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炜 :明朝大臣

更新时间:2024-09-21 08:52

陈炜(1430年-1484年),字文耀,号耻庵,福建福州府闽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他是侍读陈叔刚的长子。1460年(天顺四年)登进士,担任御史职务。1484年(成化二十年),升任浙江省左布政使,但在赴任途中去世。

人物介绍

陈炜(1430~1484年),字文耀,号耻庵,叔刚长子,闽县(今闽侯县青口镇大义村)人,明宣德五年(1430年)生。天顺四年(1460年)登进士,授御史职。时京城都指挥使门达得皇上宠幸,大起冤狱陷害无辜,陈炜参劾其罪状,门达被戍岭表,朝廷内外,人心大快。南京市给事中王徽,因论大学士刘吉结党废后事,被贬谪远州,陈炜又上书论救,由是陈御史耿直敢言的声名震动朝野,人号“敢言”。后巡按南,见苏、松、常、镇四郡连年受灾歉收,命有关部门开仓分发粮食千万石赈济灾民。旧时,诸漕运遇造舟时,都先以士兵月粮低价押于富家,以充造船费用,日久,月粮以空,使士卒家不得食。陈炜得知后,按其抵押时间计算本息,全部发还士卒。后改任北京市提学,上奏停止生员充吏制度,又升任江西省副使。江西民俗多讼,炜办案认真,屡决疑狱,惟恐滥施刑罚冤枉好人,吏民敬畏如神。有盗贼越狱,同僚欲加罪守卒,按律当死二十七人。陈炜阻之曰:“一盗逃,刑者众,法太峻”,遂议减刑。接着升为江西按察使,再升为布政使。弋阳县乐平市两县因邻界陂水纠纷,久争不决,陈炜亲入实地调查,经查证得知,陂水可溉乐平田地万余亩,等于弋阳受水患面积的20倍,逐判定陂水归乐平市灌溉,同时赔偿弋阳县受水患的损失,并代其负担这些水田的徭役赋税,两县百姓皆乐于接受。成化二十年(1484年),迁浙江省左布政使,命未下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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