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 :1958年建于凤城的公立初中

更新时间:2024-09-20 19:53

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创建于1958年,风雨兼程,上下求索,耕耘沃土,播撒希望,盛世育人,扶摇直上,迄今已是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学校位于凤城市草河经济管理区。

学校简介

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是辽宁省教育厅直属的省重点中学,校址在凤城市草河经济管理区。

学校建于1958年,现有教学班16个,学生836人,教职工63人,其中省特级教师2人,高级教师17人,一级教师25人。

学校占地面积7700 4平方米,建筑面积15093平方米,有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楼、食堂、礼堂等。学生劳动实习园地20000平方米,有菜田、果园、日光温室和温室式养猪场。

字1995年,该校坚持实验、探索、改革,立足农村、全面育才,取得了显著成绩。1995年被评为“辽宁省模范学校”,1997年被评为“辽宁省农村示范初中”,1997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1998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技术教育先进学校”,2000年、2002年两次被评为“辽宁省文明单位”,2000年、2004两次被评为“辽宁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2007年学校领导班子作出重大决定,将原有的初中制改为高中制。为此学校于08年7月修建了新的服务设施及健身器材,并于08年10月18日的50周年校庆上对外展示。

光辉历史

1958年后

1958年5月4日,辽宁省教育厅决定在凤城市草河乡保卫村(现凤城市草河经济管理区草河大街100号)创办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杨明书带领人员来到凤城县草河乡保卫村,领导组织建设校舍(教室、宿舍、食堂等),做开学准备工作。

1958年8月31日正式开学。

1959年2月27日,辽宁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任命书,省长黄欧东任命杨明书为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校长。

1960年4月,辽宁省教育厅确定: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为省全日制重点学校。其办学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农村,面向农业,面向全体学生,结合本地区农业生产需要,实行普通中学教育和农业技术教育相结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既要努力为上级学校培养合格学生,更要为农村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劳动后备军。

建校初期学校制定的校风是:勤工俭学,劳动建校;手脑并用,全面发展;要求进步,勤奋学习;遵守纪律,关心集体。

自1958年8月至1966年8月,经过八年的办学,学校共培养出968名学生,除部分升入大学、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外,大多数学生回到了农村,他们热爱农村、安心农村、立志建设农村,大多数人成为农村建设的生产骨干和技术人才。

建校初期,开展了四年制中学、九年一贯制(后改为十年一贯制)学制改革实验。“文化大革命”前,试行过“半农半读”的教育制度。

1960年6月,学校被评为全国文教战线先进单位,校长杨明书出席了全国文教群英会,受到刘少奇、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1963年6月,学校被评为安东市(现丹东市)文教战线先进集体。

1966年6月,学校被卷入“文化大革命”,7月“造反派”夺了学校党政大权。

1968年7月,学校革命委员会成立,9月在校生全部毕业离校。

1969年1月,学校被停办,校址成为丹东市革命委员会“五七”干校,学校教职工成为“五七”战士。

1970年3月,学校绝大多数教职工分赴凤城市、东沟(现东港市)两县农村公社插队落户。原校址先后改办为丹东市农业学校、丹东市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农学系、丹东市农机研究所。

粉碎“四人帮”以后,1978年12月21日,辽宁省革命委员会 [1978]330号文件,批转辽宁省教育局《关于恢复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的报告》,同意恢复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恢复后仍为辽宁省教育局直属学校,并列为省重点中学,日常工作委托凤城县教育局代管。

1970年后

1979年3月29日,中共辽宁省教育局党组任命:车广有为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党支部书记,杨明书为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校长,杨忠基为副校长。学校开始调入教职工,收回校舍和学校资产,开始学校恢复工作。

1979年9月14日,学校举行复校开学典礼。招收高中一年级学生2个班,高中二年级2个班(高中学制两年),初中一年级2个班(初中三年制)。

1981年7月,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为省重点中学。

1981年8月,农村初中四年制学制改革实验开始,招收2个四年制初中班。

1982年7月,在校高中生全部毕业,学校不再招高中生。

1982年12 月10日,辽宁省教育局辽教字[1982]21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办好省农村实验中学的几项决定》规定: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是一所农村四年制初中,16个班型。试验任务和培养目标是:通过试办四年制初中,研究农村初中教育如何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和提高农民文化科学技术水平的要求,培养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基础知识的、有一定职业技能的新一代农民和农村所需要的各方面的建设人才。学生毕业后,回农村参加生产劳动,也允许升高一级学校。

