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09-20 19:28

中共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简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与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成立于2012年4月6日,是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为副厅级规格,与中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委员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中共霍尔果斯口岸委员会、霍尔果斯口岸管理委员会及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管理委员会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的体制。行使自治区级管理权,负责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统一规划。

历史沿革

2010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在霍尔果斯建立一个经济开发区。

2012年,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2〕4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政办发〔2013〕105号)精神,2012年3月,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意设立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格为副厅级,实行“一区三园”模式。“一区”即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三园”分别为霍尔果斯口岸(含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伊宁市配套产业园区和清水河配套产业园区。

2012年4月6日,中共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主要职责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授权,行使自治区级审批管理权限。主要负责领导和管理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的党务政务、经济发展、开发建设和社会事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自治区重大部署。

(二)行使国家、自治区赋予开发区的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

(三)负责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各专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招商引资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审定、申报各类投资项目。

(五)负责开发区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开发区财政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投资融资工作。

(七)负责开发区各类进出口行政事务。

(八)负责中哈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管理协调工作。

(九)负责开发区干部管理、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

(十)承担与上级相关部门、派驻地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和协调职责。履行开发区相应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

(十一)承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工作部门

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暂设10个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副县级:

1.党政办公室

2.纪检组宣部(挂监察局、精神文明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老干部局的牌子)

3.发展和改革局(挂发展计划委员会、物价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牌子)

4.商务经信局(挂招商局的牌子)

5.规划建设环保局(挂房产管理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牌子)

6.口岸管理局

7.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局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社会服务管理局(挂卫生局、民政局、文化体育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站牌子)

10.公安局

保留霍尔果斯口岸政法委员会。

派出机构

中共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工作委员会、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理委员会

驻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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