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工事件 :走路工事件

更新时间:2024-09-21 11:52

走路工,源于闽南语“行路工”,为代劳报酬的文雅说辞,选举中指小额买票行为。候选人为吸引选民支持、制造人气,通过桩脚或者辅选系统,以现金(一般以车马费、茶水费为名)或礼物动员选民,属于法律灰色地带。

而这里所说的“走路工事件”主要是指2006年陈菊和黄俊英在竞选时发生的事件。2006年12月9日凌晨,距离高雄市市长选举投票还有几小时的时候,民进党籍候选人陈菊阵营突然召开“黄俊英贿选抓到了”紧急记者会,称黄俊英公然买票贿选,并当场播放自称青年军以针孔摄影机拍摄到的搜证涉贿画面。因为受到此事件的影响,本来一直在民调上保持稳定领先的黄俊英,最终以细微差距败给了陈菊。虽然事后真相明了,全系莫须有,但都为时已晚。

这次林清强特别提醒韩国瑜,或许正如报道所言,他是看到了韩国瑜和黄俊英都有着同样的坚持,忧心选情,怕重蹈黄俊英的覆辙吧!

事件背景

陈菊竞选总部在十二月九日凌晨,召开记者会宣称,黄俊英总部涉嫌在游览车上发放五百元走路工,并向地检署提出告诉,当天上午陈水扁透过媒体暗指此一作法涉嫌变相贿选,民进党主席游锡也公开谴责黄俊英买票,陈菊竞选总干事陈其迈更在投票时举行记者会,播放自称青年军以针孔摄影机拍摄到的搜证涉贿画面,南部多家地下电台随即密集播放黄俊英买票被抓的消息,使得泛绿选民义愤填纷纷出来投票,而原本有意投给黄俊英的若干中间选民,却因此裹足不前,一来一往,选情急转直下,多日来在民调中始终保持领先的黄俊英,最后竟以一千一百一十四票,即不足千分之二的些微差距饮恨。(有效票数:陈菊,三十七万九千四百一十七票;黄俊英,三十七万八千三百零三票)

名词解释

走路工,源于闽南语“行路工”,代劳报酬的文雅说辞,选举中指小额买票行为,候选人为吸引选民支持,制造人气,通过桩脚或者辅选系统,以现金(一般以车马费、茶水费为名)或礼物动员选民,属于法律灰色地带。

现在,走路工更重要的不在于能买到多少票,而是作为负面新闻,被用来抹黑或者“抹红”,以影响选情。

2005年台北市县长选举民进党候选人罗文嘉,与2006年高雄市市长选举中国国民党候选人黄俊英,都在“走路工事件”的阴影下败选。

事件经过

台湾省媒体报道,12月9日凌晨,距离高雄市长选举投票还有几小时的时候,民进党籍候选人陈菊阵营突然召开记者会,由三男两女等5名证人出面,指控当天参加黄俊英阵营的晚会夜间回程时,搭乘的游览车上有人发给“走路工”新台币1000元,并当场播放了相关录影带。当天陈水扁也放话称,高雄传出有候选人发放“走路工”。投票当晚,高雄市长选举揭晓,黄俊英以微弱差距落选。

12日中午,检方找到录影带中搭乘游览车的4个民众到案说明。据了解,12日到案的游览车乘客中,有包括在影带中出现的陈姓妇人与她的儿子;另外两人则是一对夫妇。有民众指出,陈菊总部提供的完整影带中,坐在游览车上正对镜头的妇人经其邻居及家属指证就是陈姓妇女。不过,陈姓妇女的先生却强调,“我们家都是挺民进党的,这次投陈菊,我太太不可能参加黄俊英的造势晚会。”检方侦讯相关人证时还发现,承租游览车的“古意”(古锌酩)对政治活动颇为狂热,上一届选举时还曾帮民进党“立委”林岱桦租车造势,也是不折不扣的挺绿人士。

事件结果

诸多疑点需要厘清

检方表示,根据陈菊阵营“青年军”描述的拍摄过程,5名证人事前就备妥针孔摄影机,显然是谋定后动。这5人是接获检举,还是另有原因?

据报道,检方发现在陈菊阵营提供的所谓“走路工”新台币1000元纸钞上,没有采到可供比对的指纹。目前检方只能确定,陈菊阵营提供的针孔摄影画面,只看到游览车上有人走来走去,并未录到发钱的画面。另外,高雄市近年各项选举,几乎未闻有在游览车上发钱买票的前例,何以这次这么大胆?据称发钱的人是“黑松”,但检警已查出画面上的人是古锌酩而非“黑松”,而且“青年军”为何会知道“黑松”的绰号,难道他发钱时会自我介绍“我是黑松”?检方称没有任何预设立场,但有疑点就要厘清。

中国国民党痛斥民进党出“老千”

