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会联合会 :1948年成立的联合组织

更新时间:2023-11-08 16:07

香港工会联合会(英文名:Hong Kong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简称工联会,于1948年成立,是一间职工会的联合组织。

1948年,香港工会联合会成立。进入20世纪90年代,工联会主要机构得以快速发展。1990年8月,劳工服务中心成立,1992年11月,就业辅导中心成立。1993年,职业再训练中心成立,旨在配合各下属工会的职业再训练工作。1997年7月1日,中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恢复行使主权。同年11月,工联会提出处理与特区政府关系的“八字方针”,即“支持、合作、批评、监督”。2004年8月,首家咨询服务中心在广州市宣告成立。2001年至2006年的6年间,工联会与各属会一共处理劳资纠纷多起。

截至2024年1月,香港工会联合会拥有196间属会和57间赞助会,合共有253间工会,属下工会会员人数超过42.5万,是香港目前最大的劳工团体。香港工会联合会最高权力机关为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为本会执行机关,常务理事会为理事会的常设机关,秘书处为本会日常办事机构,截至2024年1月,现任会长为吴秋北。香港工会联合会一直贯彻爱国、团结、权益、福利、参与的方针,积极维护劳工权益。

产生背景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工会运动于上世纪20年代兴起,回顾20年代,香港工运发生过两大历史事件:一是1922年的香港海员大罢工;二是1925年至1926年的省港大罢工。省港大罢工爆发时,全港25万工人和200多个行业工会,并无一个统一性的工人组织。随着斗争的发展,促使广大罢工工人对组建香港总工会的必要性有了新的认识。1926年4月15日,经过各工会组织协商,在广州市召开了香港各工会团体联合大会,宣告成立香港总工会。同年10月,香港特别行政区总工会总部由广州迁回香港。在港英政府看来,工会是“危险及有政治颠覆性的组织”,1927年5月,宣布中华全国总工会为非法团体并予以查封。由于港英政府采取严厉镇压的手段,在此后的近20年间,香港工运处于低潮时期。1939年港府劳工署长在回顾省港大罢工对本地工会长远影响时指出:“大罢工以后香港尚存的工会几乎沦为福利组织,照顾死者丧事多于为生者争取生活改善,1927年以来香港已无重大劳工纠纷。”

自1941年12月起,香港特别行政区日本强占三年零八个月。英国重新占领香港后,为了防止美国联蒋扶日的政策对自己造成威胁,港英政府采取了一些怀柔政策,允许工会逐步恢复活动。1946年和1947年是香港有史以来工潮最多的两年,主要围绕要求改善生活待遇进行斗争。这个时期的罢工斗争,虽然劳方争取到一些利益,但也暴露了工运的弱点,突出表现在各自为战,焦点分散,未能形成合力和声势,有的罢工因得不到广泛的物质支持而不得不放弃。形势迫使各业进步工会产生联合起来的愿望,他们盼望能统一各行业工会的意志,为争取自身权益团结行动。而促成这种联合的,则是先前成立的“港九劳工子弟教育促进会”。

历史沿革

1948年初,“港九劳工子弟教育促进会”的成员工会,联合向港英政府提出申请,要求成立港九工人统一组织“港九中华全国总工会”。港英政府对此存有戒心,他们担心各进步工会组成一个紧密型的统一组织以后,能领导、指挥、调动港九劳工统一行动,成为强有力的压力集团,对港英殖民统治不利。于是采取了历来对工会“分而治之”的政策,不同意成立“总工会”,只同意成立“工会联合会”,规定工联会与各属会之间没有直接领导关系,而且不让工联会在政府华民政务司登记,仅作为一般社会团体,在港府警务处登记,其活动受警方严密监视。香港工联会成立的历史条件和基础,决定了她的性质、宗旨和此后的发展方向。

