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佛民 :鲁佛民

更新时间:2024-09-20 18:46

著名爱国人士,烈士,党内人士,山东人。

基本介绍

鲁佛民(1881—1944) 名琛,字献卿,别号佛民,寓意“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济南市北园沃家庄人。1911年(宣统三年)12月,只身离济赴上海市,致书章太炎,主张变法。章太炎接书后,屡次与其晤面。辛亥革命失败后,回到家乡德州市北园小学任教。 1912年冬,考入山东法政专门学校。1913年,袁世凯窃国擅权,他自发联合同学,组织学生会。1914年毕业于山东法政学校。1916年,参与创办民主报刊《公言报》。1917年考取律师证书,经营律师业务,兼省立高小教员。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济南学生、市民相继而起,罢课罢市风起云涌。他积极参加山东学生联合会的工作。学联重要宣言、标语口号及游行示威的行动计划,多由他草拟。他还以教育界代表的身份参加山东省赴京请愿团,晋京呼吁交还山东半

岛和解决青岛市问题。返回济南市后,任山东《大民主报》和《山东法报》编辑,一度独立经营《山东平民日报》,宣传平民政治,传播新文化、新思想。1922年,外交解决山东悬案问题时,他以山东各界联合会首席民意代表身份在京列席鲁案会议。在历时半年多的鲁案交涉谈判中,遇有损及国权之处,或有瑕可指者,他即代表民意“抗言责喝,忠实于国家民族利益的原则”。鲁案结束后,他到青岛督办公署任教育科长。1924年夏,中共青岛直属支部书记邓恩铭等组建中国国民党青岛党部,鲁佛民被介绍参加国民党,并在青岛党部任领导工作。他利用在督办公署的合法身份,和当时青岛市最大的书店中华书局建立代销关系,公开陈列出售革命书刊。

1925年组织三民主义学会,出任学会的总领导人。1926年10月,由中共山东区委书记吴芳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春节后,受组织委派前往上海市,与中共中央秘书长王若飞接谈后,到武汉市工作。汪精卫叛变革命后,他按上级的指示,离开

武汉至上海,再转赴青岛。1928年春,赴北京市。大革命失败后,因党组织遭破坏,与党失去联系。

1932年在北平志成中学任教。“七七”事变后,由北平市转赴延安市,受到毛泽东接见。他向毛泽东汇报了在北平十年情况时,毛泽东赞誉他“十年党节可嘉”。不久,任陕甘宁边区政府教育厅秘书。1938年春,调边区政府秘书处,担任对外文件及法院重点案件的处理,并领导直属县的文卷保管等。同年10月,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1943年后任边区政府法制委员会委员,兼边区银行法律顾问。1944年5月18日病逝于延安。其长子鲁伯峻、次子余修(原名鲁广益)均为中国共产党的早期党员。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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