1983年3月19日,辽宁省教育局批准和转发《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四年制初中教学计划》(试行稿)。

1985年6月6日,辽宁省教育厅在我校召开“辽宁省农村四年制初中研讨会”。全国政协教育组长(原教育部副部长)董纯才、省市县教育部门领导、四年制农村初中校长等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我校农村初中四年制学制实验初步经验介绍,参观了学校农业实验园地。

1985年7月,第一届初中四年制学生毕业。同年8月,从小学五年级结业生中招生,进行“五四”学制改革实验。在以后的办学实践中,进一步确立了“立足农村,全面育才”的办学思想与“升学有基础,就业有技能”的办学目标。

1986年6月,学校主要领导干部新老交替,冯振飞任校长。1988年9月,冯振飞任校长兼党支部书记。

1987年9月6日,国家教委副主任王明达等领导到校视察,肯定了我校的办学方向,并勉励我校教职工为农村教育改革做出新的贡献。

1990年10月,学校被评为辽宁省教学改革先进集体。

1990年后

1991年2月,冯振飞校长主持、全校参与的《农村初中四年制的实验与研究》项目获辽宁省教育委员会“七五”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20世纪90年代初期,学校进行大规模的基本建设,新建了教学楼、学生宿舍楼、教工住宅楼、学生食堂、锅炉房等,全面改善了办学条件,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有了明显提高。

1992年3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编辑出版的《教育科研的理论与实验》一书,刊登了《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农村初中四年学制实验报告》。以后,学校领导多次在省、市、县教育工作会议上,介绍了我校的办学经验。

1992年5月,由辽宁省教委推荐,国家教委审定,我校被选入了《中国名校》(中学卷)中,介绍了我校的办学经验与主要成果。

1992年8月,学校重新确定校风为:勤奋、求实、团结、进取;教风为:严谨、求精、善诱、创新;学风为:勤学、多思、求真、向上。

1993年2月,国家教委农村教育改革(燎原计划)办公室、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农村教育研究室编辑的《中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伟大实践》一书“编者按”指出:“在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农村普通初中应该怎么办?我们从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的改革实践中得到了许多有益的启示。农村普通初中只要面向农村全面育才,主动为农村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就会越办越活,越办越好。”

1994年3月,《人民教育》第3期,发表了《为农村建设服务的好典型—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教改纪实》。

1995年9月,学校被辽宁省人民政府命名为“辽宁省模范学校”。同年9月,辽宁省农村初中教育改革经验交流会在凤城市召开,省、市教委领导、省部分农村初中学校校长等,听取了我校办校经验介绍,并到我校参观。

1997年1月,学校被省教委评为“辽宁省首批农村示范性初级中学”。同年10月,校长冯振飞在省教委举办的全省各市、县(市、区)教委主任培训会(在鞍山市举行)上作了《立足农村,全面育才》的办学经验介绍。

1998年4月,学校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1998年12月,学校被评为“全国劳动技术教育先进学校”。

1999年6月,辽宁省教育委员会《关于对凤城市部分镇(区)和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实施“九年一贯制”实验的批复》:“同意省农村实验中学暂时招收两个“九年一贯制”学制实验班和两个“五四”学制教学班,待时机成熟后,全部过渡到“九年一贯制”学制。”

2000年,学校被评为辽宁省文明单位、辽宁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2000年后

2001年,学校被评为辽宁省“九五”教育科研先进集体、辽宁省“绿色学校”。

2002年,学校再次被评为辽宁省文明单位。学校党组织被评为辽宁省中小学系统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2003年,学校党组织被评为辽宁省先进党总支部,受到中共辽宁省委的表彰。

2004年,学校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及辽宁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学校被评为辽宁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2004年8月25日,中共辽宁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学习冯振飞先进事迹的通知》(辽教机党[2004]28号)。《通知》指出:冯振飞同志是我省教育战线的新时期教育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代表,是人民教师和基层学校校长的楷模。《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冯振飞先进事迹的活动,为深化教育改革,实施教育为振兴辽宁省老工业基地服务计划努力奋斗。

