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复善 :郭复善

更新时间:2024-09-21 00:35

郭复善(1930年-),笔名筱轩,洛阳市平乐镇平乐村人。曾参加八路军,主要从事文艺创作工作。解放初期在洛阳从事文艺宣传工作,后调至郑州市,先后在河南省歌舞剧院担任指挥和河南省文联任曲艺编辑。1958年,郭复善担任河南省歌舞剧团优秀指挥,与河南省文联干事钟庭润共同完成了脍炙人口的作品《编花篮》。1991年离休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定居郑州。

人物简介

郭复善,解放初期在洛阳从事文艺宣传工作,后调至郑州,先到河南省歌舞剧院担任指挥,后转到河南省文联任曲艺编辑。1958年,郭复善担任河南省歌舞剧团的优秀指挥,并于河南省文联干事钟庭润共同完成了脍炙人口的作品《编花篮》。1991年离休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定居郑州市

维权之路

1988年,中国唱片公司北京分公司将《编花篮》“改头换面”成了“河南民歌”出版发行,令这首歌曲的词作者钟庭润和曲作者郭复善百般不解。

郭复善越想越不是滋味,遂于1988年4月致信中国唱片公司北京分公司,要求对方恢复署名和作品原貌。

当月中旬,该公司回复:“磁带中的《编花篮》是根据中国乐团的录音小样录制发行的,之前只知道它是‘河南民歌’,不知道是你们创作的,以后再版时恢复你们的署名。”该公司还随信给他寄来了30元稿费。

郭复善没有就此罢休。当年5月,他再次给该公司写信,要求除了恢复署名外,还必须恢复歌词原貌。

这一回起,该公司没再与他联系。他接连多次给对方写信,均无回音。此后几年内,《编花篮》开始被越来越多的唱片公司出版发行,并且都被冠名为“河南民歌”。

199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在我国正式开始施行,这让郭复善看到了维权的希望。

郭复善没再与唱片公司直接“交锋”,而是采取了“围魏救赵”的办法——主动与各地报纸、电视台、杂志社联系,不厌其烦地讲述《编花篮》的来龙去脉,表明它的渊源,强调它的原创性。

起初,由于发表时使用了笔名以及《编花篮》被侵权的范围广、时间长等原因,郭复善的“围魏救赵”显得“人微言轻”,但经过他多年不懈的努力,有些媒体开始信服他的一大堆证明材料,认可他的曲作者身份了。

1993年,河南省《文化艺术周报》率先发表文章称:“一曲《编花篮》作为‘河南民歌’流行于歌坛久负盛名,它的编曲者原来是我们相识已久的前辈郭复善(‘筱轩’)35年前的作品……”此后,省会及省外多家媒体相继开始关注郭复善。2004年4月3日,中央电视台12频道《魅力12》栏目首播了该台制作的关于《编花篮》的专题报道,纠正了《编花篮》是“河南民歌”的讹传。

2008年年初,在追问了无数次“路在何方”后,郭复善正式向河南省版权局递交了关于《编花篮》著作权的登记申请以及当年的创作手稿等相关材料,组织部门则为他出具了材料证明曲作者“筱轩”确系他的笔名。

2008年3月12日,省版权局在认真核实原始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版权局制定的《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免费为他办理了《著作权登记证书》,从而“一锤定音”地宣告了他是《编花篮》的曲作者兼著作权人,一举颠覆了《编花篮》流传多年的“河南民歌”身份!

参考资料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