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 :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的合伙企业

更新时间:2024-09-21 01:25

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是以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学专家教授和司法机关、政府机关离职干部等法律精英组成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简介

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于1984年11月由西南政法大学创建,于2001年6月整体改制,迄今已有31年的历史,是重庆市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所之一。学苑律所的执业律师是以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学专家教授为主并吸纳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大型企业离职的法律骨干等法律精英组成,现有律师60余人。事务所人才优势突出,云集了民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房地产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行政法等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企业风险管理师、专利代理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的复合型人才,有2名律师担任了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3名律师担任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咨询专家,5名律师担任了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重庆市工商联、重庆市部分人民法院、重庆市公安局咨询专家,6名律师担任了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多名律师担任了全国性和地方性专业学术机构的职务及其他社会职务。

学苑律师事务所按照规范化、专业化、公司化的标准进行管理,设有执行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监事委员会等管理机构和法律顾问业务部、民事业务部、商事业务部、建设房地产业务部、行政业务部、知识产权业务部、刑事业务部、执行业务部、企业清算破产中心、金融证券与投融资并购中心等专业业务机构,完全能满足客户对律师专业化的要求,能用英语德语等语言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事务所是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我国首批企业破产管理人,是重庆市维护企业权益协会副会长单位、重庆市法律工作协会常务理事单位、重庆市企业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实习基地,并与其他有关部门和机构建立了广泛业务联系,与境内外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专业服务机构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

业绩

自事务所成立以来,学苑律所的律师担任了重庆市政府、西南兵器工业局、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建设委员会、重庆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中国化工中国供销集团东风集团股份重庆钢铁重庆轨道交通集团、重庆化医控股集团、重庆力帆实业集团、重庆南方集团、重庆涪商集团、重庆保安集团格力电器电器(重庆)公司、西南铝加工厂、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重庆大学、西南师范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勤务学院重庆西南医院等数千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了克拉玛依市特大火灾事故整体赔偿案、重庆江彩虹桥跨塌刑事辩护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川东特大井喷事故综合法律服务案、重庆川江船务公司破产重整案等上万件各种类型的国内、国际案件,不少案件有着深远历史影响。学苑律所的律师还参加了我国国家部分法律和四川省、重庆市大量地方法规、政府规章的起草工作,出版了大量学术著作和译作,在国内、国际刊物上发表了众多专业学术论文。

学苑律所源于西南政法大学,历经长期的磨砺和积淀,现仍以西南政法大学为依托,铭记“厚德、尚法、精业、恪勤”的所训,将以更先进的理念,更灵活的机制,更务实的精神,为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的优质和高效的法律服务。

著名律师介绍

甘伟宏简介

甘伟宏,男,1968年9月出生,汉族璧山区人,九三学社社员,经济法研究生学历,高级律师,兼职教授,事务所合伙人、执委会主任,重庆市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府立法评审复议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重庆市律师协会理事,重庆市维护企业权益协会副会长,重庆市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两江新区管委会专家团法律专家,重庆市工商联专家团法律专家,重庆市企业法律工作协会法律专家。

甘伟宏律师近年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中国中铁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重庆南方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涪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平安银行、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日本武田工业株式会社、假日国际酒店等机关和企业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其代理的典型案件有重庆化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美国普莱克斯公司MDI一体化项目10亿元赔偿仲裁案、重庆顾地塑胶电器有限公司申请最高人民法院产品质量纠纷再审案(撤销甘肃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决)、重庆迪鸥城市建设开发公司诉《现代工人报社》广东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关于无效合同诉讼时效不以合同签订时起算的意见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纳,从而推进了审判改革,最终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所确认)、墙某某等诉垫江县建设委员会行政不作为案(被编入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审判案例精选》)。

甘伟宏律师作为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首席仲裁员、独任仲裁员、合作仲裁员身份审理了100多件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商品房买卖、公司股权转让、金融投融资等合同纠纷案件和其他民商事案件,且无一错案,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高尚的做人品格受到了各界的赞誉。还多次应邀或接受委托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律师协会、重庆市维护企业权益协会、重庆市国有企业风险控制培训班举行了仲裁法及仲裁规则专题讲座。

甘伟宏律师发表(出版)了多篇(部)论文(著作),起草了北部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参加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工作方案》、重庆市人大《重庆市行政程序条例》的咨询论证工作,以及《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国防动员条例》、《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重庆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专家论证工作,多次列席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为市政府若干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甘伟宏律师因业绩显著和贡献突出,被中国专家人名辞典编辑委员会录入《中国专家人名辞典》第13卷,被中华人物丛书编辑委员会录入《中华优秀人物大典》(世纪精英版),被评为2008年第7届中国时代新闻人物并参加了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的国家领导人出席的颁奖典礼。

谭启平律师简介

谭启平,男,1964年4月生,湖北省京山市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法教研室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创新型国家建设法治研究院院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项目领导小组成员,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会长,重庆市第二届学术技术带头人(民商法学),重庆市社会科学学术委员,重庆市人民政府立法复议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重庆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咨询专家,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市第二、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先后获“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首届“重庆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称号,获中国科学技术法学突出成就奖,中国科技法学优秀成果金奖等。谭启平律师于1987年研究生毕业后就留校任教和开始律师执业至今,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等职务,担任重庆市科学技术局法律顾问(1987年至今)、重庆轨道集团公司法律顾问(1998年至今),成功办理了若干有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案件,作为重庆仲裁委员会资深仲裁员,审理了大量各类民商事仲裁案件,作为著名的民法和知识产权法专家,为重庆市人大、重庆市政府和相关审判机关的立法和若干重大决策提供了大量的咨询意见。

谭启平律师是我国著名民法学专家和知识产权法专家,近年完成了《新中国民法典起草五十年回顾与展望》、《政府财政科技投入项目监管问题研究》、《重庆市科技创新立法研究》、《重庆市城乡统筹发展的法律问题研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问题研究》等国家科学基金项目和重庆市重点科研项目10余项,出版了《中国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专利制度研究》、《房地产法论》、《房地产法精要与依据指引》等专著10余部,发表民商法类和知识产权法类论文30余篇。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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