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港英政府出于其维护殖民统治的需要,为限制爱国工会的活动,制订了一系列法律条例,并通过递解出境等手段,对爱国工会和人士进行政治迫害。有资料可查的,从1949年至1953年,被递解的工会负责人和会员共有99人,其中包括工联会副理事长麦耀全,九龙船坞劳工联合会主席麦河志,电车工会主席刘法、副主席欧阳少峰等。尽管如此,爱国工会并没有屈服,积极争取工会合法地位,带领工人为维护自身权益而斗争。有人形容工联会成立头10年是“三多”时期,即港英立法及对爱国工会迫害多,工联会开展各项运动多,工人为争取权益斗争多。

进入20世纪90年代,工联会主要机构得以快速发展。1990年8月,劳工服务中心成立,旨在为劳工提供多元化服务,包括设立劳工法律热线、解答疑问并提供讲座、直接接受劳工法律查询、跟踪劳资纠纷和工伤案例、负责对外宣传劳工法律,以提高劳工维权意识等。1991年,工人医疗所登记为非营利慈善团体,属于工联会下辖的医疗服务机构。只要属于工联会会员及其家属,都能享受部分减免费用优惠。近几年来,工人医疗所经常在社区举办中西医义诊、健康检查与讲座,并为大学机构提供中医旁诊等服务。1992年11月,就业辅导中心成立。为劳工提供跨行业就业介绍服务,接受雇主提供或工会转介的空缺职位,再发放给各工会和地区服务处,为求职劳工办理登记并帮助约见雇主。就业辅导中心与职业再训练中心合作,为再培训的劳工提供就业机会。1993年,职业再训练中心成立,旨在配合各下属工会的职业再训练工作。课程内容适应了劳工再培训目标,为失业者提供职业再培训机会。

1997年7月1日,中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恢复行使主权,英国对香港150多年的殖民统治宣告结束,香港迎来“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崭新时代,港人真正成为香港这块土地上的主人,工会与政府的关系也随之发生变化。原先的港英政府是工会的斗争对象,现在的特区政府成为的地位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调整爱国工运的路向,处理好与特区政府的关系,这是亟待回答的问题。1997年11月2日,工联会召开第30届会员代表大会,郑耀棠理事长在会上作了题为《迈进香港新纪元 拓展工运新路向》的工作报告,报告中明确提出处理与特区政府关系的“八字方针”,即“支持、合作、批评、监督”。

新世纪以来,工联会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2001年,职业训练委员会成立,旨在推动各行业劳工技能提升。该计划涵盖13个行业小组,包括印刷业、零售业、中式饮食业、进出口贸易业、运输业、纺织及制衣业、机电工程业、保险业、旅游业、酒店业、物业管理业、地产代理业、美发业。2004年初,工联会向中央政府提出请求,拟在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设立办事处,使在内地遇到困难的香港人能及时得到帮助。8月,工联会与广州、深圳、东莞三市中华全国总工会签署《合办咨询服务中心意向协议》。当月,首家咨询服务中心在广州宣告成立。咨询服务中心坚持“团结爱国、维护权益、互助互爱、促进发展”的服务宗旨,为居住在大陆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提供各种服务。由于粤港经济关系的日益紧密,咨询服务中心的存在促进了两地工会合作。

2001年至2006年的6年间,工联会与各属会一共处理劳资纠纷4100多宗,涉及人数75943人,追讨金额高达72亿6千7百多万元。其中,汽车、民航和公共系统等工会,重点抓好加薪专项权益斗争。特别是汽车工会,率领四间巴士分会,共同为会员提出加薪要求,采取有理、有利、有节的政策,成功为17000多名巴士员工争取到2%加薪,赢得会员的赞赏。此外,工联会还通过开办业余进修中心、就业辅导中心、工人医疗所等,为会员和市民提供多种多样的职业培训、技能提升、业余进修、医疗服务等,从而不断增强工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组织架构

