者马晴燕(时年42岁)被发现葬身火海。其夫常林锋,时任中国电子报社副总编辑,因与马晴燕感情长年不和,成为该案唯一的犯罪嫌疑人。

后来,常林锋被提起公诉,所涉罪名是犯故意杀人罪和纵火罪。一审判决定案依据包括了一份尸检报告,该报告认为死者尸检发现右侧舌骨大角骨折,因此不排除是被扼压或掐勒颈部窒息死亡,而死者心血管和喉管中未检测出一氧化碳,可以印证其系被他人掐死后放火焚尸。

但按照胡志强的说法,外部扼压颈部不是造成舌骨骨折的唯一原因,“右侧舌骨大角骨折”的表述不能反映骨折的具体部位和性质。加之目前尸体已被处理,无法作出排他性的结论。最终常林锋在坐牢6年后无罪释放。

念斌投毒案

念斌案,是2006年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澳前镇南赖村的一个冤案。2006年7月27日晚,澳前镇的丁云虾家与其房东陈炎娇家两家人在一起吃过晚饭后,共有6人产生中毒反应而被送医,其中丁云虾10岁的大儿子和8岁的女儿抢救无效身亡。警方于次日立案调查,并于7月30日从死者体内检出乙酸盐成分,遂认定死者系氟乙酸盐鼠药中毒死亡。案发12天后,警方宣布案件告破,认为投毒者为两家的邻居念斌,动机为丁云虾7月26日晚曾从念斌处抢走了一个买烟的顾客。后对念斌判处死刑。

案发之后的8年间,念斌持续上诉仍先后共计4次都被法院判决为死刑,然而,2014年8月22日大逆转,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判决念斌无罪

在这起案件中。胡志强指出了“念斌投毒案”中诸多无法解释的“神鉴定”。比如,死者的心血、尿液中检出了氟乙酸盐,而肝、胃中却没有检出氟乙酸盐,从洗干净的高压锅和铁锅中检出氟乙酸盐,在中毒死者的胃中却未检出氟乙酸盐。从科学的角度这是不可能出现的。毒都从口入,肝、胃里应该浓度更高,但结果却显示肝、胃里偏偏没有。

也就是说,这个案子是什么性质都没有搞清楚,两个孩子到底因何中毒?到底是南京汤山投毒案还是意外事件,目前的证据都无法进行确定,连毒物和死因都没有搞清楚,怎么就可以定罪?

这些案件都在胡志强的介入后出现了逆转,但案件本身并没有因为逆转而被明确定义为“洗冤”,人们的讨论,从案件本身开始逐渐蔓延到胡志强身上。

在网上,不乏有同行批评胡志强,直斥他为异类,蹚浑水的。更多的则是不明真相的群众,各种谩骂,认为他披着正义的外衣在进行着不道德的交易。

黄静案

黄静案是2003年初,湖南省湘潭市发生的一起案件,那一年,他偶然在报纸上看到了湖南湘潭女音乐教师黄静裸死在男朋友床上的报道,此时已有的鉴定报告显示为心脏性猝死,但他从各种资料分析发现不像,于是主动给黄家打了电话。“你好,我是法医,看到你女儿的案子,如果你信得过我,把资料拿给我看看吧。”

当与法医学泰斗之一的周学良教授商讨一致后,就像电影中的剧情一样,他与周学良教授等一起,出了一份完全不一样的书证审查意见,认为黄静有被扼颈的可能,应当是非正常死亡。

不过,案子最后还是维持了原来的结论。面对这样一个结果,他却云淡风轻,“尽自己的努力,发出自己的声音,这就是我”。

胡志强说话常常一针见血,不留余地。

参考资料

法医胡志强:复旦投毒案其实就是一个“巧合”.腾讯新闻.2015-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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