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 :2007年成立的民间公益社团

更新时间:2024-09-20 15:59

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英文名称:BlueRibbon Ocean Conservation Association,缩写BROCA,简称蓝丝带协会)是中国成立较早以海洋生态保护为己任、以企业和公众为主体的5A级海洋公益机构。2005年筹备成立,2007年正式在三亚市民政局注册成立。

蓝丝带协会致力于公众海洋意识提升,海洋垃圾监测与治理、海洋生态资源,保护、海洋科普、海洋保护网络建设等。广泛参与交流与合作,通过各类公益活动推动公众海洋环境行为改善,守护海洋生态。

2022年,蓝丝带获得民政部门颁发的AAAAA级社会组织认证;同年获得海南省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全国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青年与海第二十五届中国(象山)开渔节“海洋卫士”公益创新大赛铜奖。

历史沿革

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简称蓝丝带协会,是中国成立较早的以海洋生态保护为己任、以企业和公众为主体的5A级海洋公益机构,2005年筹备成立,2007年6月1日,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正式在三亚市民政局注册成立。

2012年6月8日,由国家海洋局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保护国际基金会主办的“蓝色海洋-你我同行—中外优秀海洋影片巡展首映礼暨年度海洋人物颁奖仪式”隆重举行,蓝丝带协会应邀作为本次活动承办单位。次年1月,蓝丝带协会完成理事会换届工作。2017年6月,协会十周年,郑文春当选会长,孙冬为创始会长。2018年6月8日,海南省蓝丝带海洋环境保护协会正式成立。2020年1月6日,蓝丝带协会联合中金鹰和平发展基金会共同设立“蓝丝带海洋与生态保护”专项基金。

协会项目

2007年3月20日,“蓝丝带”海洋保护计划大小洞天风景区举行启动仪式,中国相声表演艺术家、中国曲艺家协会党组书记姜昆宣读了蓝丝带海洋保护计划倡议书。 同年6月1日,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正式在三亚市民政局注册成立。 8月,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海洋、关爱海洋、保护海洋,由市委宣传部、市海洋与渔业局、海南省摄影家协会主办,蓝丝带协会、大小洞天旅游区与海南在线共同承办了“洞天杯·蓝丝带”海洋保护全国摄影大展,共征集海洋摄影作品117幅。

2008年3月9日,协会十四家会员单位的39名志愿者,以大篷车环岛宣传的方式,从三亚市出发,深入万宁市琼海市海口市儋州市东方市等五个市县进行宣传。现场招募海洋保护志愿者一千多人。 3月31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和意大利环境、领土和海洋部环境研究与发展司主办的“中意可持续发展远程培训项目”在三亚举行,协会组织十多家会员单位和大学生志愿者听取了培训课程,并为学员申请了由意大利威尼斯大学颁发的培训证书。 5月,联想组织奥运火炬手参加“蓝丝带”海洋保护计划活动,联想集团公益创投基金向“蓝丝带海洋保护”资助拾5万元人民币。蓝丝带协会被该基金评为16家优秀公益组织之一。11月19日,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协会邀请相关专家,对三亚涉海企业、酒店等54家单位进行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2009年11月7日,“蓝丝带”进校园活动走进海南大学进行海洋保护宣传。 11月14日,蓝丝带海洋保护三亚学院志愿者服务社在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千人礼堂召开了成立大会。协会秘书长孙冬为服务社授旗并对近千名志愿者作了“保护海洋,我们的责任”的主题演讲。 12月11日,协会作为中国南部沿海生物多样性管理项目分包合同9的拆包合同9-1《根据中国/亚洲的最先进经验教训执行公众意识计划》的执行单位,向国家项目办有关专家汇报了该项目的情况。 12月26日,协会在海月广场举行了“三亚海岸线徒步环保调查活动”启动仪式,该活动主要是组织热爱海洋文化的专家和志愿者对三亚市辖区内便于徒步通行的海岸进行环保生态情况调查,包括排污口、近海岸垃圾污染、海防林状况、沿岸功能区域及设施情况调查,并进行“地图”标绘和人文景观拍摄,全面、科学、系统地对三亚市整个海湾环境现状进行分类分析。

