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惟彦 :陈惟彦

更新时间:2024-09-21 21:41

光绪二十九年(1903),惟彦离开贵州省江苏省道员宣统元年(1909),他被授为湖南财政正监理,官加四品卿衔。寓居上海市期间,惟彦为家乡公益慈善事业作出很大贡献,民国7年,在其倡导下兴办崇实学校,后捐资办私立崇实小学。

概述

惟彦性刚毅,官终知府,曾选授为贵州省开州知州,调署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开缺和以知府充任贵州厘金提调,署黎平县。前后在贵州省为官七年,声名远播。在开州区,驱教首卢复生,断决杨土司承袭案;在婺川赦宥(免除)要犯田其嘴之罪,昭雪陈春元冤狱;守黎平,首先革除票差催粮恶习,破获鸭贩彭三等血案,并要求民众对一些隐旧陈案进行揭发。远近惊乎为“神明”,凡邻县久积难断讼事,往往越境向其投诉、告发。惟彦在贵州省任职期间,竭力提倡工艺教育,主张兴学育才;杜戒种植鸦片,提倡妇女戒裹足;创设\u0026quot;体仁养老\u0026quot;善堂,救济老弱孤寡,并视此为官府的当务之急。

光绪二十九年

(1903),惟彦离开贵州到江苏省道员。翌年,受两江总督周慎(周馥)的委任,总办南京厘捐局,其间曾规定奖惩条例20条,罢承宣布政使会办等会衔故例,对一些中饱私囊、敲诈勒索者加以整顿,痛革积弊。增收银两,凡化私为公,皆从来未所有。后因厘金局的人事关系复杂,奖罚措施因私交偏袒不复能如,加之惟彦直言行事,迭争无效,遂引疾离任。在南京厘捐局任职期间,惟彦曾被委派赴芜湖市驳斥美国商人筑油池和约束日商抢购赈济大米的行为而受到当道所惊服。

宣统元年

(1909),他被授为湖南财政正监理,官加四品卿衔。当时任上那些贪赃者闻听惟彦要到任,十分震动恐慌,竭尽中伤之能事,不久,因被弹劾而解职修养。随之,度支尚书爱新觉罗·载泽惜其贤能而委办两淮盐政。曾任过大通区督销盐运使,后至扬州市创设淮南盐政公所。

民国元年

(1912),安徽都督孙毓筠举荐为财政部次长和安徽财政司长,并亲自到上海市劝驾,但惟彦均坚辞不就,终未赴任,自是寓居上海10余年。寓居上海期间,惟彦为家乡公益慈善事业作出很大贡献,民国7年,在其倡导下兴办崇实学校,后捐资办私立崇实小学。光绪33年,与其弟惟庚、惟壬捐巨资开办\u0026quot;育婴堂\u0026quot;和\u0026quot;体仁堂\u0026quot;,并于民国七年购买官户一百余亩,岁收租谷,用于\u0026quot;育婴堂\u0026quot;常年经费。民国十四年,惟彦倡建南门外舒溪河桥,与其弟惟庚、惟壬及太平陈少舟、慈溪市陆维捐募巨资建成长六十一丈钢筋水泥大桥——永济桥,沟通了徽(州)宁(国)古道和省(安庆市)屯(溪)公路。并于当年增加办学基金,在私立崇实小学的基础上,扩办为私立崇实初中。他病故前留下遗嘱,划拨10幢洋房给校董会,以房租作为历年办学经费。后学校设\u0026quot;吾图书馆\u0026quot;,以资纪念。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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