会员代表大会

本会最高权力机关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三年,连选连任;代表由各会员工会理事会或相当理事会的会议选出:会员一千人以下的工会选派代表二人;一千零一人至三千人选派四人;三千零一人至五千人选派六人;五千零一人至一万人选派八人;一万零一人至二万人选派十二人;二万零一人至四万人选派十六人;四万零一或以上选派二十人。

会员代表大会职权如下:一、决定本会会务方针及工作计划。二、决定理事会成员数目。三、以一会一票方式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四、听取及审查理事会工作报告及提案。五、修订本会章程。

一、会员代表大会,每三年开一次,由理事会召开。必要时经理事会通过可延期举行。如遇重大问题,经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或全体会员代表半数以上提议,得召开特别会员代表大会。二、会员会议,每年最少举行二次,由理事长召开,每间会员工会可派出不多于二位代表出席。理事长代表理事会向会员汇报工作,听取意见。

理事会

理事会为本会执行机关,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讨论和处理重大的会务问题。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开。会议每三个月最少举行一次,若有常务理事过半数或理事过半数提议,得随时召开。

理事会的组成:一、理事会由不少于六十一间及不多于九十七间会员工会组成,数目由当届会员代表大会决定。二、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以一会一票选举产生。三、筹备及创会的会员工会可成为理事会当然成员。四、理事会成员由各理事工会选派二人组成,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理事工会在任期内更换理事,需得到理事会书面同意。理事会根据会务工作需要,得随时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香港境外加设或减少分会、办事处及各福利服务机构。

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为理事会的常设机关,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每月开会一次,必要时由理事长随时召集。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出不少于十五及不多于三十一个单位组成,当届常务理事、副会长及副理事长数目,由当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常务理事互选会长一人、副会长不多于五人、理事长一人及副理事长不多于十人,处理会务工作,对外代表本会。正副会长、正副理事长及常务理事,任期均与代表大会代表相同,连选连任。惟会长、副会长、理事长及副理事长任期不得连续超过三届。

如会长或理事长出缺,由现任副会长或副理事长互选一位署任,直至选出新的会长或理事长。本会为发展会务需要,得由当届常务理事会议通过,聘任对香港工运有经验及有贡献的人士担任荣誉会长,以及对专业有特长的社会人士担任会务顾问、法律顾问及各种专业顾问。常务理事会根据会务工作的需要,得设立或撤销各种工作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的委员,由常务理事会委任或聘请。

常务理事会由30间工会组成。

秘书处

秘书处为本会日常办事机构,对常务理事会负责,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正副秘书长由理事长提名经常务理事会通过聘用,秘书处人员由秘书长负责聘用,不受常务理事会之改组而改聘。

经费

本会经费,除依靠会员工会缴纳会费外,亦可向社会大众筹募。会员入会时缴纳基金,会员五百人以下之工会,每工会缴交五百元;五百零一人至一千人缴交八百元;一千人以上缴交一千元,并根据各工会缴交会费会员名额,每年每人缴纳会费六元。如会员工会的经费有特别困难时,可向常务理事会申请核减。

赞助会员入会时缴纳基金,会员五百人以下之工会,每工会缴交二百元;五百零一人至一千人缴交五百元;一千人以上缴交一千元,并根据各工会、团体缴交会费会员名额,每年每人缴纳会费五元。本会设司库一名,司库由理事长提名经常务理事会通过聘任。

本会行政经费开支,由秘书处指定专人负责。二万元以上的现金应存贮银行,临时性支出在十万元或以下可由秘书长批准,十万元以上至三十万元以下的支出由理事长批准,三十万元或以上须由理事长批准,并向常务理事会议报备。本会财政,由常务理事会推选两个单位为审核员。审核员任期与代表大会代表相同,连选连任。秘书处需将本届财政收支情况向代表大会报告。

现任领导

职能和活动

长期以来,工联会秉承“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同步,与基层同心”的精神,贯彻执行“爱国、团结、权益、福利、参与”的方针,积极参与香港政治、经济、社会和劳工事务,旨在维护劳工权益、建立和谐正义社会,并向工联会会员提供多元化的福利服务。主要体现在以下两大方面。