2010年4月19日至23日,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组织开展了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和意大利环境、领土和海洋部环境研究与发展司主办“中意2010年可持续发展远程培训计划”。 5月26日,由国家海洋局指导的大型海洋环保公益活动“2010长江校友-蓝丝带海洋环保中国行”新闻发布会在国家海洋局举行。 6月8日,2010长江校友-蓝丝带海洋环保中国行活动在三亚启动;活动沿中国海岸线由南至北而上,途经14个沿海城市,最终到达首都北京。11月17日,由中共三亚市委宣传部、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主办、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承办的“三亚高校生态演讲比赛总决赛”在三亚市委党校会议中心举办。2011年3月23日-25日,由中欧清洁能源中心主办的,蓝丝带协会承办的三亚“清洁能源政策与国际经验”远程培训顺利进行。 4月1日,中国杯帆船赛组委会与协会结为长期、友好、互利的合作关系,共同传承蓝色文化和海洋环保理念。 4月23日,协会组织志愿者对无居民海岛——西鼓岛开展了一次全面的生态环保调研。9月17日国际海滩清洁日,协会联合共青团三亚市委、三亚市旅游协会、三亚市潜水企业联合会共同在三亚湾大东海亚龙湾及海口白沙门开展了“全民净滩 呵护蔚蓝”主题活动。11月5日-12月3日,在三亚市科技信息工业化局和国家海洋局三亚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支持下,协会组织40名志愿者分时、分段、分区对三亚的四个民用港口即三亚港南山港、崖城中心渔港和红沙港,实施海岸基础设施、海岸功能区域、海岸生态环境状况的调查,包括记录、拍照、定位、抽样等内容,并将资料和数据汇总,做进一步分析研究。 11月19日,协会组织各服务社骨干召开了第二届骨干培训交流会 12月9日,在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的指导下、在省团委、省海洋与渔业厅、中国电影集团北京中评国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支持下,蓝丝带?海洋环保大型纪录片《海洋》全岛传播活动启动仪式在三亚大东海广场举行。

2012年4月18日,协会在大小洞天风景区举办了海洋卫士研讨会,与会者有相关海洋专家及国家海洋局和海南省、三亚市相关领导,会上确立了海洋卫士的基本框架,在随后的研究及各种小型讨论会中,确定了海洋卫士项目的项目范围。 6月8日,由国家海洋局、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保护国际基金会主办的“蓝色海洋-你我同行—中外优秀海洋影片巡展首映礼暨年度海洋人物颁奖仪式”隆重举行,蓝丝带协会应邀作为本次活动承办单位。9月,在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的支持下,协会组织关爱海洋的音乐家和志愿者共同创作大型海洋公益歌曲。10月18日,应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官员的邀请, 美国“深海女王”Dr.Earle来三亚考察并与协会工作人员交流,她对协会海洋卫士项目很感兴趣,愿意介绍更多的国际环保组织与蓝丝带合作。11月17-18日,为期两天的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第三届高校志愿者骨干培训交流会。

2013年1月,蓝丝带协会完成理事会换届工作。1月14日,在北京举行的全新海洋源萃系列发布仪式上,护肤品牌水密码与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共同授予水密码代言人杨幂“蓝丝带海洋公益形象大使”的称号,杨幂呼吁,让更多人关注海洋,关注海洋生态。 4月1日,“为了大海”慈善拍卖会在鸿洲国际游艇酒店宴会厅举行,共征集到拍品7件,募集到社会公益捐款22120元。 4月—6月,在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的指导下,天津市少工委联合天津市海洋局新蕾出版社、天津邮政公司、每日新报、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天津市少年儿童“中国梦•海洋情”知识竞赛活动。 5月15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小额赠款项目陵水海草项目中期汇报会在陵水新村港召开。 5月25日,由中央文明办主办,海南省文明办、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承办的“保护山川河流志愿服务暨三亚蓝丝带海洋保护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在三亚大东海举行。 6月8日,协会与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合作举办的“共同的海洋”主题演讲会在琼州学院报告厅举行。 6月9日,蓝丝带高校志愿者骨干交流培训在大小洞天风景区举行,来自三亚市海口市湛江市青岛市大连市五地的十五所高校志愿者服务社骨干相聚一起,分享各地的工作体会和服务社管理经验,互相取长补短。

2014年3月13日,协会工作人员参加美国国务院组织的国际访问者领导项目。 4月12日,为深入了解海洋文明,营造海洋文明新风尚。协会联合青岛农业大学主办了“青春与海洋同行——深潜英雄付文韬公益报告会”。6月8日上午,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携手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在三亚市大东海广场举办了三亚站世界海洋日环保宣传活动。 7月27日,蓝丝带“蓝道项目”在辽宁绥中县佳兆业东戴河启动。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李航,协会顾问、国家海洋局国际合作司原司长李景光及国际影星李冰冰出席了启动仪式。10月12日上午由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携手喜达屋酒店及度假酒店国际集团海南共同发起的“呵护蔚蓝 海好有你”慈善跑活动在三亚湾成功举行。 12月10日,协会入围2014“CCTV年度法治人物”。2015年春节期间,协会组织志愿者开展了对三亚湾海滩垃圾碎片的调查,共调查17公里,对8个样方段进行全查工作,写出垃圾碎片分析报告。 5月4日,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走进武警三亚市支队,在“青春献祖国,保护蓝色海洋”活动上,邀请海洋专家与海洋保护志愿者进行了海洋保护主题宣讲,给官兵们带来了一场不一样的五四体验。 6月7日,协会协办的2015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系列活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主题论坛在三亚鹿回头国宾馆召开。6月8日,协会承办的“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主会场万人净滩活动”在海月广场拉开帷幕。11月6日,协会志愿者宋稼豪在日前举行的第八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电视总决赛上夺得大赛一等奖。

