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 :高等教育机构

更新时间:2023-11-11 15:27

高等院校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职工医学院、管理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山西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的安徽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北京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等。

高校分类

中国高等学校分为两大类: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另外,对于社会上一些广为流传的的一种错误说法,即:中等职业学校或可升为高等院校的谬误在这里也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指正和纠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06]17号)中就曾明确规定:“十一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高等职业学校,不并入高等院校。”

办学类别

公办高校

公办学校由政府财政拨款,国家出资办学。如中国第一所公办大学——北京大学

民办高校

民办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其办学层次分专科和本科。如中国第一所具有颁发国家本科学历证书和授予学士资格的民办大学——仰恩大学

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是引进国外资金以及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教育技术、管理机制,聘用外国教师授课的一种新的办学形式。如中国第一所中外合资办学院校——宁波诺丁汉大学

独立学院

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申请者)与社会力量(合作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和其他有合作能力的机构)合作举办的高等教育机构,办学层次只有本科(不排除将来办其他更高学历的可能),但这类学校的本质属于民助性质,与民办大学有一定的差异。如中国第一所独立学院——苏州城市学院

普通高校

基本含义

普通高等院校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主要实施本科层次以上教育,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实施专科层次及以上教育。

普通高等学校这个名称主要用来区别于艺术院校,比如,如果你报考的是清华大学,那就要在志愿表里面填写普通高校,但如果你要报考的是中国音乐学院,那你填的就是艺术院校了。

包括范围

成教(包括夜大、函授、脱产和业余)、自考、电大(开大)、网络教育等高校学历都不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但是国家也承认文凭,文凭上印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字样。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上只有普通高等学校字样,而无自学或成教字样。在一般概念认知里,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比夜大、电大、自考、成教等高校学历更正规。

高校数量

截至2015年5月21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2845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553所(含独立设置民办普通高校447所,独立学院275所,中外合作办学7所),成人高等学校292所。

重点院校

由来:要追溯到上世纪50—60年代,1959年当时国家下发的有关文件中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0所高校确定为重点大学;1960年,又增加了44所大学为重点大学;1978年国务院确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88所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上世纪末,经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我国高校形成了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统筹管理为主的新体制,而“全国重点大学”的提法也不再使用。上世纪末,中国政府集中央与地方各方面的力量,开始实施211工程985工程,致力于建设若干所国际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此外还有国家支持的国家高等院校建设工程: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简称:珠峰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全日制性

所谓“全日制”是指固定时间按时上课,非全日制就是不固定,按自己的专业决定课程安排。除此之外还有成人函授(成人脱产相似于全日制学习)、自考、夜大、电大、远程教育(网络教学)等形式都是非全日制的。

学籍管理

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电子注册,2009年12月4日 从教育部获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09级秋季入学本专科、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已基本完成,即日起可在教育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各自指定网站向学生提供学籍电子注册结果查询,教育部查询网站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籍查询

教育部负责人指出,普通高等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教育行政部门为加强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监督,保障高等教育改革健康发展采取的重要措施,是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切实维护广大学生正当权益的重要手段。这位负责人提醒广大新生,要及时上网查询确认本人学籍,经省、校两级网站都能够查询到学籍信息的,表明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籍;两级网站特别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网站不能查询到学籍信息的,则表明未取得国家认可的学籍,应尽快联系所在学校和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弄清事实,妥善解决。否则,毕业时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也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成人高校

成人高等学校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通过全国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历的在职从业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利用函授、业余、脱产等多种形式对其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学校。包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职工医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普通高校的成人(继续)教育学院等。

重点高校

“双一流”建设高校

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简称“双一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亦是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的又一国家战略,有利于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华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2015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对新时期高等教育重点建设做出新部署,将“211工程”、“985工程”及“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等重点建设项目,统一纳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并于同年11月由国务院印发,决定统筹推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2017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

2017年9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正式确认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建设高校共计140所,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A类36所,B类6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8所;双一流建设学科共计465个(其中自定学科44个)。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注:名单排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文件为准。

双一流建设高校地区分布名单

注:名单排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文件为准。

原“211工程”高校

211工程即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启动。截至2011年3月31日,共有115所高校入围“211工程”。

原“985工程”高校

985工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为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而实施的高等教育建设工程。1998年5月4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北京大学百年校庆上发表讲话,重点论述了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构想,工程名字即源于此。该工程涵盖了39所高校。

原“985平台”高校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决定高标准遴选已是“211工程”建设且是中央部属的高水平行业特色型大学实行该项目。拥有此常规平台高校共有39所。

2016年6月3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该通知由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语委联合发布,通知宣布《关于继续实施“985工程”建设项目的意见》、《“985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失效,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注:211工程、985工程相关文件已经失效,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2011计划”高校

2011计划即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在高等教育系统实施的第三项国家战略工程。2011年,国家主席胡锦涛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的讲话最早提出计划构想。该计划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任务,通过构建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以及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4类协同创新模式,深化高校机制体制改革,转变高校创新方式,旨在突破高校内外部机制体制壁垒。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是为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并切实提升中西部高校办学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中西部一批本科高校的实力得到较大提升,计划重点支持建设中西部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所地方高校的发展建设。该“工程”从2012年开始,由发改委、教育部组织实施重点扶持一批有特色有实力的省部共建大学或省属重点大学,是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央部属高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部门(单位)直属高等学校,简称“中央部属高校”,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直属管理一批高等学校,目的是在探索改革上先走一步,在提高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

