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富香 :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人员

更新时间:2024-09-20 21:54

陈富香,女,汉族,1971年1月13日出生,身高158厘米左右,方形脸,吕梁市口音。她是山西吕梁柳林县涉黑首富陈鸿志姐姐,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人员。2018年8月30日,公安部对陈富香等10人发出A级通缉令。2018年9月15日,陈富香被长治市公安局成功抓获。

人物经历

陈富香,山西吕梁人,出生于1971年1月13日,曾任柳林县邮电局职工,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8月30日,其因涉嫌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被警方通缉,于2018年9月15日,陈富香被长治市公安局成功抓获。

家庭成员

人物事件

涉黑事件

2018年7月24日,山西长治警方宣布对陈鸿志刑拘。吕梁市警方随后通报,陈鸿志涉嫌有组织犯罪集团案件是一起性质极其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影响十分巨大的涉黑案件。此后,侦办该案的长治市警方接连发布通告征集线索,其中涉案的陈富香一直在逃。2018年7月30日,长治市警方发布通告,敦促陈富香尽快自首。

通缉令

2018年8月30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包括陈富香在内的10名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逃人员。

成功抓获

2018年9月15日,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称,经过“7·14”专案组的缜密侦查,在陕西延安警方的配合下,长治市公安局将公安部A级通缉的在逃人员陈富香成功抓获。

宣判结果

2019年11月5日,在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鸿志等人涉黑案的公开宣判中,陈富香、冯彦军等6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零二个月有期徒刑。

社会影响

陈富香所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开办公司、企业等方式“以商养黑”,通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采矿、骗取贷款和票据承兑,非法占用农用地、不报安全事故、妨害信用卡管理、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作案百余起,其中犯罪事实91起、违法事实27起,涉及18个罪名,侵犯不特定多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其所在组织操纵选举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利用个别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称霸一方;实施故意伤害6起,致1人死亡、8人轻伤,实施寻衅滋事11起,造成多名被害人轻伤、轻微伤,实施非法拘禁17起,借上述暴力犯罪在当地形成威慑力;越界盗采相邻企业煤炭资源总量价值高达40亿余元,对煤炭资源及生产秩序造成严重破坏;长期通过虚构合同及发票的手段骗取多家银行贷款近600亿元,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管理秩序。其所在组织在山西省柳林县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柳林县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参考资料

公安部公开通缉十名重大涉黑犯罪在逃人员 湖北有1人在内.湖北长安网.2024-08-11

山西柳林首富陈鸿志涉黑追踪:其姐被公安部A级通缉.网易新闻.2024-08-11

陈富香落网:公安部十名A通在逃人员中唯一女性,涉陈鸿志案.澎湃新闻.2024-08-11

山西柳林首富陈鸿志涉黑追踪:其姐被公安部A级通缉.网易.2018-08-30

公安部“A通”!原柳林首富陈鸿志妹妹陈富华投案自首!.澎湃新闻.2024-08-11

公安部公开通缉十名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逃人员.国际在线.2018-08-30

以商养黑、非法采矿 山西柳林首富陈鸿志一审被判死缓.中国法院网.2024-08-20

让黄河改道的黑老大获死缓 骗贷600亿其妹也被通缉.今日头条.202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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