 2016年1月18日-26日,蓝丝带协会组织来自全国各沿海省份的27名志愿者骨干开展第二次三亚海岸线徒步环保调查活动,并对骨干进行项目设计、社团组织建设、新媒体宣传培训。6月6日,应国家海洋局国际合作司邀请,协会作为中方民间组织代表参加第八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蓝色海洋”宣传活动。 6月8日,蓝丝带协会联合中国绿发会、中科院深海所海洋声学及哺乳动物研究室在大小洞天风景区设立海南中华白海豚保护地,为今后海南开展中华白海豚调查、保护和宣传等工作奠定基础。 9月5日,蓝丝带协会主办的“未蓝计划”海洋科普进校园项目启动仪式在三亚市第九小学举行,1000多名师生参加。 10月26日,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与蓝丝带协会共同签署了长期战略框架合作协议,宣教中心李航主任、协会会长孙冬等参加了签字仪式。

2017年9月,发起“美丽海洋·全民净滩”公益活动。2018年6月8日,海南省蓝丝带海洋环境保护协会正式成立。6月8日,歌曲《红树林》发布。7月7日,出席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8年年会。10月29日,“我们的海洋大会”一带一路可持续海洋治理研讨会。2019年6月,救助搁浅领航鲸“丫丫”。12月,被写入《中国海洋文化发展报告》。2020年1月6日,联合中金鹰和平发展基金会共同设立“蓝丝带海洋与生态保护”专项基金。2021年10月29日,由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发起、WWF/OPF蔚蓝星球基金支持的“黄渤海东亚江豚保护”公益网络在山东省正式组建。2021年全国常态化净滩公益活动(青岛站)正式启动。2022年6月8日,是第十四个“世界海洋日”和第十五个“全国海洋宣传日”,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携手关注全球气候变化的艺术IP“possible”,与京东文娱、能量中国和尚椰选一道,通过文创数字藏品等形式,践行环保意识。2023年7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了两场主题为“水清滩净 美丽海湾”2023年世界海洋日净滩活动。10月14日,TIGER FAMILY专业儿童护脊书包品牌携手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共同举办“守护海洋计划”公益净滩活动。11月,逸动科技携手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奥运帆船冠军徐莉佳,联合发布海洋环保公益纪录片。

业务范围

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是一家以海洋保护为主旨的中国民间公益社会团体,致力于海洋生态保护事业。既是海洋环境保护者的民间平台,又是联系海洋生态保护者的桥梁和纽带。专注于四大业务领域:海洋生态资源保护、海洋污染监测与治理、海洋科普教育、建设中原地区民间海洋保护网络。

海洋生态资源保护

红树林、海草床和珊瑚礁是三大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孕育着无数海洋生物,为人类提供了丰富的生态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协会致力于海洋生态资源保护,通对过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等生态资源现状开展调查针对性地实施一系列修复工作,并为常见的水生野生动物提供救助支持。

海洋污染监测与治理

海洋正在沦为世界上最巨大的垃圾场,全球每年有超过800万吨垃圾流入海洋。为缓解海洋环境问题,协会开展了大量的基础调查工作,并组织全国志愿者对海洋环境进行保护与修复。而针对渔业社区,协会持续7年实施“社区精准环保示范项目”,引导沿海社区居民探索“绿色”的生活、生产方式,逐步走向“人与环境和谐共生模式”,逐步从海洋环境保护中获益,共享“环境效益”。

海洋科普教育

社会公众是海洋保护的决定性力量,具有真正改变海洋现状的影响力。相信通过对不同的社会公众,进行针对性的海洋保护意识教育,可以唤起社会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帮助大海保以蔚蓝。

建设中国民间海洋保护网络

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与各地高校、企业、机关及志愿者共同建立了一个覆盖全国的海洋保护网络,涉及到七十多支蓝丝带志愿者团队,每年组织数万人次在全国范围内定期开展沙滩清洁、环境教育等海洋保护活动。并与其他关注海洋的机构与平台联手,共建中国海洋保护网络。

