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孟贤 :原荣昌公司法定代表人

更新时间:2024-09-20 23:15

金孟贤,湖南邵东市人,原荣昌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曾任湖南省政协委员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两级人大代表。2008年9月,因资金链断裂、由数起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牵扯出湘西吉首非法集资案,涉及本金总额达168亿余元、集资人数34万人次。被告湘西荣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该公司董事长金孟贤为案件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排在首位。

简介

金孟贤,1962年10月出生于湖南邵东贫寒

农家,他敢于冒险,18岁高中毕业就开始打工。1982年,金孟贤进入邵东团山建筑公司,从此与建筑行业结缘。当时的金孟贤,只是做着诸如测量等建筑业皮毛的小工。金孟贤开始了人生的三级跳。在短短的八年里,他从普通职员晋升到经理,并拿到了吉首大学经济管理系毕业证。

1990年春天,金孟贤辞去了湖南邵东团山建筑公司经理职位,只身前往湘西吉首市。据称,金孟贤离开邵东市时,身上只有700元。1993年,金孟贤攫取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他承包了第一个建筑工程项目——吉首大学凤凰楼,这个项目被评为“湖南省优质工程奖”。

荣昌成立

2000年6月13日,金孟贤出资500万元,与吉首大学合作注册成立了荣昌公司,实际上吉首大学系挂名股东。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承建、房地产开发,金孟贤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至此,

金孟贤完成了从一个普通的打工仔到公司老总的蜕变。2002年,金孟贤成立乾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试图以房地产带动建筑产业的发展,将公司往多元化道路上引。

多种产业的同时启动,导致了资金的紧张,荣昌的发展开始偏离正轨。作为当地利税大户,荣昌集团一直得到当地政府的庇护。在繁荣的表象下,金孟贤同样获取荣誉无数。他曾获称“湖南省百位诚信人物”、“湖南省青年企业家鲲鹏奖”,并被推选为中国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湖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两级人大代表。2007年,《长沙晚报》独家发布的由“湖南富豪网”排出的富豪榜上,金孟贤以6.5亿身家被排为湘西首富

非法集资

据《瞭望东方》了解到,湘西较大规模的集资从2002年开始出现。随着湘西州首府——吉首市的大规模城市扩建,民间集资也迅速发展,利息不断飙升,从月息5%,再到6%。从2003年11月起,荣昌公司资金开始紧缺,为了筹措资金,金孟贤未经批准,打着开发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教师花园、裕隆山庄住宅小区等项目的旗号,开始公开向社会集资。

2005年4月,荣昌公司的子公司湘西乾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靖分公司因开发保靖县建材大市场欠缺资金,在金孟贤的授意下,保靖分公司以“开发保靖建材工艺园区项目”的名义,以3分至5分不等的月息,采取与荣昌公司相同的模式面向社会进行非法集资。

2006年8月,湘西荣昌集团投资2000多万元,与吉首市教育局联合创立吉首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吉首国际实验幼稚园。此外,金孟贤在吉首大学专门设立“荣昌奖学金”,每年出资6万元;在吉首市二中设“乾城奖学金”,每年出资3万;每年捐资15万元给吉首大学艺术学院……

为获取集资户的信任,2006年2月,金孟贤成立了宣传部,由杨苗发担任经理。这之后,金的宣传部开办了“湘西荣昌”网站及《金色荣昌》、《湘西荣昌集团》、《荣昌通讯》等内部刊物。在这些刊物中,对公司亏损状况只字不提,而是极力粉饰公司的发展前景,通过虚假及夸大宣传,蛊惑那些投资散户。另外,金孟贤还指使其宣传部从网上下载“让民间借贷合法化”等资料,打印出来,张贴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大街小巷。

2006年12月,荣昌公司又成立了湘西州荣昌投资协会,金孟贤担任会长。为了增强集资户对公司的信任,协会会员定期组织集资户开展联谊会和座谈会,并邀请部分集资户参观公司项目。为调动公司员工揽资积极性,金孟贤向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下达揽资任务,并按揽资金额给予员工每万元奖励15元至200元,由李迎国负责考核执行。

2008年1月,为吸纳大额集资户,金孟贤与李群力、孔爱萍商定,由二人一次性为荣昌公司揽资100万元以上、存期半年。而此时,荣昌公司已经深陷债务危机,资金短缺,按照当时的经营状况,根本无法归还集资本息。金孟贤还决定,除招商引资部继续从事集资工作外,财务部也开始以“开发旗下松桃金源矿业”项目名义,以3分至2角不等的月息,采取与集资户签订投资协议、开具收款收据和投资回报卡形式,面向社会进行集资。

被捕

2008年8月底,吉首福大房地产公司无法按期兑现付息,引发全城震荡。荣昌公司资金链断裂,金孟贤于2008年10月3日被抓获归案。至案发时,荣昌区仍有集资本金18.77亿元无法归还。公司集资款除用于偿还集资本金19.02亿、支付利息及奖励12.02亿外,余下6.75亿元用于荣昌公司注册分、子公司及项目投资,另尚有1866.4万元集资款去向不明。

被公诉

检方称:经侦查查明,2000年6月13日,荣昌公司成立。2002年11月起,由于荣昌公司承建工程资金紧张,金孟贤以1.2分至1角不等的月息向社会公开集资。而其后集资月息最高时曾达到2角。

2004年12月,荣昌公司成立了专门负责集资的招商引资部和领导小组,加大了集资力度。制定奖励措施,按存期不同给予每万元200至1000元不等的奖励。金孟贤向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关联公司下达揽资任务,并按揽资金额给予员工每万元15至200元不等的奖励。2005年又让其旗下公司以各种项目名义,以1.6分至2角不等的月息向社会大量集资。

2008年1月,为吸纳大额集资户,保证资金不断链,金孟贤明知通过公司经营活动根本无法归还集资本息,还与他人商定,一次性为荣昌公司揽资1000万元以上的,揽资人可获每万元1000元的奖励。

开庭审理

2010年1月27日9时,“湘西特大非法集资案”系列案中的荣昌案,在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当天的庭审中,原荣昌集团董事长金孟贤最为引人注目。

金孟贤在庭审时承认,“在2008年8月,荣昌公司的资金流转已经非常困难,此时,我的心里非常清楚,公司自爆就在眼前,但这时已经没有退路了,能多撑一天算一天。”

金孟贤在法庭陈述中说,对“以非法占用为目的”的说法不认同。他辩称,不存在隐瞒事实真相,还说公司经营一直不错。对于自己被控集资诈骗的罪名,金孟贤认为不该用这个罪起诉,而应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金孟贤还说他的公司潜在价值在100亿元以上,有评估报告作为依据。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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