主动参与政治活动

近代以来,香港长期处于英国殖民统治之下,立法大权掌控在英国统治者手中,劳工立法深受英国法律的影响,并出现部分对工会活动不利的条款。港英政府时期,香港工联会倍受压制,一些工会领导人被驱逐出境。由于受到英国殖民统治者的监视,就连工联会开展社会福利事业都遭到了限制,工联会支持兴办的澳门劳工子弟学校经费困难,工会政治参与更是无从谈起。1959年,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工悬挂五星红旗,港英政府因此取消劳工津贴。在此情形下,工联会的政治活动主要是反对港英政府压制工会的政策。殖民时代的工联会,通过依靠劳工群众、增强会员对工会的凝聚力,扩大工会组织的生存空间

香港回归祖国后,工联会的政治活动空间有所扩大。长期以来,工联会的基本政治立场就是爱国爱港,因而受到特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作为香港最大的劳工组织,工联会要发挥政治影响力,必须将基层劳工诉求带入议会。通过积极参与政治活动,有力推动工运进入新阶段。随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经济学的变化,工会通过积极参政议政影响政策,借助议员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增强工会与商会、大型企业的谈判实力,保障劳工集体利益,并培养工会领袖。因此,工联会直接参与社会政治改革与选举,工会成员进入香港行政会议、立法会、劳工顾问委员会、策略发展委员会、安老事务委员会、雇员再培训局等法定机构和咨询组织,并发挥着积极作用。与此相反,香港另一重要工会组织“港九工团联合总会”(简称工团会),其政治立场是支持台湾政治势力及其奉行的政策,并以此作为OD目标。香港工会运动出现了分化,从而难以形成统一强大的劳工组织。

在参与政治活动过程中,工联会注意妥善处理与特区政府的关系。如果政府漠视劳工呼声,违背劳工利益,工联会将提出批评。工联会的批评监督与特区政府反对的政治组织不同,旨在帮助特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了解基层情况,倾听劳工阶层的诉求,使政府施政更加符合民意和社会整体利益。在政府提出各项社会政策时,工联会都会指出其不足,并提呈善意意见,一些合理化建议被政府采纳。香港工联会参政之目的不是为了执政,而是确保劳工权益,有人代表劳工提出和审议涉及劳工利益的议案。由于工联会能正确处理与特区政府的关系,密切联系劳工,充分反映劳工呼声,争取劳工权益,其社会地位和威望日隆,工联会也得以发展。

积极维护劳工权益

在很大程度上讲,工联会参与政治活动的初衷和终极目标都是为了维护劳工权益。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一是维护劳工的就业安全与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动人口数量较大,2008年已经达到364.9万人,劳动力参与率达到60.9%。其中,中高龄劳动人口所占的比例较大。2008年,45-54岁年龄段者占18.2%,55-64岁年龄段者占6.0%,65岁及以上者占1.5%。新世纪伊始,香港产业结构进一步高级化,加快了从制造业转向服务业的步伐(业已步入后工业化社会),从而导致劳工就业结构的变化,并出现了新的就业矛盾。传统产业产能被压缩甚至淘汰,劳动力就业岗位减少。再加上贸易自由化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部分行业的冲击,这些行业的劳工面临失业。妥善解决这些劳工的就业问题,是维护劳工权益的重中之重。如前所述,工联会就业辅导中心发挥了良好的作用。除此之外,工联会及其各下属工会组织高度关注会员的就业竞争能力,并树立终身学习的目标。随着香港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使工会资源得到充分发挥及更全面地为香港劳工提供服务,20世纪80年代初期,工联会成立了业余进修中心,其主要目标是“为会员、家属及各业雇员提供多元化的进修训练机会”。目前,业余进修中心利用下属工会分布广泛的优势,并与制衣业训练局、香港特别行政区管理专业协会、职安局、红十字会、圣约翰救伤会等机构合作,举办多元化的进修活动,推动香港各业劳工提升职业技能。除了就业辅导和职业培训之外,工联会通过工会运动对港府的社会政策产生实质性影响,为劳工争取就业岗位。最为典型的事例是,工联会反对大量输入外地劳工,使得劳工输入规模得到控制,以保障香港蓝领劳工的就业机会。