组织架构

理事会

参考资料

协会顾问

参考资料

协会文化

参考资料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

中文名称是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简称蓝丝带协会;英文名称是Blue Ribbon Ocean Conservation Association,缩写是BROCA。

第二条 社团性质

本团体是正式注册的公益社会团体,由热爱和有志于海洋环境保护的单位和自然人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围绕海洋的可持续发展,开展与海洋保护有关的社会、科技、文化公益活动。

第三条 社团宗旨

发挥海洋保护者的桥梁和纽带和活动平台的作用,致力于海洋保护,积极宣传海洋保护,弘扬海洋文化,普及海洋知识,组织公益活动,构建关爱海洋的大联盟,以促进人类社会与海洋的和谐发展。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团体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为民政局和业务主管单位为海洋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业务范围:

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与海洋保护相关的社会、文化、科技等活动:

(一) 组织开展与海洋环境保护相关的会议、讲座、新技术推介、成果展览等活动;

(二) 宣传联合国和我国政府颁布的与海洋保护相关的公约、法规、政策;

(三) 参与我国与保护海洋相关的公共政策的制订;

(四) 为海洋环境权益受到侵害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对海洋环境破坏现象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五) 开展公益宣传及海洋科普类海洋保护活动;

(六) 在高校及企业中发展建立海洋保护志愿者服务团队,招募、培训、组织志愿者进行海洋保护活动。

(七) 申请和实施相关国际组织、政府部门的公益性项目;

(八) 资助促进海洋保护事业发展的科技工作以及其它符合本会宗旨的社会文化和教育普及活动,资助地方海洋保护组织的机构建设和公益项目;

(九) 承办政府及有关组织委托的与保护海洋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会员种类

(一)本团体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

(二)单位会员分为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及会员单位。

(三)会长单位会费为每年5万元,副会长单位会费为每年2万元,会员单位会费为每年3千元,个人会员会费为每年100元;

(四)会费可用其他等值服务冲抵。

第八条 入会条件

(一)热爱海洋保护事业,没有破坏海洋行为;

(二)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三)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四)自愿从事或参与本团体业务范围内的活动。

第九条 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单位会员经秘书处审核上报理事会讨论通过,个人会员由秘书处审核讨论通过;

(三)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及会员匾额;

(四)对于热心海洋保护事业、积极支持协会工作的知名人士,可由理事会直接吸收为本会个人会员、专家、顾问。

第十条 会员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企业形象宣传上使用蓝丝带标识;

(三)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四)获得本团体服务;

(五)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

(一)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匾额等有效证件。

(二)会员不履行会员义务,连续2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三)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或者受到刑事制裁时,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组织结构

(一)社团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成员由单位会员代表及个人会员组成;

(二)会员代表大会下设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下设秘书处;

(三)会员代表大会下设监事会,监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机构,在闭会期间监督理事会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四)会员代表大会设名誉职位,包括会长及副会长。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和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一)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二)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单位会员出席方能召开;

(三)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理事会结构及产生

(一)理事会四年一届,成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十名以上理事组成;

(二)单位会员代表应占理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

(三)女性理事应占理事会成员四分之一以上;

(四)理事会设理事长,负责召开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五)理事会设常务理事,负责代表理事会常驻秘书处指导工作;

(六)理事会设秘书处,负责落实会议决议及协会具体工作;

(七)秘书处秘书长及副秘书长在任职期间自动成为理事会成员,离职后自动退出理事会。

第十七条 理事会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常务理事及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召开

(一)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二)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及至少一位监事出席方能召开;

(三)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四)罢免理事长、开除理事会成员等重大决议须经理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五)在重大事项需要决策时,若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则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

(六)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如理事长不能履行职责,则由常务理事代理,如理事长及常务理事都不能履行职责,由秘书长代理;

(七)理事会秘书处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在需要召开理事会时,秘书处应当提前3天将会议事项送达全体理事;

(八)理事会会议及其决议必须有文字记录,并辅以其它记录方式,日期、地点、议程、决议、分歧和争议、人员等事项必须真实和完整,并以档案形式长期保存,作为可追溯的法律依据。

第十九条 监事会结构及产生

(一)监事会四年一届,成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三名以上监事组成;

(二)单位会员代表应占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

(三)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负责召开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 监事会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检查协会财务;

(三)当理事会成员的行为危害协会利益时,要求理事会成员予以纠正;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提案;

(五)对危害协会利益的理事会成员提起诉讼;

