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宇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更新时间:2024-09-21 02:04

陈新宇,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工作经历

2007-2008日本名城大学招聘研究员。

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社会活动

清华法学院近代法研究中心主任、日本东洋法制史学会会友、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亚洲研究》(韩国)审稿人。

2021年4月16日,参加薪火·问道——“法律人的成长”对谈交流会。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研究方向

中国法律史。

研究课题

1、《比附问题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

2、《大清新刑律新研究及资料汇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近代中国的法政论争研究》(中国法学会项目)。

发表论文

1.《近代中国刑法语词的塑造——以外国刑法典的翻译为研究对象》(《环球法律评论》2004年冬季号)。

2.《清代的法律方法论——以〈刑案汇览三编〉为中心的论证》(台北市:《法制史研究》第6期,2004年12月)。。

3.《向左转?向右转?——董康与近代中国法律改革》(台北:2004年“第二届道南雅集:十月法史节——民国法制历史与人物”学术研讨会论文)。

4.《古罗马的法律解释(公元前8世纪—公元6世纪)——一个历史的考察》(《法大评论》第2卷,2003年)。

5.《比附援引:罚当其罪还是“罪”当其罚——从两个具体案例入手》(《清华法学》第3辑,2003年)。

其他发表

1.《一生求索惟公正,人品文品入清流——记比较法学家潘汉典先生》(《比较法研究》2003年第1期)。

2.《比较民法史:力量与弱点——〈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评介》(《政法论坛》(2005年第2期)。

3.《沈家本的刑法思想》(收入李贵连:《沈家本评传》,南京大学“中国思想家评传”丛书,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夏商周时期的司法制度》(收入张晋藩主编:《中国司法制度史》,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6月,与刘广安教授合作)。

5.《〈近代中国法制与法学〉评介》(台湾:《法制史研究》第四期,2003年12月)。

6.《法律史的另一种写法——孔飞力〈叫魂〉读后》(《研究生法学》2003年第1期)。

7.译文:霍姆斯,《法律的道路》(Holmes,The Path of Law)(《研究生法学》2001年第4期。

8.《人不能以有涯之生探尽无涯之知——读〈中国法制史书目·序〉有感》(《中国政法大学校刊》2000年11月30日,第374期)。

9.《意义在事后被赋予——〈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读后》(《中国政法大学校刊》2001年2月28日,第379期)。

10.《法官是如何造法的——〈司法过程的性质〉读后》(《中国政法大学校刊》2001年6月10日,第389期)。

11.译文:维多利亚·希斯洛普,《岛》(Victoria·Hislop,The Island)。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

法学院成功举办薪火·问道——“法律人的成长”对谈交流会-法学院 -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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