中央部属高校现已基本覆盖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2011计划”、“部省合作共建高校”等国家战略项目的国家重点大学。中央部属高校因此被称为“中国大学的先行军和领导者”。

省部共建高校

省部共建大学是指国务院相关部委(教育部及其他国家部委)与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共建高校。主要为四类:

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对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进行共建,以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中央部委拉动地方政府配套支持相关高校发展的规划。

二是各行业领域具有高水平的部分行业特色型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得到教育部、各行业部门对这些重点行业特色型大学进行共建。共建工作旨在指导这些特色高校扩大社会合作、强化社会服务,构建共建各方更稳固、持久的合作关系,发挥共建工作在高水平大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部分实力较强的省属大学,得到地方政府与教育部以及其他部委共建,拓展发展经费和资源,建设在全国范围内综合实力强、办学水平高,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教育部为此设立教育部省部共建大学工作研究中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部门(单位)直属高等学校工作办公室直接领导,立足于省部共建。此外,教育部还吸纳这部分高校参加教育部直属高校的部分会议。

四是地方政府与教育部之外的其他国家部委重点共建的省属大学。这些高校在某一或多个行业领域有较强的师资和科研基础,各部委加强对这些高校的支持力度,由各部委与地方省市签署省部共建协议,积极发展强势学科,提高综合实力,建设一批行业内具有巨大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

省部共建高校名单详见省部共建大学

数据统计

历年招生与在校生情况

1980年,全国高等学校达到675所,比上年增加42所;在校学生114.4万人,比上年增加12.4万人。其中当年招收新生28.1万人(包括地方扩大招生数),比上年增加0.6万人。

1981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128万人,比上年增加13.6万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27.9万人。

198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31.5万人,比上年增加3.6万人;在校学生115.4万人,比上年减少12.5万人。毕业45.7万人,比上年增加31.7万人。这是因为1978年春秋两季入学的四年制学生同时在1982年毕业。

198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39.1万人,比上年增加7.6万人;在校学生120.7万人,比上年增加5.3万人。由于1978年春秋两季入学的四年制学生同时在1982年毕业,1983年毕业生33.5万人,比上年减少12.2万人。

198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47.5万人,比上年增加8.4万人;在校学生139.6万人,比上年增加18.9万人;毕业生28.7万人。

198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61.9万人,比上年增加14.4万人;在校学生170.3万人,比上年增加30.7万人;毕业生31.6万人。

198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57.2万人;在校学生188万人,比上年增加17.7万人。

198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61.7万人,在校学生195.9万人,比上年增长4.2%。

198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67万人,在校学生206.6万人,比上年增长5.5%。

198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59.7万人,比上年下降10.8%;在校学生208.2万人,增长0.8%。

199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60.9万人,比上年增长2%;在校学生206.3万人,下降0.9%。

199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62万人,比上年增长1.8%;在校学生204.4万人,比上年略有减少。

1991年,全国有320个长线专业点暂停招生,工科、医药、财经招生比例上升。

199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75.4万人,增长21.7%;在校学生218.4万人,增加14万人。

199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92.4万人,增长22.5%;在校学生253.6万人,增加35.1万人。

199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90万人,下降2. 6%;在校学生279.9 万人,增加26.4万人。

1995年,高等学校布局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年末普通高校为1054所,比上年有所减少。高等学校招生稳步发展,普通高校招生92.6万人,比上年增加2.6万人,在校生290.6万人。

1996年,年末普通高校为1032所,比上年减少22所。普通高校招生96.6万人,比上年增加4万人,在校生302万人。

1997年,全国共有普通高校1020所,招生100万人,在校生317万人。

1998年,年末全国普通高校1022所,招生108万人,在校生341万人。

1999年,全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160万人,比上年增招51万人,在校生413万人。

200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1041所,本专科招生221万人,在校生556万人。

2000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初步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85%,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

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607.7万人,在校生2021.0万人(女生占49.86%)。

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629万人,在校生2149万人。其中 普通本科生11042207 人,普通专科生 9168042 人。专任教师、聘请校外教师总计1699140人。外国留学生 在校106870人,招生 71294 人。

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计划招生657万人。

2010年 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661.8万人,比上年增加22.3万人,增长3.5%;其中,普通本科招生351.3万人,比上年增长7.7%;普通专科招生310.5万人,比上年下降0.9%。本科和专科招生之比由51︰49调整为53.1︰46.9,本科生所占比例提高2.1个百分点。

2010年 成人本专科招生208.4万人,比上年增加6.9万人,增长3.4%。

2013年,研究生招生61.1万人,在学研究生179.4万人,毕业生51.4万人。普通本专科招生699.8万人,在校生2468.1万人,毕业生638.7万人。

2014年,研究生招生62.1万人,在学研究生184.8万人,毕业生53.6万人。普通本专科招生721.4万人,在校生2547.7万人,毕业生659.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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