(六)列席理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七)调查协会异常经营情况;

(八)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召开

(一)监事会不定期召开;

(二)在协会发生异常经营情况时监事会主席应召集主持监事会;

(三)监事会成员有独立决定权,履行监事职权时不须得到监事会同意。

第二十二条 名誉职位

(一)协会设会长及副会长两个名誉职位;

(二)会长由会长单位推荐领导担任,副会长由副会长单位推荐领导担任;

(三)会长及副会长不参与协会经营工作;

(四)会长及副会长代表协会参加协会相关的社会公益活动;

(五)会长及副会长与单位会员等级相关,如会长单位和副会长单位退会或降级,会长及副会长职位自动取消。

第二十三条 管理人员要求

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关爱海洋,热爱海洋保护公益事业;

(三)在经营、管理或研究工作中有较好的业绩和社会影响力;

(四)具有较强的议事、决策、人际沟通能力;

(五)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六)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七)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员任期

(一)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每届任期4年;

(二)理事长及秘书长连任最长不得超过两届;

(三)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 法人产生及职权

(一)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在理事长、常务理事及秘书长中产生;

(二)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三)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对协会的经营负法律责任;

(四)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五)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须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 理事长产生及职权

(一)理事长在理事中产生;

(二)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投票产生;

(三)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四)理事长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七条 秘书长产生及职权

(一)秘书长由理事长或常务理事提名,理事会通过产生;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五)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七)对协会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故或失误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分支机构

(一)根据工作需要,协会可设立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部门备案;

(二)根据工作需要,协会可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协会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开展与海洋保护相关的公益性科技和文化教育等活动;

(三)根据工作需要,协会可设立顾问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等非常设机构,其组成人员由秘书长提名,报会长审议后,由理事会审议确定。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 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 使用原则

(一)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二)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三)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财务制度

(一)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二)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三)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二条 修改程序

(一)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二)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 终止条件

协会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时;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协会的活动时;

(三)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协会不能开展正常活动时;

(四)理事会按表决程序通过决定终止协会活动时。

第三十四条 终止程序

(一)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二)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三)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四)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五条 财产处理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通过时间

本章程经2017年5月7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本章程经2017年6月1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 解释权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三十八条 生效期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以上参考资料

获得荣誉

以下荣誉截至2022年,参考资料

协会荣誉

项目获奖

个人获奖

相关事件

公益事件

环保公益纪实节目《一路前行》,2023年11月11日起每周六晚21点,胡歌刘涛陈龙一起踏上环保行动。这次,胡歌、刘涛、陈龙跟随着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来到了海南三亚的后海村。尽管胡歌已经多次参与捡拾垃圾行动,但看到无人岛的巨量引擎垃圾还是会“有一些愤怒”,因为捡垃圾“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不能从源头减少塑料垃圾涌入海洋,漂浮在海面的垃圾还会继续堆积进更多无人岛。

争议事件

2024年7月31日,有网友发消息称,三亚市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一工作人员的子女趴在受伤领航鲸属“海莉”的背上。网友表示,“海莉”尚未恢复健康,并对照片中的行为提出质疑,相关情况引发争议。8月1日,三亚市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就此事发布致歉信,称协会工作人员子女与被救护领航鲸“海莉”接触的情况属实。致歉信中称,对“海莉”救护中暴露出的问题,协会会深刻反省,引以为戒,并表示今后协会会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继续有序开展海洋动物救助工作,提升员工素质能力,规范海洋野生动物救助行为准则,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参考资料

蓝丝带 海洋保护.蓝丝带.2023-12-25

蓝丝带.蓝丝带.2023-12-25

联系我们.蓝丝带.2023-12-25

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荣誉汇总(截止2022年).蓝丝带.2023-12-25

蓝丝带十年大事记.蓝丝带.2023-12-25

2021年全国常态化净滩公益活动(青岛站)正式启动.蓝丝带.2023-12-25

2022世界海洋日 | 蓝丝带携手“possible”,众星共护美丽海洋.蓝丝带.2023-12-25

“水清滩净 美丽海湾”2023年世界海洋日净滩活动在沪举行.蓝丝带.2023-12-25

协会活动.蓝丝带.2023-12-25

走进蓝丝带.蓝丝带.2023-12-25

协会专家顾问.蓝丝带.2023-12-25

协会章程.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2024-08-03

走进蓝丝带.蓝丝带.2023-12-25

面对捡不完的垃圾 胡歌感慨:我其实有一些愤怒.看看新闻-今日头条.2024-08-03

工作人员子女趴在受伤领航鲸背上?三亚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情况属实,真诚道歉.环球网-今日头条.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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