2004年8月26日,辽宁省教育厅在沈阳市召开“冯振飞事迹报告会”。会上,冯振飞校长作了以《珍视使命 尽职尽责》为题目的工作报告。省教育厅厅长张德祥在大会上讲话,号召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向冯振飞同志学习。

2005年,按照中共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委的部署,学校党组织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了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2005年2月25日,中共辽宁省教育厅党组发出《关于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进一步学习魏书生、冯振飞、金竹花同志先进事迹的决定》(辽教党[2005]8号),学校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进一步加强了党的建设。

2005年8月,学校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的要求,开展人员聘用制工作,充分调动了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加强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学校被评为辽宁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先进集体。

2006年,学校被评为辽宁省“十五”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冯振飞主持的《农村初中加强劳动技术课教学与管理的研究报告》获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一等奖和辽宁省“十五”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2007年2月,经辽宁省教育厅党组决定、省教育厅厅长张德祥聘任冯振飞为校长,韩民、庞志飞为副校长。2007年11月22日学校党总支进行换届选举,经党员大会选举和中共凤城市委组织部批准,产生了新一届总支委员会,冯振飞为党总支部书记、韩民为党总支部副书记。

2007年9月,学校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受到了国家人事部、教育部表彰。

2008年12月4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逐步过渡为高中教育的批复》指出:原则同意学校由初中教育逐步过渡为高中教育。高中班从2009年暑期开始招生,主要开展小班化教学研究,其管理体制、隶属关系、管理体制、拨款渠道等不变。

2009年5月14日,《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2009年招生计划的批复》(辽教函[2009]167号)下达,同意我校2009年在丹东凤城市招收160名普通高中公费生,并请我校2009年继续在凤城市招收90名初中生。

2010年1月18日,《中共辽宁省教育厅党组关于韩民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辽教党[2010]3号):中共辽宁省教育厅党组决定,魏小鹏厅长聘任:韩民同志为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校长,聘期3年。聘任时间从2010年1月11日起计算。上任伊始,一贯主张“以德为先,德行天下;以能为重,能创未来”的韩民校长,针对当前教育中道德教育实效性不强、善良教育被忽视的情况,提出了“经典育人,德行立校”的办学新思路。

2010年后

2010年2月,学校被评为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环境友好学校。

2011年4月5-9日 学校特聘中国关工委全国教育专家指导中心特聘专家、中国教育学会国家重点课题“校园文明礼仪教育实验研究”总课题组副组长倪敏达老师及其教学团队到校举办“《弟子规》德育师资培训班”,此次采取了半封闭、全员参加的培训方式。通过《弟子规》、《孝经》、《学记》等经典的学习,全体教职工立志以伦理道德规范日常行为,将圣贤教诲落实在工作生活中,行为世范。

2011年5月,韩民应邀赴台湾参加中华华夏文化交流协会举办的《和谐中华两岸优质传统文化研讨会》,取得传统文化研习证书。同月,丹东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我市普通高中特色项目试点校建设的通知》(丹教办[2011]47号)审核批准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为“传统文化”特色项目校。同月,学校被评为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科研先进集体,校长韩民被评为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自此学校走上了以创建传统文化为特色的“经典立人,德行立校”的德育高中之路。

2011年7月,学校与沈阳师范大学签定教育硕士联合培养工作站建设协议书,11月8日,学校隆重举行了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硕士联合培养工作站揭牌仪式。

2011年11月11日,凤城市政协领导和政协教育体育界别组委员一行20多人来我校视察传统文化德育特色教育,并观看了师生太极拳表演,充分肯定了我校以传统文化为特色的德育教育模式是可行的。

2011年12月20日,校长韩民辽宁省人民政府聘为辽宁省第四届省政府督学。

2011年12月28日,校长韩民聘为第五届辽宁省委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

2012年9月,学校被评为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先进单位。

2012年11月,学校获得辽宁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3年5月,学校被评为辽宁省教育科研百强校。

2014年11月,学校荣获丹东市文明单位。

2014年12月,学校获得“弘扬传统文化 打造德育特色高中”获得丹东市精神文明建设科研成果二等奖

2015年10月,学校被评为辽宁省首批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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