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明确表示,“强烈怀疑”此案是绿营“自导自演”,并要求民进党公开道歉。因为黄俊英竞选总部第一时间就查出来他们没有租用光盘里的游览车,而且那个区域不是泛蓝票仓,种种指控都距离事实很远。马英九也提到,尤其投票日当天,陈水扁还用不实的指控意图使人不当选,不仅“违法”,还违反政治道德;他再度谴责,并且要求陈水扁及民进党道歉。

12月12日,国民党刊登广告批评民进党手段卑劣。中国国民党痛批,民进党选举出“老千”,故意在最后时刻丢出“走路工”疑云,企图抹黑特定人士,使人不当选。国民党“立院”党团12日找来“中选会”与高雄选委会的人,要求一定得函送陈水扁与陈菊总部,涉嫌诈骗选票;否则,就告发“中选会”渎职。

一审判决

高雄市市长选举“走路工事件”高雄地方法院23日下午一审判决被告古锌酩和蔡能祥无罪。台湾义守大学教授黄俊英强调,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尊重司法,不应该选择性接受或批判判决结果,这次的判决再次证明了所谓“走路工”事件和他完全无关,更证实了陈菊阵营为了胜选以假检举真栽赃来抹黑他,根据这次和市长诉讼第一、二审的判决,陈菊应该向市民道歉。

台湾省媒体报道,至于陈菊与竞选团队陈其迈、萧裕正、管碧玲等人违反“选罢法”、诽谤的部分,黄俊英委托律师何旭苓说,高雄地院检察署重新调查,律师团将就选举法庭判决认定陈菊及其竞选团队“有损黄俊英名誉以求取胜选之嫌”相关事证、与法院判决补呈地检署调查。

陈菊竞选团队在去年12月9日凌晨召开记者会,直指“黄俊英贿选抓到了!”,投票日透过简讯与部分电视媒体一再传播此一讯息,被选举法庭判定“有损黄俊英名誉以求取胜选之嫌”,并将此种行为认定是“抹黑、诽谤”之行为。

国民党高雄市议会党团书记长黄柏霖议员指出,陈菊阵营当晚前往地检署申告,并没有指控黄俊英贿选,而是告不特定人在游览车发放走路工,涉嫌贿选。陈菊阵营明知黄俊英没有贿选的事实,却召开记者会直指“黄俊英贿选抓到了!”检察官在调查时,黄俊英和他从来没有被传讯,连关系人都不是,最后只起诉古锌铭、蔡能祥,如今两人又被判无罪,更确定陈菊阵营是“假检举、真栽赃”。

黄柏霖说,他在市政总质询针对走路工事件提出质询,强调“陈菊欠黄俊英一个道歉”,陈菊答询“如果没有走路工事件,愿意道歉”。现在法院判决两人无罪,与贿选无关,陈菊应该公开向黄俊英和市民道歉。

事件影响

最令人痛心疾首的是,民进党每届重大选举,选情不利时,就会使出贱招奥步,企图扭转选情。远者如陈水扁当年竞选台南市县长,宣称自己被下毒;近者如上次高雄市市长选举,谢长廷制造的吴敦义诽闻录音带;两年前的总统大选三一九枪击事件的两颗子弹,到现在的走路工事件,每一次都是处心积虑,精心设计,让对手在第一时间措手不及,难于澄清,事后就算真相揭露,证明对手清白,可是民进党已经赢得选举,对手也讨不回应有的公道,如此下流手法一再使出,却又能屡屡奏效,怎能叫人不为之气结?如果选举永远要靠贱招决定胜负,台湾省的民主还有什么前途?

再次提及

据台湾媒体报道,8年前高雄市长选举投票日前一天深夜,陈菊竞选总部贴出“黄俊英买票,抓到了”的布条,也就是知名的“走路工事件”,昨天成为蓝绿市长候选人攻伐焦点。陈菊竞选总部总干事陈启昱说,“提一次,告一次”。杨秋兴回应:“8年前陈菊靠走路工事件当选,要告就去告!”

据报道,民进党高雄市市长候选人陈菊竞选总部总干事陈启昱、陈其迈邱议莹李昆泽昨天召开记者会,谴责中国国民党无视走路工案件有两人被判决有罪确定,为赢得选举散布不实言论,试图影响选情;陈启昱强调,只要相关人士再提出这样论点,“提一次,告一次”。

昨天记者会在陈菊竞选总部召开,陈其迈提供当时走路工有罪定的判决书表示,国民党为了催票,拿出8年前走路工案抹黑绿营,影响选情,并一连说了三次“买票,铁证如山”。

陈菊昨天也在脸书上呼吁,国民党阵营不要再混淆是非,散播不实谣言,甚至藉机造势。

杨秋兴回应说,全高雄市市民都知道,陈菊就靠走路工赢了1114票,“要告就去告”(检察官的起诉及法院的判决,没有任何黄俊英涉案的内容)。

对于当年替陈菊讲话,杨秋兴回应说:“这是应景话”;不过那案是在晚上10点多才开记者会,人家认为是奥步,陈菊如认为不妥,可以去告。

参考资料

高雄市长选举陈菊险胜 仅高黄俊英1114票.新浪网.20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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