二是捍卫劳工劳动权利不受侵害。工联会争取劳工权益的主要途径是,通过集体谈判以确定劳工工资待遇。特别是当劳工遭遇失业后,工联会监督雇主发放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破产欠薪、部分雇员的公积金或年积金,以有效防止劳资争议扩大化。工联会还就劳动条件、工作环境、环境补偿费等事项与资方协商,并监督雇主发放劳工工伤死亡赔偿、伤残赔偿和职业病赔偿等费用。

为了阻止雇主拖欠劳工工资,工联会提出就“违反法庭判令刑事化”进行立法,以保障劳工权益。经过工联会多年的努力,2010年4月28日,立法会正式通过了《2010年雇佣(修订)条例》,并于10月29日正式生效,对劳工工资起到了保护作用。2010年6月30日,立法会通过了《雇员补偿条例》,并于8月1日正式生效。如果雇员在2010年8月1日或之后发生工伤事故,将会依据新修订条例计算工伤补偿。

三是为劳工提供福利服务。1964年,工人俱乐部成立。它主要是一个福利机构,为会员提供多种福利服务和文娱活动。工人俱乐部下设业余进修中心、职业再训练中心、就业辅导中心、康乐组、文艺专组、旅游部以及保健中心等部门,具体落实各项服务。随着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的发展,雇主设法逃避对劳工的福利支出,雇佣关系正发生着根本性变化,合约雇员、计件工资劳动者、自雇者日益增多,他们逐渐脱离劳工法律的保障范围。工人互助自救基金成立后,负责基金的正常运转,如审批并向长期失业的劳工发放慰问金。由于香港人口结构的变化,工会会员年龄和文化结构随之发生了变化。工联会成立了青年事务委员会,以加强青年福利工作。工联会还加强研究和培训,提升工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以适应政治经济学形势的新变化。

工会文化

方针

香港工会联合会一直贯彻爱国、团结、权益、福利、参与的方针,积极维护劳工权益,推动改善民生;广泛参与政治与社会事务;致力在建制内外为市民发声。

原则

以支持合作,批评监督原则,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促进香港特别行政区稳定繁荣。

社会责任

工联会于全港18区设立地区服务处及联络处,关心及服务会员和市民。工联会现有 1 位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7位立法会议员、43位区议员,在劳工顾问委员会中亦有 1 位代表,在各级议会中反映劳工基层声音。工联会亦展现社区关怀,成立工联会救灾慈善基金,为香港或内地重大灾难事故作出关怀援助。

2023年8月,受台风杜苏芮影响,京津冀等地区出现持续强降雨,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香港工联会8月3日通过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涿州校区捐款50万港元,用于当地学校开展救灾工作。工联会同时发起“河北省加油”筹款活动,呼吁工联会属会会员及市民支持,积极捐赠善款到工联会免税慈善户口“工联会救灾慈善基金”,助力受灾地区同胞早日走出困境,恢复正常生活。

相关事件

2019年11月,美国参、众议院在早前不顾中国政府多次强烈反对,先后通过了《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签署成法,香港工会联合会(工联会)对此表示强烈抗议和谴责。

2021年3月,香港立法会议员麦美娟发布了一段视频,内容是香港工联会社区干事何伟俊“舌战”来街站捣乱的一名“香港独立运动”男子,获得众多网友关注和点赞。在视频中,何伟俊从言论自由到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再到爱国者的标准,逻辑清晰,句句有力,让“港独”男子被怼得无话可说,最后语无伦次并当场开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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