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更新时间:2024-09-21 10:52

苏州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的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目前苏州大学共有五个校区,占地面积3320亩;学校图书资料丰富,图书馆馆藏图书333万册,中外期刊5000余种;教职工40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教授、副教授1100余人。目前各类在校生50000余人,其中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12000多人;此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在校生12000余人。

办学条件

人才培养

苏州大学十分重视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培养人才的积极性,坚持走联合办学之路,基本形成了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办学模式;通过对专业设置的改革调整,形成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特色;牢牢把握“教育质量”这一成人教育的生命线,逐步实行了以归口管理、严格管理、全程管理为基本内容的管理方式。

苏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育质量稳步提高,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声誉。2001年,被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评为“自学考试先进社会助学组织”。2003年分别被省教育厅评为“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先进集体”、“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2004年被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示范助学组织”。2005年获教育部“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获得荣誉

苏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育质量稳步提高,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声誉。1993年苏州大学被江苏省教委评为“成人高等教育先进集体”;1997年苏州大学被江苏省教委评为“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良学校”;同年,苏州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被江苏省招生工作委员会和省教委评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2000年苏州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被授予江苏省省级“巾帼示范岗”荣誉称号;2001年,被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评为“自学考试先进社会助学组织”。

工作职责

聊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处)是学校成人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非学历教育培训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学校继续教育的管理以及自考助学等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校有关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拟订学校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及各项规章制度,扎口管理全校的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工作。二、按规定申报学校成人学历教育的招生专业,拟订年度招生计划,负责组织成人学历教育的招生录取工作。三、负责全校成人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教学过程管理、学历证书(证明)发放工作。审定各专业教学计划以及各主干课程的教学大纲,负责检查和评估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作好各项考务工作,加强各专业教材的管理和建设,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各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四、负责全校各种类型的培训班等非学历教育五、会同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做好自学考试的命题、阅卷、试卷质量评估、毕业会审及新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申报等工作。充分发挥助学考试中心职能,指导和管理全校各学院的自考助学活动。六、组织、开展继续教育的教学科研活动,探索继续教育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综合科1、在处长领导下起草或参与起草工作计划和其他公文,进行专题调查研究,收集成人教育发展动态和信息,为领导工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2、负责招生宣传、招生报名、招生考试等具体事务。协助院(处)长做好招生录取工作。3、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和外单位人员来访,处理好群众来信,具体安排接待事务和对外联络工作。4、负责成教及自考各类文件、档案、报表等的整理、保管及人事基础工作。5、负责成教及自考各类材料的供应、建设工作,做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6、负责各类成教学生学费、书费等各项目的收缴工作,协助财务处完成每年成教收入催交事项。

学历教育管理科1、协助分管院(处长)拟订成人学历教育管理的各项政策与措施,参与审定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学历教育学生管理条例。2、参与专业建设和教材建设,不断研究学历教育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把好教学质量关。3、负责学历教育各专业的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工作,指导院系做好学员名册、成绩记载及各类报表的填报工作。4、负责初审各专业学生的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免考、免修等材料、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5、及时收取和核查各院系的开课计划、教学日历、课程表、兼职教师聘任登记表、教学计划变动申请表等,并督促院系及时落实校外教学站课务,定期深入教学站和教学班进行教学管理的调研工作,了解教学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6、指导并督促院系做好学校统考(含毕业考试)课程的选定、命题、阅卷等工作,及时做好学籍清理、成绩的登录工作,按期作好毕业班学员的资格审核、优秀学员的评选、毕业证书的验证和发放工作,并协助教务处作好本科学生学士申请工作。7、负责全校成人学历教育及省统考课程的考务工作。8、指导院系做好新专业申报的材料工作,组织审核论证申报材料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9、协同院系做好特色专业的建设工作,参与优秀教育质量奖的评选工作。

培训科1、协助分管院(处长)拟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的各项政策与措施,参与审定自考助学专业考试计划、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自考学生管理条例。2、负责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教学班的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工作。3、负责初审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学生的入学资格、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免考、免修等材料、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4、及时汇总并上报各院系的开课计划、课程表等,定期进行教学检查,了解教学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5、协助省教育考试院及苏州市自考办做好课程命题、考试组织、试卷评阅、论文指导及答辩、实践性课程的考核、毕业生登记及审格等工作。6、指导院系做好新专业申报的材料工作,组织审核论证申报材料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7、负责全校各类非学历教育的计划申报工作,审核报名材料、组织入学考试及录取工作。8、参与审定各类非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教学计划,进行教学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加强教学质量管理。9、负责各类培训班的材料审核和证书发放工作。

参考资料

学校简介.苏州大学.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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